5 月 5 日,25 歲的楊奇偉被判處兩年強制治療令。去年,楊某被發現在公共場所騎著摩托車全裸。他的照片和視頻在網上廣爲流傳。
擁有銀行和金融學位的楊某于 2021 年 6 月 9 日至 10 日犯下罪行。他于2021 年 6 月 11 日被捕。他于次日被起訴,並在心理健康研究所 (IMH)還押兩周進行精神觀察。
2022 年 3 月 11 日,楊對兩項在公共場合裸露的罪名和一項非法侵入罪名表示認罪。判刑期間還考慮了其他五項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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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件調查期間,他被轉診到 IMH 後被診斷出患有雙相情感障礙。
副檢察官 Jordon Li 告訴法庭,IMH 的精神科醫生發現楊“在犯罪時沒有精神錯亂”。然而,精神科醫生認爲,楊的雙相情感障礙與“他的犯罪行爲有實質性的聯系”。
Jordon Li補充說,楊某被評估爲“犯罪風險低” ,將因精神狀況而接受治療,以代替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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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9 日午夜剛過,楊某被攝像頭拍到,他強行進入位于 Clemenceau Avenue 的新加坡購物中心的一個單位,並損壞了單位的門。
6 月 10 日淩晨,楊某只穿著內衣走近大巴窯停車場停放的車輛。然後脫下內褲,爬上了車頂。他將內衣留在車上,然後騎著停在附近的摩托車。
當天上午晚些時候,另一名公衆看到楊在 Choa Chu Kang 公寓的樓梯平台上赤身裸體地觸摸他的私處。
Jordon Li說,警方在 2021 年 6 月 10 日早上 5 點 43 分至下午 3 點 36 分期間收到了八起涉及楊在公共場所裸體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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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rdon Li此前曾表示,楊某可能在 2021 年 6 月 10 日之前的大約一周內出現了躁狂發作的症狀。
在公共場所裸露的最高刑罰是最高三個月的監禁和最高 2,000 新元的罰款。非法侵入罪的最高刑罰是最高三個月的監禁和最高 1,500 新元的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