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10日有條件批准馬來西亞航空公司和新加坡航空公司的商業合作建議。
該委員會發表文告說,經評估後裁定兩家航空公司的商業合作並未抵觸競爭法,因此在雙方確保履行一系列承諾的條件下批准這項合作。
文告稱,馬航和新航是在2019年10月30日簽署合作協議加強長期合作夥伴關系,雙方同意在航班時間表、價格、銷售、營銷、聯號服務等多方面合作。協議範圍也包括新航的子公司勝安(SilkAir)和酷航(Scoot),以及馬航旗下的飛螢航空(Firefly)。勝安航空現已並入新航。
兩家航空公司在簽署協議同天也向新加坡競消委提交申請,由新加坡競消會評估這項合作是否抵觸競爭法。
來源:馬新傳媒 聯合早報
編輯:雪玲
整理:海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