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天(5月27日)發文告說,商業事務局聯合七大警署在本月14日至26日展開爲期兩周的執法行動。
警方提醒公衆,不可讓他人使用自己的銀行賬號或電話號碼,以避免卷入騙案,成爲騙子的同夥。這些信息若被他人利用來犯罪,信息的提供者也得承擔責任。
文告指出,協助調查的嫌犯涉及超過746起詐騙案,包括發送假商業電郵、假冒政府官員、電子商務、網絡愛情、投資、求職、借貸與租房等,受害者總損失超過550萬元。
警方展開爲期兩周的執法行動,295人涉及詐欺或充當錢騾被調查。他們涉嫌參與的案件超過746起,涉及的總金額逾550萬元。
協助調查的295名嫌犯分別面對欺詐、洗黑錢、無執照提供付款服務等罪名。一旦欺詐罪成,他們將面臨最長10年的監禁和罰款;洗黑錢罪名成立者將面臨最長10年監禁、最高50萬元的罰款,或兩者兼施。無照提供付款服務罪名成立,涉案者將面對最長三年監禁、最高12萬5000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警方表示,當局嚴肅看待任何詐騙行爲,並會嚴懲不法之徒。
公衆可上網www.scamalert.sg或撥打反詐騙熱線1800-722-6688,了解更多防範騙案信息。此外,公衆也可撥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上網www.police.gov.sg/iwitness向警方提供詐騙線索,所有資料都會保密。
共有199名男子與96名女子因涉及詐騙或當錢騾等罪行,正在協助警方調查,他們的年齡介于16歲和80歲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