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場所租約行爲守則旨在公平租約臨時委員會在去年3月底推出,爲租賃協議的談判制定了公平和平衡的准則,涉及11方面,包括租金結構、第三方費用、業主或租戶的提前終止和數據共享。它還制定了租賃協議簽署後解決糾紛的程序。
新加坡租戶公平聯合會(SG Tenants United For Fairness)會長邱永勝指出,據聯合會觀察,采納守則的只限于本地主要業主,這些業主在遵守守則上的確做出努力,大部分問題在咨詢公平租約委員會,以及租戶和業主進行談判之後,都得以解決。
邱永勝說:“目前最需要的是爲這套守則進行立法,好讓所有業主都遵守,此外也必須大力對業主、租戶和律師進行宣導,並且由委員會持續改進守則,順應不斷出現變化的商業條件。”
公平租約委員會秘書處透露,他們一直都有針對守則的采納,以及業主和租戶該如何遵守守則等做出澄清和解答相關疑問,這是正面的現象,說明業主和租戶雙方都積極采取行動去遵守守則。
貿工部發言人回複《聯合早報》詢問時指出,如貿工部兼文化、社區及青年部政務部長劉燕玲之前在國會提及,貿工部正在敲定守則立法的執行細節。新法令的草案不久後將提呈進行公共咨詢。
黃忠偉說:“守則一旦通過立法,對租戶會有很大幫助,因爲業者必須強制遵守,租戶也可按照框架與業主洽談更好的條件。”
據新加坡産業發展商公會(REDAS)估計,本地約八成的商場由上述大型業主持有。
公平租約委員會(Fair Tenancy Industry Committee)秘書處向《聯合早報》指出,這套守則自去年6月生效以來,有八個主要零售商場業主和所有政府業主開始遵守。
零售場所租約行爲守則已獲八個主要私人業主承諾遵守,估計涵蓋本地約八成商場。貿工部已啓動守則的立法程序,不久後將就法令草案展開公共咨詢。
她舉例,守則中有一項規定列明,如果租戶被迫搬遷,業主須作出賠償,進而讓租戶獲得更公平的待遇。
零售場所租約行爲守則旨在爲租賃協議的談判制定公平和平衡的准則,涉及11方面,包括租金結構、第三方費用、業主或租戶的提前終止和數據共享。它還制定了租賃協議簽署後解決糾紛的程序。
新加坡零售商協會執行董事唐碧婷說,零售商都期待守則完成立法。這會爲租約帶來更大透明度,並有助業主和租戶之間共享更多信息。
受訪商會組織和中小企業表示,目前支持這套守則的主要是大型業主,有必要盡快立法才能確保所有業主加入。
這些私人業主包括APM産業管理、凱德集團(CapitaLand)、城市發展(CDL)、星獅地産(Frasers Property)、吉寶置業(Keppel Land)、職總創優企業合作社(NTUC Enterprise)旗下的Mercatus、新加坡報業控股房地産投資信托(SPH REIT),以及華業集團(UOL)。
售賣香氛産品的Pure Senses公司創辦人兼董事經理黃忠偉受訪時說,公司在守則生效之後簽署了三份新租約和四份續租合同,業主都遵守守則,其中一個沒有公開承諾遵守,但願意履行。不過據他觀察,仍有不少業主持暫且觀望的態度,尤其是較小型的業主。
租戶籲盡快立法 讓所有業主加入
這套守則目前屬于志願遵守性質,但如果任何一方在租賃談判過程中不遵循守則,或是出現糾紛,相關者仍可向公平租約委員會投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