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昨天開始服刑。(人名譯音)
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車禍後繼續留在現場,也竭盡所能爲被撞老翁提供援助,促請法官判他坐牢兩個月即可。
事發後,被告馬上刹車並下車查看情況,發現老翁躺在地上一動也不動,嘴巴耳朵流鮮血,而且失去意識。附近公衆馬上電召救護車。
庭上揭露,被告以每小時27至32公裏的車速駕駛,少于事發路段的每小時50公裏車速限制。
被告柯純英(67歲)被控一項疏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罪名,前天認罪。
被告當時是兼職私召車司機,案發時正與妻子載送孫子到幼兒園後開車回家,不料卻在回家途中發生意外。
在送往黃廷方綜合醫院的路上,老翁還有脈搏呼吸,但途中突然心髒驟停。醫護人員發現他的頭部受重傷,顱骨骨折且腦部出血,最後搶救不果,老翁在車禍發生約一小時後逝世。
案情顯示,老翁李海平(82歲)沒有查看來往的車子,就從馬路旁的草坪踏出去。被告也沒有注意到老翁,閃避不及撞倒對方。
兼職私召車司機載孫子上學,回家途中撞倒82歲老翁,導致後者傷重不治,被判坐牢九周及吊銷駕駛執照八年。
這起致命車禍發生于2020年11月11日早上8時35分許,地點是在武吉巴督西4道朝武吉巴督西2道的路段。
控方指出,被告疏忽駕駛且未查看周圍的環境,但考慮到他遵守車速限制,認爲他的罪責沒那麽高。控方認爲除了吊銷駕駛執照外,被告應被判入獄兩至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