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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中國籍女子非法在新加坡七年,被執法人員包圍時爬出組屋窗外墜下身亡…
近日,窩藏女子的男租戶被判坐牢八個月。
(圖:來源自網絡)
墜樓死亡的中國女子41歲,在2013年12月獲得30天效期的探訪證入境新加坡,但她過後逾期居留,以在家中當私人按摩師和在巴刹攤位賣衣物爲生。
2020年11月2日清晨6時許,移民與關卡局人員到友諾士彎第24座組屋展開突擊行動。
中國女子爬出四樓單位的窗外逃避追捕,但失足墜下身亡。
驗屍庭去年針對女子死因發表研訊結論時,驗屍官表示這是一場不幸的意外。
(圖:來源自網絡)
調查顯示,中國女子與男租戶是朋友。男租戶自己也是租客,他租下金敦大廈和友諾士彎的單位後,再簽租房合約,允許中國女子入住並管理這兩個單位。
中國女子從2019年7月起住在金敦大廈的單位,同年10月搬入友諾士彎的單位,事發時已入住超過一年。
男租戶稱,他以爲中國女子持有有效的眷屬准證(Dependant’s Pass),因此沒有證實她是否合法在新加坡逗留。
由于沒有履行義務,未確保中國女子的移民准證有效就讓她住進單位,觸犯了移民法令。
(圖:來源自網絡)
新加坡移民局提醒,出租單位前必須進行三個步驟檢查,確保外籍租客在新加坡合法逗留:查看租客的移民或工作准證原件、確保准證顯示的個人資料與護照的資料相符,以及到人力部或移民局官方網站,查證准證是否有效。
若只完成其中一個步驟,或在知情的情況下窩藏非法逗留者,罪成可面臨六個月至兩年監禁,及罰款最高6000元。完成兩個步驟者也屬于疏忽犯案,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6000元,或坐牢12個月,或兩者兼施。
驗屍庭研訊早前揭露,移民局執法人員當時按照現有做法展開行動,進入單位後把窗戶關上,也避免有任何逃走的方式,但中國女子的房間當時反鎖,在執法人員采取行動前已試圖爬窗逃走,結果發生了這起不幸意外。
(圖:來源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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