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英才昨天(5月31日)承認疏忽行事導致他人輕重傷的兩項罪名,控方提控其中一項,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案情揭露,被告事發時剛把巴士駛出停車處,在交界處右轉時沒在“停車線”(stop line)前停下,結果撞上莫哈默沙裏駕駛的巴士。後者當時正從馬路駛入轉換站,有先行權,但被告沒讓路。
受重傷的六人包括被撞的巴士車長莫哈默沙裏(65歲),以及正在撞擊地點附近休息的另一名巴士車長阿裏斯(57歲)。另有八名年齡介于10歲至70歲的男女受輕傷。
警方調查揭露,被告駕駛的巴士事發前沒有機械故障,巴士則因嚴重損壞,調查人員已經無法啓動引擎或進行任何機械測試。控方說,被告已經承認在車禍發生前踩著油門。
被告自2000年開始駕巴士,事發後丟飯碗轉當清潔工。沒有代表律師的他懇請法官從輕發落,讓他盡早完成服刑並繼續工作,以供養在馬來西亞的家人。(人名譯音)
其他的受害者,以一名53歲女子的傷勢最爲嚴重,她的骨盆有三處骨折,養傷長達131天。
控方指出,被告駕駛的是重型車,可造成嚴重後果,但他駕駛時卻沒有注意周圍環境就右轉。這起事故導致多人受傷,被告雖然認罪並且表示懊悔,但他還是難辭其咎,應當入獄。
阿裏斯剛好站在欄杆附近休息,結果遭池魚之殃,被巴士撞落車道。
在武吉巴督巴士轉換站出車時釀車禍,導致14人受傷,肇事巴士車長被判疏忽罪名成立,入獄六周和吊銷駕駛執照五年。
這起車禍發生在去年7月11日下午5時零5分左右,涉及車禍的是兩輛945號路線的易塔通(Tower Transit)單層巴士。
巴士事發前沒機械故障
庭上播出的電眼畫面顯示,莫哈默沙裏駕駛的巴士經被告的巴士撞,失控沖上路肩,先撞倒一旁的綠色欄杆,再墜落約三公尺深的車道後側翻。
法官下判時指出,巴士車長呂英才(66歲)造成嚴重及廣泛的傷害,應承擔中等至高度的罪責。
根據醫療報告,莫哈默沙裏的鼻骨骨折,頭部和右手臂嚴重淤青,事後休養了43天。阿裏斯的肋骨、頭部和脊椎骨折,腦部也出血,醫生事後給了他83天的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