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起至2017年10月15日,三人每天都在芽籠10巷出沒,從晚上8時“營業”到晚上11時。若借貸數額不超過1000元,被告和黃德勝可自行決定是否要借,若超過1000元,則需要王創財批准。
見芽籠有“商機”,阿叔找來兩名合夥人,投資3萬元開地下錢莊,兩年向30人借出超過1萬4000元,其中一名合夥人昨日被判坐牢32個月以及罰款15萬元。
調查揭露,主謀王創財(54歲)是個非法集團的首領,集團進行非法賭博、售賣私煙、經營地下錢莊等。
代表律師爲被告求情時強調,被告並非主謀,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譚偉龍(57歲)共面對24項控狀,他昨日(6月2日)承認其中8項,包括觸犯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法令、放貸人法令以及社團法令等,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2015年中,王創財見芽籠有“商機”,決定在那裏放貸。他知道被告和黃德勝(59歲)都沒有工作,便找他們幫忙。王創財願意先投入3萬元,回本後和兩人平分盈利,兩人答應了。
王創財早前已認罪,被判坐牢54個月以及罰款51萬元,黃德勝料于7月22日認罪。(人名譯音)
他們的貸款方式可以是借一個月、一周或一天,但基本上利息都是20%,每日“打烊”後,他們就會見面整理清算當天的賬目,被告每個月可以賺3000元到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