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工商聯合總會(SBF)總裁藍一洋歡迎這項框架的推出,並指它有潛力讓企業獲得更好、更能負擔得起的解決跨境糾紛的服務。“這將給予新加坡企業更大的信心,使它們能夠參與跨境貿易。我們期待看到更多經濟體參與這一計劃,並在新加坡企業的國際化進程中,與它們建立夥伴關系。”
負責制定與推動這項合作框架的是亞太經合組織經濟委員會。委員會主席丁國榮博士說:“亞太經合組織可以在協助中小微企業加強經濟和法律基礎設施方面發揮作用。”
丁國榮指出,在合作框架下收取的任何費用應是可負擔得起的,並且與糾紛涉及的金額相稱。“有了這一低成本的糾紛化解框架也將促進尋求司法途徑機會、增強中小微企業的競爭力,以及爲企業繁榮營造有利環境。”
目前有五個經濟體參與這項框架,包括新加坡、中國大陸、香港、日本和美國。
盡管小型企業占亞太經濟合作組織經濟體企業總數的97%,但它們僅占這個地區總出口的一小部分,原因之一是跨境交易缺乏迅速和可負擔得起的商業司法,許多小型企業因此完全避免跨境交易。
亞太經合組織和“2022年泰國亞太經合組織會議”昨天聯合發布文告說,這項框架旨在通過解決全球企業尤其是小型企業的“企業對企業”跨境糾紛,並將專注于低額糾紛。
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推出網上糾紛化解合作框架,協助中小微企業解決跨境商業糾紛,並降低企業化解糾紛所耗費的時間和成本。
亞太經合組織商業咨詢理事會的一份調查顯示,各經濟體化解糾紛的法規各有不同而顯得複雜,阻礙國際貿易。一致的糾紛化解框架有助于確保安全和高效的跨境貿易。
這些供應商必須提供自己的在線談判、調解和仲裁平台。一旦獲認證爲符合框架,網上糾紛解決供應商將被列入框架的網站,並須定期向亞太經合組織報告進展。
調查發現,58%的亞太經合組織中小微企業海外貿易,缺乏化解糾紛的機制,而這些中小微企業有74%都在新興經濟體。
根據合作框架,參與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體的網上糾紛化解供應商,可同經濟委員會合作,並遵守框架的規則和程序加入該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