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抵達後爲莫偉良進行酒測,發現他酒精含量超標,當場將他逮捕。受害人的三只腳趾受傷,入院治療後就出院。莫偉良事後賠償了約1500元醫藥費給受害人。
莫偉良上個月底在國家法院認罪後,通過代表律師求情說,對自己不負責任的行爲感到非常後悔,並承諾不會重犯。法官薩利娜·伊薩克下判時斥責他,在婚禮上喝酒後竟然還要開車,而且妻子當時也在車上;他的行爲危及其他公路使用者,所幸受害人傷勢不算嚴重。
晚上7時零3分,莫偉良開車來到阿裕尼路上段的油站,當時受害人也在油站,站在自己的車子旁添油。莫偉良一不小心撞上受害人,導致她被夾在兩輛車之間。莫偉良繼續踩油門往前,受害人跌倒在地,右腳板被車子碾過。
案件發生在2021年7月13日晚上阿裕尼路上段的埃索(Esso)油站。被告莫偉良(38歲)面對兩項抵觸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指他在案發時酒駕和沒有謹慎駕駛。
被告要對刑罰提出上訴
案情顯示,案發當天下午,莫偉良在勞明達街一帶的活動場地舉行婚禮,並在婚禮上喝了一瓶啤酒。他與新婚妻子在傍晚6時左右離開。
根據法庭日前的判詞,莫偉良不服所判,決定針對刑罰提出上訴。他目前已在服刑。受害人是一名58歲婦女,事發時正在油站爲汽車添油。
根據莫偉良的說法,事發時他看到受害人在車子後,原本想把車轉左以避開對方;但卻聽到一名女子的叫聲,于是把車停下。妻子下車查看,見受害人倒在地上。
新郎在婚禮上喝了一瓶啤酒後開車,結果撞傷一名在油站添油的女顧客,換來坐牢八周和吊銷各級駕照五年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