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也涉嫌在同年2月至3月期間,串謀僞造電郵,篡改上述的交易價格,以此欺騙中國銀行新加坡分行發出5400萬美元(約7500萬新元)的信用證。
法官最後批准控方的要求,下令謝春和張泰明分別以50萬元和5萬元保釋在外,案展8月17日進行審前會議。
謝春的代表律師反駁說,被告從2020年中旬開始接受調查,護照也一直被扣留,加上他在本地生活長達20年,並育有一名女兒,顯然他沒有棄保潛逃的風險,懇請法官讓謝春以10萬元保釋在外。
石油貿易公司前董事和前營運執行員被指串謀僞造文件、失信和欺騙銀行,涉及金額高達約1.47億元,兩人在星期五(7月8日)被控上庭。
控方庭上指出,謝春當時身爲公司董事,職務相當重要,加上涉及金額高,因此籲請法官把謝春的保釋金定在50萬元。
另外,兩人也被指將原本抵押給彙豐銀行(HSBC)的交易所得,轉讓到中國銀行新加坡分行。
謝春和來自中國的張泰明各面對四項控狀,包括欺騙、失信和僞造文件。
綜合兩人的控狀,他們被指在2020年3月至4月間,串謀欺騙東方彙理銀行,讓銀行誤信公司與另一家公司達成交易,致使銀行發出1700萬美元(約2300萬新元)的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
涉案兩人分別是Zenrock Commodities私人有限公司的前董事謝春(45歲)和前營運執行員張泰明(32歲)。
根據警方發出的文告,兩人涉嫌犯下的罪行,涉及金額高達1.05億美元(約1.47億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