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吊銷執照四個月,李姿穎也將受到譴責,並得向理事會做出書面承諾,確保不再犯同樣或類似的罪行,同時必須承擔紀律聽證會的費用。
她過後被控六項控狀,包括對公務員動粗、抵觸防止騷擾法令和酒類管制(供應與飲用)法令。她承認三項,余項交給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後,在2020年6月被判坐牢四周又五天。(人名譯音)
被懲處的是李姿穎(33歲),她事發時是一名有條件注冊(conditional registration)牙醫。
李姿穎在2018年8月7日淩晨2時許,喝醉酒後大鬧荷蘭路一帶的加油站,不僅對加油站職員大喊大叫,也對三名警員動粗和爆粗口。
酒後大鬧加油站並對警員動粗,女牙醫兩年前被判監,如今被吊銷牙醫執照四個月。
新加坡牙科理事會星期三(7月13日)發文告說,李姿穎的刑事罪名有損牙科專業的聲譽,以及公衆對牙科專業的信心,因此紀律委員會在2022年4月26日裁定李姿穎抵觸一項牙醫注冊法令的指控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