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額付款方面,聯合文告中提到,人力部已全數取回多付的約15萬元,也補足了少付的5萬1000元。保健促進局則正在追討多付的薪資。
報告說,其實早在審計開始前,保健促進局已通過內部檢討發現這個問題,包括這51人在內,共多支付了160萬元的薪水。其中88萬元已索回,24萬元會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取回,尚拖欠金額爲4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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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管局在首幾個月之後要求承包業者重新估價,共爲政府省下8600萬元開銷,獲審計署肯定爲良好做法(good practice)。例如,土管局于2020年3月預訂了第一批酒店房間,同年8月要求酒店檢討房間、餐食和洗衣服務的收費,從而爭取到比原價低6%至50%的價格。
例如,保健促進局在合約終止後繼續發薪水給一些拭子檢測人員,多付了160萬元;人力部未發現承包商提供的人手與合約不符,多付了9萬多元。
不過,審計署認爲,土管局可以改善一些流程和監管機制,像是在合約中列明可保障土管局利益的條款。此外,由于審計署對承包商報價時提供的文件真僞存疑,土管局爲此報警。
“從冠病疫情得到的經驗,公共領域不妨反思在緊急情況中如何采取恰當的治理方式。即便是遇到緊急狀況時必須迅速行動,良好的財務治理仍是必要的。”
審計署昨天發表2021/2022財年的審計報告,除了審核各政府部門和機構的表現外,今年也特別評估了與冠病疫情相關的采購程序和開支。
冠病疫情暴發的首15個月,負責抗疫工作的人力部、保健促進局和新加坡土地管理局,共耗資15億1000萬元提供檢測服務、餐食和住宿。這三個機構制定的采購和合約管理程序,讓政府能快速應對危機和節省資源,但仍有一些失誤造成超額付款的情況。
人力部、保健促進局和土管局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間,爲抗疫工作共花費15億1000萬元,約等于我國2019年113億元政府醫療開支的13%。審計署抽查了這三個機構的合約、付款和合約條款變更,所抽查的樣本金額相等于三個機構抗疫支出的18%。
抗疫期間,土管局主要負責准備和管理用來充當隔離設施、康複設施和臨時客工宿舍的場地,包括雇用酒店,以及把空置的國有或是私人建築改爲臨時住所。
報告指出,三個機構在采購和合約管理方面,都普遍設有相應的流程和管控機制。此外,它們也采取了一些好的做法,讓政府能及時應對危機和減少開銷,但是仍有一些可以改進的地方。
相關部門:已立即糾正失誤
人力部、保健促進局和土管局聯合回應審計報告說,審計署識別了一些監管不足的地方,也對如何加強管控機制和流程提出建議,他們已立即糾正失誤,並會確保事情不再發生。“爲了加強緊急時期應對采購量激增的能力,各機構會檢討我們的緊急采購程序。”
報告中提到,三個機構在采購和合約管理方面,都普遍設有相應的流程和管控機制。此外,它們也采取了一些好的做法,讓政府能及時應對危機和減少開銷,但是仍有一些可以改進的地方。
至于保健促進局,審計署抽查時發現有51名拭子檢測人員在合約終止後繼續獲得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