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2016年3月12日到2019年9月3日之間,20次向保險公司索賠,其中17次成功索賠共1萬4373元。
被告與兩個姐妹和母親于2016年計劃一同到馬來西亞吉隆坡旅行,她爲家人和自己都買了旅遊保險。當時,被告家人的一個旅行箱(價值約200元)在吉隆坡機場被弄壞,想起曾在沒有收據的情況下把價格拉高並索賠成功。
在日本警局報假案
被告也以同樣的方式,用自己以及其他家人的名義索賠,又成功得到1450元。
于是,被告在家人不知情的情況下,上網找到一個染上汙漬的LV名牌行李箱,以及購買單據,以姐姐的名義向保險公司索賠,並獲得300元賠償。
四年內騙六家保險公司超過1萬4000元的旅遊保險賠償,30歲婦女星期五(7月29日)早上被判坐牢五個月。
被告薩利哈(30歲)面對20項欺詐罪,星期五承認其中六項,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量。
被告2016年到日本旅行時,不小心弄丟了錢包和手機,爲成功索賠,她甚至到日本警局報假案,稱東西被偷,以便向保險公司索賠。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2年7月29日的《新明日報》。
受害的保險公司共有6家,他們後來發現被告的索賠申請可疑,經內部調查後決定報警。
上網搜到染上汙漬的LV行李箱和單據
食髓知味,被告每次出國都會爲一家人購買旅遊保險,只爲了騙取保險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