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穩定,被大家認爲是“鐵飯碗”,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特殊情況下,有些人員一樣被辭退,而有些人員無法辭退!
會被辭退的五類人: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了可以解除聘用的幾種情形
1、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3、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事業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
4、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事業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5、受到開除處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不能被辭退的四類人: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了不能解除聘用的幾種情形
1、因公致殘,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工作能力。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3、女性工作人員在孕期、産假、哺乳期內。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辭退的情形。
PS
事業單位資金來源分類
一般情況下國家會對這些事業單位予以財政補助,分爲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還有一種是自主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
參公
參公事業單位作爲一種特殊的事業單位,具有一定的特點,主要表現爲其與行政機關和一般事業單位的區別和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