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激起千層浪。
疫情之下,一些中小微企業的困境非常大,有的是延遲複工,有的是停工停産,有的是直接倒閉了。
爲了拯救這些中小微企業,社會方方面面都在出謀劃策。黃奇帆,原來重慶市市長,現在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的副理事長提出,建議取消企業住房公積金制度。
他算了一下,如果取消的話,可以爲企業直接降低12%的成本。這個建議一經提出,就在網上引起了很大的關注,有贊成的,也有反對的。
爭議有多大?
其實這個建議並不是第一次被提出來,業內有關取消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聲音一直都有。
在2016年全國“兩會”期間,當時的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內部控制委員會委員的張連起提交了有關提案。2016年8月份,北京師範大學中國收入分配研究院發布的《中國勞動力成本問題研究》報告,其中也提出取消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建議。2018年,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楊偉民也建議,逐步取消強制性住房公積金。
那麽,爲什麽一直都有這種觀點呢?因爲這項制度一定程度上是收入再分配的一種方式,相當一部分朋友就認爲,住房公積金主要是供買得起房的有錢人在支配;另外一方面,公積金制度中間也存在一些問題,因爲繳存的比例不一樣,一定程度上是一種單位福利,無形之間也拉大了大家的收入差距。
如果取消的話,當然也有人會反對。我們剛才說到了,這本身是一種福利,大多數人會認爲取消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就等于是變相的降薪;另外一方面,公積金制度的存在,畢竟對大家購房過程中間減少貸款壓力還是有所幫助的,所以真的取消的話,對有些人還是有影響的。
從現在公積金繳存比例來看,基本上是在個人收入的5%-12%之間選擇,很多中小微企業都是按最低標准在繳納,有的企業根本就不繳,所以如果這項制度取消,對有些中小微企業的困難並沒有多大的幫助。
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否該取消?
那麽,住房公積金到底應不應該取消呢?
在水皮看來,以上兩種態度不單是動了誰的奶酪的問題,更多的是反映出了目前住房公積金制度所存在的問題。既然有問題,就應該面對它,就應該有一個充分的溝通。
中國的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借鑒于新加坡,1991年在上海試行,之後在全國推廣,至今已有 29年,它是中國政策性住房金融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以“一刀切”至少在目前來看是不成熟的,因爲那樣的話對購房者、對房地産市場和金融市場都會形成一定的影響。
如果單純要減輕中小微企業的負擔,我相信取消住房公積金一定也不是最佳的選擇,如果是要改變現在的住房公積金制度,那麽就不是直接取消的問題,而是需要一個漸進的過程,或者要找到另外一種替代方式。
第一步能不能首先由強制變成自願?這個實際上倒是大家可以商量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