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星期六將在持械搶劫的罪名下被控上法庭,一旦罪成,可面臨三到14年監禁,至少12下鞭刑。
28歲男子涉嫌持刀搶劫勞力士手表、鑽石首飾及現金等,星期六將被控上法庭。
男子過後將受害者帶至位于後港21街的自動提款機,要她取出2000元,並要求她從手機登入網上銀行,再從她的戶頭中轉走5萬元。
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五(8月5日)發文告說,當局在7月30日晚約8時25分接到報案,指李節士坊(Richards Place)發生持械搶劫案。初步調查顯示,一名男子要求受害者交出錢和貴重物品。受害者出于害怕,便交給他一塊勞力士手表,兩枚鑽石戒指和一個鑽石手镯。男子當時涉嫌持刀,並用電線勒住受害者脖子。
通過進一步調查,來自宏茂橋警署、勿洛警署、金文泰警署以及警察情報局的警員鎖定男子身份,星期五將他逮捕。當局尋回勞力士手表、一枚鑽石戒指及現金300元,商業事務局也追回男子從銀行戶頭中轉走的超過4萬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