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系列
(一)公司債近期監管趨勢
今年4月滬深兩交易所發布的有關公司債發行上市審核相關指引文件正式開啓了公司債嚴監管的序幕。結合目前公司債監管情況,本章我們彙總了大家關注的交易所公司債問題並進行分析解答如下:
1、監管對公司發債限制究竟如何?
監管對公司債的限制,我們簡單參照組合模型來進行解釋(該模型僅用于解釋說明,未經回歸及顯著性水平測試,不具有參考性):
公司債發行審核=A+B+C+D+…
A:債務率即區域及平台債務率。這裏重點關注隱性債務情況,顔色名單中紅色等級的城投平台意味著債務風險程度最高,橙黃綠依次降低
B:區域財政情況及行政情況。這裏的區域財政情況重點關注一般預算收入而非全口徑財政收入,行政級別針對區縣級平台公司、市級平台公司及省級平台公司進行劃分
C:公司債務規模。該因子重點關注公司償債能力及債務結構,新指引出台後募集新增盈利能力的可持續性並加以關注披露
D:曆史發債。重點關注已發行債券的合規問題,包括付息還本情況,募集資金的使用用途,公司債券存續期內受托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等
結合以上因素,公司債發行監管下的募投用途大約分爲以下四類:
- 限制募集資金用途(償還存量公司債券,即內部的借新還舊);
- 限制募集資金用途(償還存量公司債務,例如借公司債還中票);
- 用于經營性項目建設;
- 用于補充流動性資金。
對于發債限制交易所判別是否能發,發多少合適,募集用途用作什麽詳見本文下述的各品種公司債的發行條件。
2、公司債監管機構對城投債務風險的關注如何?
結合財政部2019年起建立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等級評定制度(對各地隱性債務和法定限額內政府債務的風險情況進行評估),風險等級評定制度將債務風險分爲紅色(債務率≥300%)、橙色(300%>債務率≥200%)、黃色(200%>債務率≥120%)、綠色(債務率小于120%)四個等級,風險依次由高到低。
債務率考察的是地方政府債務余額以及隱性債務兩個指標,分檔名單並不對外公布,市面上只能從已發行債券募集資金用途的分類中倒推而來。聯合資信在2021年6月17日的《2020年各省杠杆率上升,政府債務顯性化程度提高》文章中做了測算,但隱性債務數據大部分地區沒有披露,以有息債務代替。廣義債務率=廣義債務余額 /綜合財力,分子項等于政府債務余額與城投有息債務;測算結果供參考如下。
目前,交易所審核已取消“單50”限制,之前傳聞的城投債的分檔審理機制或有實行,但關于去銀保監會平台名單限制筆者仍保留意見,原因一,市場公開的平台名單已是2019版本,失去時效性的平台名單作爲名單內現存平台情況、已辦理退平台及仍處監管的標准確無意義;原因二,觀察目前交易所公司債審核進度情況,確有名單內公司進行申報的情況,但該發行人于今年3月進行申報,8月上交申報系統顯示該項目已處于終止狀態。因此,平台名單內的企業終究是否能申報公司債仍舊未知,具體情況如何還有待觀察或將一事一議還需各位發行人和承銷商自行把控。
3、2015-2021年交易所城投債監管政策到底抓放了什麽?
第一,政府平台公司的表面定義應漸漸淡忘,未來公司債市場不應被“城投金邊”、“城投信仰”所左右,監管已經在從政府隱性債務切入,引導市場化防範風險,推動債市市場的高質量發展。簡單舉例說明,證監會2015年7月份特對地方融資平台作出明確的甄別標准口徑,包括兩類,一是被列入中國銀監會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名單(監管類)的;另一類便是“雙50%”(指現金流占比、收入占比)的情形。而現在,監管可能不重點關注其口徑及平台名單,筆者更傾向于認爲監管的側重導向不代表不再重要而是引導從本源出發,在信用風險頻發、剛兌受疑的現在,防止大家過重關注指標致使本末倒置。
第二,發債環節參與的各個身份都應負起責任,完善從發行人到主承銷及中介機構的職能。從發債申報入口開始把關,對于涉及重點關注點應基于真實情況做到詳盡披露,進行合理分析,盡到該有的核查責任。公司債市場實質上並沒有采取一刀切的方式,所謂的一刀切也只是對于公司本身存在風險的把關鑒別,這是對一、二級投資機構的保障,是根本性防治尾部風險突發,推動公司債健康發展的必要改革。
第三,消除發債市場間套利的可能性。2021年8月18日人民銀行、發改委、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彙局聯合發布《關于推動公司信用類債券市場改革開放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該意見重點提出“進一步推動信用債市場改革開放和高質量發展,助力國民經濟循環、推動經濟轉型和結構調整,支持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完善法治、推動發行交易管理分類趨同,加強監管和統一執法、統籌宏觀管理,推動信用債市場改革”(參見此前文章《定了!債券市場大一統時代到來!》)。
從目前市場情況來看,公司債申報項目確有轉戰企業債的趨勢,主要原因還是之前所謂的交易所利好發行條件在幾次指引公布後開始消散,因發行場所審核標准不同而産生的溢價並不具有可持續性,筆者結合政策文件認爲今後信用債市場的審核機制不管公司債或企業債又或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終將趨于一致,套利空間也終將消除達成“有效市場”環境,信用債發行的選擇驅動將以難易判別轉爲自身實際適用而定。
(二)大公募、小公募、私募債
1、發行基本要點
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負面清單
2、募集資金/規模的限制
2021年4月22日,公司債券審核新規公布,上交所與深交所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發行上市審核規則適用指引第3號——審核重點關注事項》與《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發行上市審核業務指引第1號——公司債券審核重點關注事項》,對公司債審核中的重點事項及信息披露要求作了具體規定。
新規需關注以下四點重要內容:
(1)相較2018年公司債券預審核指南,本次指引針對市場關注的發行人信用評估要點,提出了具體審核規定,對重要指標進行量化,整體上更加切合實際、更具指導性。
(2)新規要求發行人從各個方面加強信息披露,並對部分關注類主體的發債規模和資金用途給出限制。
(3)新規首次專門針對城投發行提出具體要求,同時指引中的部分量化要求,也較多針對資産規模小、債務結構差的弱資質城投,反映城投公司債審核趨嚴。
(4)地産公司債方面,不同于2018年關注定性的違法違規、哄擡地價等行爲,新規與“三道紅線”保持一致,重點關注房企的負債率與償債指標,維持嚴監管力度不變。綜上,新規相較于預審核指南,整體更貼合實際,並加強對城投公司債和地産公司債的審核、監管力度。
3、典型樣本(小公募)
21穗交01:廣州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說明書
(1)産品要素
計劃發行金額:40億元,首期發行金額10億元
信用評級:主體評級AAA;債項評級AAA(中誠信)
發行人:廣州交通投資集團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證券
債券期限:5年
計息方式:當期票面利率3.79%,每年付息一次,固定利率
承銷方式:承銷團余額包銷
(2)發行人及主營業務
發行人是廣州市政府直屬的大型國有獨資企業,主要負責廣州市及周邊地區 經營性交通基礎設施的項目投融資和運營管理,爲政府承擔相關項目的建設投資任務。
主營業務是高速公路的投資、建設、經營、管理以及公路養護等,建設項目主要是廣州市周邊經營性收費高速公路,主營業務收入爲高速公路的車輛通行費收入和工程施工收入。發行人所經營管理的路産均爲經營性收費公路。
(3)募集資金用途
本期債券發行規模不超過 10 億元,發行人擬將募集資金用于從埔高速、機場第二高速(南北段)、南中高速、廣佛肇高速、海珠灣隧道等項目建設及補充流動資金。
(4)用途發行條件落實情況
發行主體的核查:參照聯合資信的廣義債務率情況分析,廣東省債務風險爲綠色(小于120%)。
發行條件的核查:發行人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爲 7.41 億元(發行人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經審計的合並報表中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平均值);經合理估計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于公司債券一年利息。2018 年-2020 年末公司流動資産占總資産的比重分別爲 14.80%、8.46%、6.32%,流動資産占比低,符合發行人所處高速公路行業總體特點;資産負債率分別爲61.95%、59.67%和 67.81%,資産負債結構較爲合理。符合小公募發行條件。
發行募集資金用途的核查:本期債券發行規模不超過 10 億元,發行人擬將募集資金用于從埔高速、機場第二高速(南北段)、南中高速、廣佛肇高速、海珠灣隧道等項目建設及補充流動資金。
結合上交所3號指引及深交所1號指引,(1)公司有息債務余額共計645.18億元,短期借款占總負債的6.27%,長期借款占總負債的61.46%,銀行貸款/有息負債高于30%;應付債券占總負債的7.52%,(銀行貸款+公司債外的信用類債券)/有息負債高于50%。(2)該發行人無非經營性往來占款和資金拆借。(3)發行人所處高速公路行業,資産負債率分別爲61.95%、59.67%和 67.81%,資産負債率處于行業平均水平;2018年-2020年末及2021年3月末,公司速動比率爲0.92、0.73、0.28和0.37。公司速動比率小于1。有息債務增長率未披露。(4)發行人存續期內無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不存在最近一期末淨資産比例達40%的情景。(5)發行人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續性;(6)發行人母公司不存在資産質量差、盈利能力及有息債務負擔重的情況;(7)2021年3月末,發行人對外擔保余額爲99,066.23萬元,未超過當期淨資産。(8)報告期內發行人有息債務結構發生大幅變化查看募集說明書暫無具體披露但並無重大事項提醒,但銀行授信無大幅下降情況。(9)債務存在集中兌付情況,償債壓力較大。(10)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受限資産總額爲 774.45 億元,占總資産的比重爲 64.63%,受限資産占比較高,資産流動性較弱。受限資産超總資産50%。
綜上,該期小公募發行人財務指標可能觸碰2條監管關注點(分別爲受限資産和債務結構情況),本期于2021年7月14日受理,于30個工作日內注冊生效且無交易所審核反饋意見,各位可自行比對發行審核口徑。
(三)鄉村振興債券
1、發行基本要點
2、典型樣本
廣東恒健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21年鄉村振興專項公司債券(面向專業投資者)(第一期)
(1)産品要素
本期計劃發行額:10億元
債券期限:5年期
信用評級:主體評級AAA;債項評級AAA(中誠信)
發行人:廣東恒健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主承銷商/簿記管理人:國泰君安證券
計息方式:當期票面利率3.35%,每年付息1次,固定利率
交易市場:上交所
(2)發行人及主營業務
發行人是由廣東省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公司,是廣東省唯一的省級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和産融結合平台。發行人以投資與投資管理、資産管理爲主要業務,依托省屬國資系統豐富的産業資源,不斷探索創新國有資本運作方式。
發行人受廣東省政府、廣東省國資委委托,持有廣東能源集團 76%的股份,廣東能源集團營業收入占發行人營業收入的 90%以上,廣東能源集團所在電力行業的行業狀況對發行人的經營狀況和盈利能力有重大影響。
截至2020年末,發行人總資産2995億元;負債1231億元,2020年度營收513億元,淨利潤57.5億元;
(3)募集資金用途
7 億元擬用于鄉村振興領域相關項目的建設、 運營、收購,或者償還項目貸款,包括廣東美麗鄉村振興發展基金相關項目、廣東省種業集團有限公司相關項目;
3 億元擬用于償還銀行貸款;
(4)發行條件落實情況
發行主體的核查:發行人位于廣州市黃埔區,今年6月23日,廣東省全省脫貧攻堅總結表彰大會召開。據悉,黃埔區有5位個人和3個集體表彰對象獲得省脫貧攻堅先進殊榮。他們打好扶貧“組合拳”,用項目和産業鼓起群衆的錢袋子,向群衆培訓勞動技能和致富本領,用教育點燃未來的發展希望,激發了鄉村振興的內生動力。因此發行人滿足主體核查。
募集用途件的核查:關于募集用途,本期債券的募集的資金10億元,其中7億元擬用于鄉村振興領域相關項目的建設、運營、收購,或者償還項目貸款,3億元擬用于償還有息負債。具體用于增資廣東美麗鄉村振興發展産業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廣東美麗鄉村振興發展基金”),募集資金將由廣東美麗鄉村振興發展基金投向白雲鳳和村、花都港頭村以及番禺大嶺村等村落改造項目。因此符合發行主體的募集資金用途,且滿足相關項目不應低于募集總額的70%。
(四)可續期公司債
1、發行基本要點
2、特殊條款
(一)利息遞延支付+強制付息條款
通過約定利息遞延支付條款,發行人具備了可以延遲支付利息的選擇權。但是,亦會同時設置利息遞延支付+強制付息事件,用以限制發行人隨意延遲付息。目前市場案例一般約定有以下強制分息事件:向普通股東分紅、發行人減資等。
(二)續期選擇權+利率重置條款
約定公司債券即將到期時,發行人有權延長債券期限而暫時不兌付本次債券本息,以獲得中長期的資金支持。但是,有得必有失,發行人選擇將債券續期的同時,會觸發債券利率重置機制。由于債券期限延長不利于投資者,利率重置往往導致債券利率會同時上調,發行人的融資成本相應增加,因此發行人一般不會隨意選擇續期。近期已發行的小公募可續期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多數案例以3-5年爲一個周期,後續周期的票面利率上調300個基准點。
(三)特殊情形下的贖回條款
可續期公司債中,一般會約定某些特殊事項發生時允許發行人贖回。
經查已發行的案例,主要爲以下兩種情形∶ 1)稅務政策調整,且導致發行人不得不爲可續期債券的存續支付額外稅費;2)會計准則變更,且導致發行人不能在合並財務報表中將本期債券計入權益。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發行人可以將可續期公司債券計入權益。如果因會計准則變更或其他法律法規改變或修正,影響發行人在合並財務報表中將本期債券計入權益時,發行人有權贖回債券。
(四)清償順序條款
境外可續期債券一般劣後于發行人的普通債務,具備次級債屬性,但國內已發行的可續期債券均無次級債屬性,一般設置爲等同債務人普通債務的清償順序。
3、典型樣本(可續期公司債)
2021年第一期成都天府新區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可續期公司債券
(1)産品要素
本期計劃發行額:10億元,其中, 基礎發行額5億元,彈性配售額5億元;
債券期限:3+N年期,以每3個計息年度爲1個重定價周期, 在每個重新定價周期末附發行人續期選擇權;
債券利率:第一個重新定價周期:當期基准利率+基本利差;從第2個重定價周期開始的每個重定價周期:當期基准利率+基本利差+300 個基點;
信用評級:主體評級AAA;債項評級AAA(上海新世紀)
發行人:成都天府新區投資集團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證券
計息方式:當期票面利率4.79%,每年付息一次,固定利率
承銷方式:承銷團余額包銷
交易市場:銀行間+上交所
(2)發行人及主營業務
截至2020年9月30日,發行人總資産1264億元;負債884億元,2020年1-9月營收35億元,淨利潤6.7億元;四川天府新區成都管理委員會財政金融局爲發行人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發行人主要業務包括園區開發、商品銷售、代建管理和其他業務
(3)募集資金用途
基礎配售額中2.5億元用于天府海創園項目2.5億元用 于川港設計創意産業園。如發行人行使彈性配售選擇權或本期債券申購達到強制配售觸發條款,則彈性配售額5億元中2億元用于天府海創園項目,2億元用于川港設計創意産業園,1億元用于補充營運資金。
(4)特殊條款設置
發行人續期選擇權:在本期債券每個重定價周期末,發行人有權選擇將本期債券期限延長1個重定價周期,或選擇在該重定價周期末全額兌付本期債券;
遞延支付利息條款:除非發生強制付息事件,本期債券的每個付息日,發行人可自行選擇將當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條款已經遞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遲至下一個付息日支付;
強制付息事件:向股東分紅或減少注冊資本。
利息遞延下的限制事項:向股東分紅或減少注冊資本。
(5)發行條件落實情況
發行主體的核查:發行主體滿足公司債券一般性要求,經聯合資信各省廣義債務率的核查,四川省債務風險處于黃色(120%-200%)。發行人募集披露有特殊條件事項等。
發行條件的核查:發行人主體和債項均爲AAA,滿足發行主體和評級達到AA+的發行條件。本期債券的定義爲權益工具,經查詢,該主體的累計計入權益的債務余額未超過近一期淨資産的40%。
(五)綠色債券
1、發行基本要點
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于2021年4月新發布的關于《關于印發《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的通知》(銀發〔2021〕96號)明確了各相關單位要以《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爲基礎。
【情況一】對于《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發布前已處于存續期或已核准、已完成注冊程序的債券,在綠色債券認定和資金投向上仍按照《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15年版)》《綠色債券發行指引》有關適用範圍執行。
【情況二】對于《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發布時已申報材料但未獲得核准或未完成注冊程序的債券,發行主體在綠色項目認定上,可自行選擇適用《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15年版)》《綠色債券發行指引》或《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
【情況一和二均鼓勵按照2021年版的項目目錄進行信息披露】,最新版目錄已于2021年7月1日正式實施。【該目錄適應于包括但不限于綠色金融債券、綠色企業債券、綠色公司債券、綠色債務融資工具和綠色資産支持證券。】
2、典型樣本
中航國際租賃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21年綠色公司債券(第一期)(專項用于碳中和)
(1)産品要素
本期計劃發行額:5億元
債券期限:4年期,在第2年末附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和投資者回售選擇權
信用評級:主體評級AAA;債項評級AAA(聯合資信)
發行人:中航國際租賃
主承銷商/簿記管理人:國泰君安證券
計息方式:當期票面利率3.59%,每年付息1次,累進利率
承銷方式:承銷團余額包銷
交易市場:上交所
(2)發行人及主營業務
發行人是經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批准的國內首批內資融資租賃企業,也是國內央企投資、擁有航空工業背景的專業租賃公司。目前發行人主營業務收入主要來自租賃業務和貿易業務,其他業務收入主要爲房租收入。截至2021年3月31日,發行人總資産1675億元;負債1415億元,2020年度營收101億元,淨利潤19.7億元;
租賃業務是發行人的核心板塊,主營民用飛機、機電、運輸設備等資産的融資租賃及經營性租賃。
(3)募集資金用途
本期債券募集資金擬全部用于光伏發電項目等融資租賃款項投放及補充流動資金或償還有息債務。
其中不少于 3.50 億元用于成武恒電新能源發電有限公司 35MW光伏電站項目、伊犁新源縣晶科9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及河南天源瑞豐新能源有限公司一期17.4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等融資租賃款項投放,包括使用本期債券募集資金直接支付上述類型項目所需設備及基礎工程購買款並向運營主體(作爲承租人)出租,以及償還、兌付前期上述類型項目投入的自籌資金或形成的借款、銀行承兌彙票、信用證等債務;
不超過 1.50 億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或償還有息債務。
(六)短期公司債
1、發行基本要點
2、典型樣本(短期公司債)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21年短期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說明書
(1)産品要素
注冊金額:300億元,本期發行金額40億元(品種一)
信用評級:主體評級AAA;債項評級A-1(上海新世紀)
發行人:申萬宏源證券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證券
債券期限:本期債券分爲兩個品種,品種一爲188天固定利率債券;品種二爲365天固定利率債券。本期債券引入品種間回撥選擇權,兩個品種之間可以雙向回撥。
計息方式:當期票面利率2.77%,每年付息一次,固定利率
承銷方式:承銷團余額包銷
(2)發行人及主營業務
公司的控股股東爲上海國有資産經營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爲上海國際集團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主要從事證券經紀、證券信用交易、投資銀行、證券交易投資、證券研究、新三板、資産托管等業務,並通過全資子公司國泰君安資管、 國泰君安期貨、國泰君安創投、國泰君安證裕以及參股公司華安基金,分別從事資産管理、期貨、私募基金管理、另類投資、基金管理等業務;
(3)募集資金用途
本期債券發行募集資金將主要用于公司短期負債到期,並補充公司流動資金的需求。(公司短期負債主要包括了拆入資金、賣出回購金融資産、短期融資券、收益憑證和轉融資等的滾動續期,及一年內到期的公司債券。)
(七)創新創業債券
1、發行基本要點
2、典型樣本
上海國有資産經營有限公司2021年公開發行創新創業公司債券(第一期)
(1)産品要素
本期計劃發行額:10億元
債券期限:5年(3+2)
信用評級:主體評級AAA;債項評級AAA(上海新世紀)
發行人:上海國有資産經營有限公司
主承銷商/簿記管理人:國泰君安證券
計息方式:當期票面利率3.5%,每年付息1次,累進利率
交易市場:上交所
(2)發行人及主營業務
發行人唯一股東爲國際集團,實際控制人爲上海市國資委。
目前公司持有國泰君安、浦發銀行、上海農商行、中國太保等多家重點金融機構股權,成功主導、參與市屬金融機構及重點國企的重組與改 制,有力促進國有資本有序進退。
目前主要收入類別分爲股權經營業務、金融企業不良資産收購處置業務以及財務投資業務。其中,股權經營業務和財務投資業務收入在財務報表中體現爲投資收益,金融企業不良資産收購處置業務在財務報表中體現爲主營業務收入。
截至2021年3月31日,發行人總資産882億元;負債360億元,2020年1-9月營收2.3億元,淨利潤28.3億元;
(3)募集資金用途
本期債券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後,不低于70%部分擬通過直接投資(或置換前期項目投資資金)或給子公司增資(或置換前期子公司增資資金)的方式,專項投資于種子期、初創期、成長期的創新創業公司,剩余部分用于補充流動資金、償還有息負債或項目投資等其他合法合規的用途
(八)纾困公司債券
1、發行基本要點
2、典型樣本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團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纾困專項公司債券(第三期)
(1)産品要素
本期計劃發行額:23億元
債券期限:3年期
信用評級:主體評級AAA;債項評級AAA(中誠信)
發行人: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團有限公司
主承銷商/簿記管理人:國信證券
計息方式:當期票面利率3.8%,每年付息1次,固定利率
交易市場:深交所
(2)發行人及主營業務
發行人是深圳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爲深圳市國資系統直管企業。人才安居集團是深圳市委、市政府保障深圳人才安居樂業的平台,具有政策 性和功能性屬性。人才安居集團對標新加坡建屋發展局,通過企業化運作和市場化手段,努力將集團打造成深圳市人才安居住房投融資平台,建設籌集平台,運 營管理平台以及專業化、規模化、規範化的住房租賃平台。
發行人主營業務爲公共住房的投資和運營,根據住房制度改革意見,人才安居集團通過政府供地建設、棚戶區改造、機關企事業單位合作等六類十五種渠道 籌建房源;運營管理的公共住房有租有售,未來主營業務收入主要來自于公共住房租賃、銷售和公共住房配套商業的租賃。
截至2020年3月末,發行人總資産1320億元;負債176億元,2019年度營收5.1億元,淨利潤11.7億元;
(3)募集資金用途
本期債券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後擬全部用于置換前期對深圳市民營企業平穩發展基金注資而融入的資金,纾解民營企業流動性風險。
本期擬用于置換的前期對平穩基金的注資,系發行人于2019年12月24日通過與招商財富以專項資産管理計劃的方式籌集的100億元資金,在合同約定的期限(6 個月)屆滿後,發行人按約定的價格無條件回購標的收益權,回購溢價率爲 4.20%。
(九)項目收益債券
1、發行基本要點
2、典型樣本
成都金堂發展投資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項目收益專項公司債(第一期)
(1)産品要素
發行規模:2億元
債券期限:5年期固定利率債券,在債券存續期第3年末附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和投資者回售權
信用評級:主體評級AA;債項評級AA+
發行人:成都金堂發展投資有限公司
主承銷商:五礦證券有限公司
票面利率:7.5%
承銷方式:主承銷余額包銷
交易市場:深交所
(2)發行人及主營業務
成都金堂發展投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10日,注冊資本61,600萬元,成都天府大港集團有限公司全資控股該公司,金堂縣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爲成都金堂發投的實際控制人,公司主營業務爲項目代建及項目管理,根據第三方口徑,截至2020年12月末,公司主營業務項目代建收入爲2.88億元,占總收入的69.97%,較去年同期增長33.39%;項目管理收入0.68億元,占總收入的16.59%。截至2020年12月末,成都金堂發投總資産爲148.06億元,資産負債類爲46.95%,2020年度公司營業收入41,130.67萬元,淨利潤18,365.12萬元,政府補助1.00億元。
(十)可轉換公司債券
嚴格意義上,可轉債不屬于公司債券的創新品種,可轉債兼具債權和股權投資兩種屬性。投資者有轉股權,並爲此承擔利率較低的機會成本;發行人有贖回權,並未此支付比沒有贖回條款可轉債更高的利率。但對投資者而言往往更看重的是可以轉爲標的股票的權利,不然沒必要承擔極低的利率,多數轉債都在存續期間大概率轉股。而債和股的差異是明顯的,成本、定價、估值都大不一樣,發行普通債是短期行爲,發行成本嚴格可控,債券持有人也很少參與公司經營決策;但是股票是長期行爲,面臨股份稀釋、新股東進入、股票價格大幅波動等情況。
1、發行基本要點
2、典型樣本
2021年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
(1)産品要素
本期計劃發行額:95.50億元
債券期限: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期限爲自發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1年8月16日至2027年8月15日
初始轉股價格:47.91元/股。
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20%;第五年1.50%;第六年2.00%
信用評級:主體評級AA+;債項評級AA+(中誠信)
擔保情況:無擔保,“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當提供擔保,但最近一期末經審計的淨資産不低于人民幣十五億元的公司除外”截止2020年末,公司淨資産爲661億元。
發行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銷商:招商證券
承銷方式:承銷團余額包銷
股票上市場所:深交所
特殊條款設置:
①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當公司股票在任意連續三十個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于當期轉股價格的 80%時,公司董事會有權 提出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方案並提交公司股東大會表決;
②有條件贖回條款:公司股票連續三十個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不低于當期轉股價格的 130%;可轉債募集資金不足3000萬元
③有條件回售條款:可轉債最後兩個計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連續三 十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于當期轉股價格的 70%時
(2)發行人及主營業務
公司的主營業務爲生豬的養殖與銷售,主要産品爲商品豬、種豬、仔豬。2020年,公司生豬出欄量1811萬頭,是我國同期出欄量最大的生豬養殖企業。
截至2020 年末,公司總資産1226億元,負債總額565億元;2020年度營業收入563億元,淨利潤304億元。
(3)募集資金用途
擬募集金額不超過95.50億元。其中,擬用于生豬養殖項目51億元,生豬屠宰項目19億元,項目均已履行了項目備案與環評程序。償還銀行貸款及補充流動資金25.5億元。
(十一)可交換公司債券
可交換債與可轉債的發行要素相似,也包括換股價格、換股比例、換股期限等因素。相比較于上市公司可轉債,可交換債券的發行門檻低,方案設計靈活。截至2021年8月末,國內可交換債券總計融資規模大約4千億元。發行可交換債的目的,很重要的一方面是減持股票,實現套現。大股東通過二級市場減持受到的限制很多,而直接減持可能對股價影響較大,發行可交換債募集時間比大宗交易減持更短,而且在換股期內逐步換股,對二級市場股價沖擊較小。
1、發行基本要點
2、典型樣本
顧家集團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第一期)
(1)産品要素
本期計劃發行額:10億元
債券期限:3年
信用評級:無
發行人:顧家集團有限公司
主承銷商:中信證券、天風證券
債券利率:第一年 0.50%、第二 年 1.50%、第三年 2.50%。若本期債券的持有人最終持有到期,則給予債券持有人16.00%的補償利率,即如本期債券的持有人最終持有到期,第三年的利率爲 18.50%。
交易市場:上交所
增信方式:質押擔保。本期可交換債券發行前,標的股票爲顧家家居A股股票。初始擔保比例爲標的股票按照本期債券發行日前20個交易日收盤價均價計算的市值不低于本期債券發行規模的130%。
換股期限:本期可交換債券的換股期起始點爲本期可交換債券發行結束 之日起滿 6 個月後的第一個交易日,換股期至本期可交換債券摘牌日止。
(2)發行人及主營業務
顧家集團主要從事軟體家具的研究、開發、生産與銷售。子公司顧家家居爲 軟體家具業務的主要銷售主體及關鍵技術制造主體。
截至2020年9月30日,發行人總資産226億元;負債119億元,2020年1-9月營收124億元,淨利潤3.2億元;
(3)募集資金用途
本期發行公司債券的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後擬用于償還公司債務。其中公司債本息3億元;中票5億元;銀行借款12億元。
(十二)一帶一路債券
1、發行基本要點
2、典型樣本
重慶國際物流樞紐園區建設有限責任公司2020年公開發行公司債券(“一帶一路”建設)(第二期)
(1)産品要素
本期計劃發行額:10億元
債券期限:本期債券分兩個品種,品種一爲5年期固定利率債券;品種二爲5年期固定利率債券,在債券存續期第3年末附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和投資者回售權。本期債券引入雙品種互撥選擇權,互撥比例不受限制。
信用評級:主體評級AA+;債項評級AA+(中誠信)
發行人:重慶國際物流樞紐園區建設
主承銷商/簿記管理人/受托管理人:國融證券
計息方式:當期票面利率4.9%,每年付息1次,累進利率
承銷方式:主承銷商余額包銷
交易市場:上交所
(2)發行人及主營業務
公司是由重慶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托國際物流樞紐園(原名“重慶西部現代74物流園區”)而成立的國有獨資公司,是重慶市重要的大型國有資産運營主體、 國際物流樞紐園主要開發建設運營商和投融資主體。
重慶市政府賦予園區四大功能定位,即:國家“一帶一路”戰略節點、渝新歐”國際貿易大通道起點、西南地區保稅物流分撥中心以及內陸地區鐵路樞紐口岸。
公司主要業務涵蓋拆遷安置房收入、土地整治收入、各種管理費收入、提供擔保及他人使用本企業資産等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流入。截至2020年6月,總資産629億元,總負債399億元,2020年1-6月營業收入7.9億元,淨利潤6.0億元。
(3)募集資金用途
本次債券募集資金計劃使用不少于核准總額的 70% 用于投資、建設或運營“一帶一路”項目、償還“一帶一路”項目形成的專項有息債務等用途。
剩余部分將用于償還金融機構借款和補充流動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