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去智庫觀察
習近平主席在兩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上均指出了“建設數字絲綢之路”的重要意義。“數字絲綢之路”建設以各國跨境電商合作發展爲龍頭,引領各國數字基礎設施、金融和物流體系的協同建設,是拉動“一帶一路”沿線各國社會經濟數字化轉型的新引擎。
東南亞作爲“數字絲綢之路”核心區,中國數字經濟企業多年來積極投資布局,複制和推廣本土成功經驗。中國已成爲投資東南亞科技創新企業的第一大外資來源國。當前,各國疫情防控的常態化已成必然。中國的數字經濟企業應用“數字抗疫”技術獲得了良好效果,其中的經驗、教訓也將進一步帶動東盟各國在抗擊疫情的同時以數字轉型助力經濟發展。
爲支持中國企業在疫情下借助“數字絲綢之路”在東盟各國順利地開展投資貿易,北京大學東盟國家研究中心與走出去智庫(CGGT)組成“東南亞數字經濟聯合課題組”,通過觀察各領域的動態,分析事件成因、預測其影響,希望爲相關方提供一個聚焦東南亞數字經濟的趨利避害機制。今天,我們刊發關于新加坡數字支付方面的分析文章供讀者參閱。
要 點
1、在東南亞重點六國中,新加坡對非接觸支付的認知程度最高,對二維碼支付的認知程度第二高。體驗方面,新加坡在APP應用內付款的使用率爲48%,排名第一;使用過自助結賬的人占70%,排名第一;簽約交易的使用率爲68%,排名第二。
2、受制于新加坡極爲成熟的銀行卡服務,移動支付的滲透率僅爲46%,同泰國(67%)和越南(61%)間存在明顯差距。
4、價格戰是新加坡支付行業高管認爲該市場未來最有可能出現的情形(認同者占48.7%)。這意味著支付市場將以成本爲導向,同時呈現出高度分散化的特征。
3、雖然新加坡數字支付行業較中國起步更晚,但由于政府爲該行業提供了完善的行業規劃和法律安排,目前新加坡支付市場的競爭反而更爲充分。
正 文
文/原瑞辰
大連海事大學航運經濟與管理學院
東南亞數字經濟聯合課題組成員
第一節 行業發展現狀
新加坡數字支付行業雖起步相對較晚,但發展迅速。普華永道發布的《2019年全球消費者洞察調研》顯示,新加坡使用移動支付的消費者比例從2018年的34%增長到2019年的46%。近一年內數字支付的普及速度更是前所未有,截至2020年4月1日,新加坡已有13萬1700個支付點采用SGQR統一支付碼,比七個月前多了近10萬個。而在3月至6月,加入全國電子發票網絡(InvoiceNow)的企業更是從1000個增至1萬多個。新加坡消費者對數字支付態度積極,根據Visa2019年的報告,在東南亞重點六國(越南、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菲律賓、泰國、新加坡)中,新加坡對無現金支付的偏好最強(79%),其中67%是出于便捷的原因;有61%的新加坡人計劃在超市更多地使用無現金支付,74%的人願意在通勤中使用非接觸交易。
面向未來,根據星展銀行的預測,新加坡數字支付交易總額將從2020年的150億美元增加到2024年的210億美元,年複合增長率達9%。
目前,新加坡數字支付發展的主要特點如下:
一、數字支付占據各種支付方式的主導地位
銀行卡是新加坡使用最多的支付方式,2018年電商交易總額的68%采用銀行卡支付。新加坡人均擁有1.95張借記卡和1.62張信用卡。在東南亞重點六國中,“相比現金更喜歡使用銀行卡”的比例排第一(76%)。其次,根據Rapyd在2020年3、4月份開展的調查,42%的新加坡受訪者相比銀行卡更喜歡電子錢包和包括PayNow在內的銀行轉賬。政府推動的跨行轉賬數字平台PayNow擁有70%的滲透率,月交易額超10億新元。新加坡有51%的人擁有兩個以上的數字錢包,該市場比較成熟,Grab、DBS PayLah!、EZ-Link、Favepay已連續八個季度穩居市場前五,而AliPay、Singtel Dash和NetsPay的挑戰性也不容小視。
相比之下,ATM正在退出服務,對現金的需求持續下降。支票的使用也在下降,政府希望社會在2025年之前擺脫支票。
二、消費者對數字支付的認知和體驗程度較高
認知方面,根據Visa的報告,在東南亞重點六國中,新加坡對非接觸支付的認知程度最高,對二維碼支付的認知程度第二高。體驗方面,新加坡在APP應用內付款的使用率爲48%,排名第一;使用過自助結賬的人占70%,排名第一;簽約交易的使用率爲68%,排名第二。這與新加坡完善的數字基礎設施和良好的國民受教育程度密不可分。
三、疫情對數字支付的普及起到推動作用
根據萬事達卡公司在疫情期間對消費者行爲的調研,新加坡現金支付減少了67%。《聯合早報》報道,2020年前4個月,新加坡卡式非接觸支付的使用率高達84%,手機非接觸支付使用率達64%。僅在4月一個月內,新加坡就新增了超過5萬個PayNow Corporate用戶和超過2萬個SGQR支付點。
四、政府大力推動采用數字支付方式
2020年4月9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敦促個人和企業使用數字支付,以幫助阻止疫情擴散。政府還宣布聘用1000名“數碼大使”,給小販巴刹的1萬8000名攤主推廣SGQR平台,同時指導10萬名年長者使用數字支付。同月,人力部要求所有的外勞薪水都通過電子途徑支付。截至2020年6月,新加坡有多達135萬名外籍勞工。對企業而言,相關要求將促使它們的薪資發放乃至整個財務管理轉向數字化。9月IMDA與新加坡三大銀行(星展、華僑和大華)合作推出了企業在線支付解決方案,通過將PayNow與InvoiceNow連接,企業可在收到電子發票後去支付門戶完成款項的即時入賬。
五、形成數字支付生態系統是必然趨勢
未來,新加坡數字支付行業有幾大發展趨勢,包括:一是政策層的推動和消費者對不同生態相互割裂的不滿共同推動基礎設施互通性的增強。二是支付價值鏈上的合作隨基礎設施互通性的改善而有所拓展,那些從價值鏈不同環節處整合利用數據以提供無縫服務的企業將取得優勢。三是價值鏈上各參與者都面臨較大的成本壓力,增值服務(專車、餐飲等關聯業務、線下促銷、支付追蹤等)和消費者洞察力成爲競爭的關鍵。上述趨勢將推動數字支付生態系統的形成,有利用戶和行業發展。
第二節 曆史與目前短板
一、曆史
我們可將新加坡數字支付的發展曆史分爲四個階段:
一是跨行電子支付階段。1984年,新加坡推出了GIRO自動化電子支付系統,消費者可以用銀行賬戶支付經常性賬單。1986年NETS EFTPOS推出,消費者可以使用ATM卡在商家處付款。
二是在公共交通數字支付階段。1996年NETS CASHCARD推出,司機可以用車載單元支付通行費和停車費。2002年EZ-LINK CARD推出,通勤者可以“一碰即付”地支付公共交通費用。2006年政府出台了《支付系統(監管)法》。2009年NETS FLASHPAY推出,這是新加坡第二種非接觸式公共服務卡,用于公共交通、便利店和超市的支付。
三是支付系統便利性互通性優化階段。便利性優化方面:2014年推出了FAST(快速安全轉賬系統),消費者和企業可以即時相互支付。2017年推出了PayNow,消費者可以使用NRIC(國家登記身份證號碼)和手機號進行收付款。2018年推出的PayNow Corporate令企業可使用唯一實體編號(UENs)進行收付款。2018年《電子支付用戶保護指南》出台,爲保護消費者權益及明確他們對未經授權的交易所負的責任建立指引。互通性優化方面:2016年UPOS(統一銷售點)面世,商家只需要一個終端就可以接受消費者所有信用卡的支付。2017年,NETS與EZ-LINK合作,所有EZ-LINK卡的持有人可在新加坡小販中心的NETS終端機上進行支付。2018年推出SGQR,不同支付二維碼實現整合。
四是開放接入階段。2019年將非銀支付服務商接入FAST,促進了數字錢包和銀行賬戶的競爭與互通。同年《支付服務法》出台,極大地加強了針對數字支付的監管,同時促進了支付創新。
在數字支付的發展曆程中,有以下三大主要推動力量:一是包括智能手機、3G和4G網絡、API接口、分布式記賬在內的技術進步;二是由政府搭建的具有前瞻性和彈性的政策框架;三是消費者日益濃厚的使用意願
二、短板
(一)提升移動支付滲透率困難重重
首先,受制于新加坡極爲成熟的銀行卡服務,移動支付的滲透率僅爲46%,同泰國(67%)和越南(61%)間存在明顯差距。其次,由于成人儲值智能卡(EZ-link / Nets FlashPay)和新加坡旅遊通行證(STP)在公共交通中的廣泛使用,願意在通勤中使用非接觸交易的比例在重點六國中最低。再次,新加坡的金融服務普及率高,大部分人有資金管理的習慣和經驗,而數字錢包被認爲難以讓人感知資金,不利于資金管理。最後,參考經濟學人智庫2020年的報告,和所有發達經濟體一樣,新加坡推廣無現金支付面臨的阻力比東盟的發展中成員要更大。
(二)消費者對新型支付手段興趣不足
根據Visa2019年發布的報告,一是對非接觸支付的認知程度在重點六國中最高(達95%),但感興趣程度卻最低(僅爲51%),在便利店或零售商店的使用意願更低;二是使用過自助結賬服務的比例最高(70%),但對其感興趣程度最低(60%);三是對無感支付的感興趣程度排倒數第二(73%);四是對可穿戴設備支付、生物識別支付和AI助手支付感興趣程度均最低(分別爲41%、51%和37%)。
對于上述在體驗程度和感興趣程度上的反差,可能的原因有:一是現有的銀行卡和典型移動支付方式已經足夠方便,新型支付手段帶來的邊際效益並不可觀。二是新加坡人的隱私和安全意識較強,擔心新型支付手段具有個人信息泄露風險。不過,由于新型支付手段或將成爲未來數字經濟新業態新模式的基礎,消費者目前對其的態度可能阻礙“智慧國”目標的實現。
(三)中小企業應用數字化支付進程緩慢
對中小企業而言,一是采用數字支付解決方案並沒有相對于紙質發票的明顯成本優勢;二是紙質發票與數字支付的對賬是一個難題;三是只有進行全業務流程數字化,才具有提高生産率意義。四是中小企業的資金、技術、人才和數據都難以支撐包含B端和C端在內的完整數字支付轉型。
(四)征信數據開放不夠全面
新加坡征信局向其會員提供包括消費者信用報告、帶有FICO®SME評分的征信局綜合報告在內的豐富征信數據及分析工具,相關內容服務具有公共性。然而,目前只有像運通、星展、花旗這樣的31家大型銀行和金融公司是該局的會員。這會造成支付服務提供商的“數據孤島”問題,形成潛在的市場壟斷。德勤的調查也反映出,目前支付行業對公共設施的接入需求最爲緊要。
第三節 政府行業規劃與法規
一、行業規劃
新加坡的願景是建立一個電子支付社會,其內涵包括:一是能夠刺激支付技術的不斷創新;二是能帶給支付者最大的便利和信心;三是讓企業能通過將數字支付集成到業務流程中來提高生産率;四是每個人都能快速、簡單和安全地付款。實現上述目標的四個關鍵策略是:簡化監管、包容性治理、可互通的基礎設施和普遍的數字化。
(一)簡化監管
這部分主要涉及《支付服務法》及其附屬立法,將在後面的“法律法規”中予以介紹。
(二)包容性治理
2017年8月2日,MAS成立了一個支付委員會,成員包括來自銀行、支付服務提供商、企業和貿易協會的20位領導者,每位成員任期兩年。支付委員會旨在促進包容性治理,它將各利益相關方聚集起來探討以下內容:一是發展通用支付基礎設施;二是促進支付解決方案的開放訪問和互通性;三是采用相應標准和最佳實踐提升支付系統質量;四是讓所有人都能使用數字支付。委員會負責把相關見解彙總整理,向MAS提出政策建議。
(三)可互通的基礎設施
1. FAST(快速安全轉賬系統)
新加坡擁有世界一流的電子轉賬基礎設施。2014年,FAST推出,令新加坡成爲最早建立7×24銀行間實時轉賬系統的國家之一。該系統快捷、安全,全天候近乎即時的付款和確認對企業現金流管理産生巨大的影響。爲進一步提升FAST的便利性,新加坡銀行協會(ABS)制定中央尋址方案(CAS),允許僅使用收款人的手機號碼或NRIC碼進行付款。FAST的主要問題在于成本,部分銀行對使用FAST的中小企業收取高達10新元/次的轉賬費用,挫傷了中小企業從免費支票轉向數字支付的意願。
2. PayNow& PayNow Corporate
PayNow是新加坡于2017年7月10日推出的基于FAST的7×24 P2P資金轉賬服務,可用于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星展銀行等九家參與行的零售客戶。上述銀行的零售客戶只需使用手機號、NRIC或FIN(外國人身份識別碼)便可以通過FAST系統轉賬新元資金。目前已有200萬個人使用PayNow。
此外,還推出了PayNow Corporate,九家參與銀行將PayNow的服務擴展到企業、政府機構、商協會和社團組織。通過將上述組織在新加坡的唯一實體編號(UEN)與其銀行賬戶相連,使組織在銀行平台注冊後即可實時轉賬新元資金。此外,PayNow Corporate可實現實體和個人間的相互轉賬。目前已有超過12萬家企業采用PayNow Corporate。
3.UPOS(統一銷售點)
銀行卡雖被廣泛使用,但零售店、飯店等地的相應收款設備仍有待增強,新加坡人經常需要詢問商家是否接受自己持有的卡。同時,需要多個銷售點終端也導致商家的時間和費用成本增加。2017年,ABS爲支付行業開發了統一的銷售點終端(UPOS Terminal),其接受所有主要的信用卡品牌,甚至包括嵌入到智能手機中的NFC卡。2019年,新加坡已在全國部署了超過25000台UPOS終端。
4.SGQR(新加坡二維碼)
2018年9月,MAS和IMDA共同發布了統一QR碼支付系統——SGQR,這是全球首個集成的QR碼。PayNow、GrabPay, NETSPay、Liquid Pay、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等27個支付平台的用戶可以掃描同一個QR碼進行付款,給消費者和商家帶來了極大便利。
(四)普遍的數字化
新加坡政府幫助企業推進業務流程數字化並與數字支付解決方案集成,以提高效率。2020年5月26日,政府宣布將在“堅毅向前”預算案中撥出超過5億新元,幫助企業加快包括采用數字支付在內的數字化轉型。其中給予經濟重啓後受社交距離要求影響最大的餐飲業和零售業從業者“增強數字化獎勵”:若商家采用PayNow Corporate、InvoiceNow、數字化業務流程或電子商務解決方案,可獲得最多5000新元的獎勵。而對于小販中心、濕巴刹和咖啡店等數字化程度較低處,IMDA、國家環境局、裕廊集團、建屋發展局和企業發展局共同向這類攤主提供爲期五個月、每月300新元的補貼,鼓勵他們采用數字支付方式。政府還將承擔其交易手續費直至2023年12月31日。2020年10月,由新成立的鄰裏數字化與振興委員會和企業發展局共同推出鄰裏企業數字化計劃,力爭在年底前協助全國2萬個鄰裏店家以較低費用采用電子支付和電子商務平台。
二、法律法規
(一)支付服務法
在《支付服務法》生效前,支付和彙款服務受《支付系統(監管)法》(PS(O)A)和《貨幣兌換和彙款業務法》(MCRBA)的監管。但是,過去幾年中支付市場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出現了在PS(O)A和MCRBA涵蓋範圍之外的活動引發的新風險,消費者和商戶存在使用安全性較低的服務進行收付款的情況。《支付服務法》(Payment Services Act,簡稱PSA)及其附屬立法于2020年1月28日生效,其把所有針對支付服務的監管合並爲一個統一的立法。
該法有四個主要目標:一是保護消費者和商戶的資金;二是增強關鍵技術和網絡標准;三是減少分散性、增加互通性;四是應對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風險。實現這些目標的途徑包括:一是將監管範圍擴大到更廣泛的支付服務和活動,包括國內彙款、彙入彙款、商業收購和數字支付令牌服務;二是通過模塊化許可方式對支付活動的特定風險加以控制;三是通過改善互通性促進競爭。
該法針對提供數字支付服務的公司設立了全面的監管框架。根據法律規定,如果企業的業務涉及一項以上屬于《公共服務承諾計劃》範圍內的付款服務,則必須申請貨幣兌換許可證、標准支付機構許可證和主要支付機構許可證之一。值得關注的是,法案對申請許可支付機構的股權構成做出了限制:在未事先申請獲得 MAS 批准的情況下,禁止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任何個人或實體獲得牌照申請機構 20%以上的股份。該法還意在控制與洗錢、恐怖主義融資和網絡犯罪有關的風險。它規定移動錢包的儲值上限金額爲5000新元,用戶可轉移到自身銀行賬戶之外賬戶的額度爲每年30000新元。
《支付服務法規》(PSR)是PSA的補充。爲促進支付服務提供商向PSA法規過渡,《支付服務(特定時期的豁免)法規》(PS(E)R)對那些在2020年1月28日之前即從事規定支付服務的實體暫時免除立即申請許可證的要求。根據提供支付服務類型的不同,支付服務提供商可在PSA生效之日起六個月或十二個月內申請許可證。此外,MAS已啓動支付監管評估計劃,幫助企業與法律顧問建立聯系,以適應新的法律要求。
PSA建立了新加坡對支付服務的監管框架,爲支付市場創新發展提供了坐標、降低了風險、增加了效率。根據德勤在2019年7月開展的調查,有54.8%的受訪支付行業高管認爲該法力度適中。爲滿足MAS的要求,47.3%的高管認爲公用支付設施的接入最重要,31.1%的人認爲風險控制最重要,還有21.6%的人認爲最應由政府提供結構性的激勵措施。
(二)電子支付用戶保護指南
2019年6月《電子支付用戶保護指南》正式生效,標志著新加坡數字支付服務保護標准的建立。指南規定了消費者和金融機構的責任,描述了消費者或金融機構應對數字支付服務造成的損失負責的情形。指南還針對未經授權或錯誤的支付交易規定了爭議解決流程中的責任上限。
自PSA生效後,指南分別于2020年1月28日和9月5日進行了兩次更新,以確保在內容上與PSA一致。金融機構、非銀信用卡發行商以及提供帳戶的非銀金融公司均有義務盡合理努力追回錯誤彙出的款項。
第四節 未來風險與挑戰
一、支付市場可能陷入價格戰
在德勤開展的調查中,價格戰是新加坡支付行業高管認爲該市場未來最有可能出現的情形(認同者占48.7%)。這意味著支付市場將以成本爲導向,同時呈現出高度分散化的特征。這將導致:一是支付服務提供商將面臨激烈的競爭,其將大量投資于營銷支出以吸引和留住客戶,導致在客戶服務和産品創新上投入資源的能力受限;二是會壓低各市場參與主體的利潤率,令一些玩家被迫退出市場,使消費者和商家能夠選擇的服務變少。最終,雖然商家可從較低的交易費用中獲益,但同時服務提供商、網絡提供商和金融機構的服務質量將會惡化,技術創新和增值服務研發將受到抑制,對新加坡整個數字支付生態的健康發展極爲不利。
二、金融安全風險提高
在正規銀行體系之外進行的數字支付可能不會受到與新加坡銀行業同等水平的監管。網絡攻擊、數據泄露、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的風險在持續累積,進而可能對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構成威脅,需要監管機構和行業攜手加以應對。
三、疫情對中國支付企業造成沉重打擊
支付寶和微信支付雖然已經進入新加坡市場,但主要供在新加坡的中國遊客和商務人士使用。疫情爆發後,邊境管控措施讓新加坡失去了外國遊客,特別是中國大陸遊客。相應地,中國企業在新業務勢必受到嚴重影響。這突出了中國支付服務商業務過度局限于本國遊客群體帶來的較高經營風險。
四、新加坡成長爲區域數字支付中心面臨風險挑戰
東南亞各國的數字支付許可程序存在較大差異,這會增加企業的合規成本,並延長其區域布局所需時間。
東盟于近年間推出了《東盟數字一體化框架》《東盟個人數據保護框架》《東盟數字數據治理框架》等,還指定東盟電子商務協調委員會作爲協調機構,爲成員國內和區域內數據流動監管提供指導。但由于後疫情時期保護主義、民粹主義浪潮湧起,在政治制度和經濟結構上各不相同的東盟成員國中的部分國家客觀上存在施加數據流動限制的可能,特別是針對中國和中國企業。這會影響到新加坡成爲亞太金融和支付中心願景的實現。數據流動限制更會導致分裂互聯網行業,進而抑制跨境數字支付的發展潛力。
第五節 中資企業控風險抓機遇的建議
一、重視並做好合規工作
雖然新加坡數字支付行業較中國起步更晚,但由于政府爲該行業提供了完善的行業規劃和法律安排,目前新加坡支付市場的競爭反而更爲充分。據調查,有39.7%的新加坡支付行業高管認爲《支付服務法》過于嚴苛。在嚴監管的背景下,國內企業需要高度重視合規工作,應聘請具有服務當地金融或支付企業經驗的律所,做好企業投資設立和日常運營中的合規。
二、采用嚴格技術標准培育重視安全的企業形象
近日,美國國務院向白宮提案要求將螞蟻金服列入實體清單,限制其進口和使用美國産品和服務。中美之間的金融摩擦很可能最先在中國金融科技企業海外投資一事上爆發。相關打壓措施會引發新加坡市場對中國支付企業服務能力的擔憂,甚至對中企的數據安全産生質疑。爲緩解上述風險,建議中資企業主動采用嚴格的信息安全保護國際標准(如ISO 27001),尋找發達國家經官方認證的專業信息安全測評機構進行認證(如美國Arca、德國VDE等)。企業還應接受政府、議會、媒體等相關方的監督,營造安全、負責、開放的市場形象。同時,應隨時關注政治風險,主動做好公衆溝通工作,及時出面澄清謠言。
三、采取本地化經營戰略
首先,由于PayNow、UPOS和SGQR已將各支付服務高度集成,中國企業將難以照搬在國內基于渠道獨占的業務增長模式。建議企業通過服務差異化和構建移動業務生態相結合的方式,推動支付業務向中國商旅遊客以外的群體拓展。
其次,新加坡老年群體的移動支付滲透率不足,使用意願也不強。而到2050年,新加坡總人口的47%將在65歲以上。建議出海企業結合老年群體的認知特點,開發老年版産品並提供相應的線下培訓服務,以進軍這部分藍海市場。
最後,目前新加坡中小企業對數字支付的采用仍有很大提升空間,中企如能開發出針對新加坡不同行業中小企業包括數字支付在內的全流程數字化解決方案,將是很大的商機。
四、重視B端技術輸出
由于新加坡本土數字錢包已經與監管、商業拓展方面建立較強的聯系,且通過長時間的努力塑造了用戶偏好、擁有了用戶粘性,因此中資企業在C端支付市場很難建立競爭優勢。但B端對成熟的支付技術卻存在實際需求,其需要生物識別探索無感付款方式、需要eKYC電子化身份核驗技術幫助獲取遠程用戶、需要大數據風控模型降低壞賬率、需要區塊鏈技術縮短跨國彙款的到賬時長。上述領域很多是中企所擅長的,因此完全可以通過技術輸出的方式規避激烈的市場競爭,尋求與當地支付服務商建立長期的合作關系。
五、建立區域支付業務中心
目前,整個東南亞地區的數字支付正經曆蓬勃發展,64%的東盟消費者有信心全天不使用現金。同時,區域消費者對人工智能、生物識別等新興支付技術很感興趣。考慮到未來東南亞地區很可能經曆高速的經濟增長並成爲亞太制造中心,資金交易流量將成倍增長。建議中資企業以在監管、設施、人才等方面都具有突出優勢的新加坡作爲區域支付業務中心,管理數據、技術、資金和人才的跨境調配。未來,東盟其他成員國很可能將充分借鑒新加坡創建數字支付生態體系的成功經驗,因此將區域總部放在新加坡將還有利于降低投資環境適應成本,便于市場經驗的複制推廣,令企業獲得先發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