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烈士的家屬爲列屬,包括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和未滿16周歲的弟妹等。
2.烈士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定期撫恤待遇,除發給當月定期撫恤金外,另外發半年的定期撫恤金作爲喪葬補助費。
那麽到底有什麽待遇呢?
2020年國家新建立烈士褒揚金制度。烈士褒揚金標准爲烈士犧牲時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戰時,參戰犧牲的烈士褒揚金標准可以適當提高。
烈士遺屬除褒揚金外,還可享受一次性撫恤金,屬于工傷可享受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以及相當于烈士本人40個月工資的烈士遺屬特別補助金。
烈士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研究生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報考高等學校本、專科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降低分數要求投檔;在公辦學校就讀的,免交學費、雜費,並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助學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