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中,香港特區和新加坡監管機構聯合行動目標之一的龍皇集團(8493.HK),在公司和高管遭受調查後,近日又收到港交所對其恢複交易的額外要求,複牌遙遙無期。
龍皇集團1月10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公司于2022年1月6日收到港交所函件,其中提出股份恢複買賣須先滿足五項要求,如果公司情況有變,港交所還可能修訂或補充複牌要求。
目前,龍皇集團的股份已暫停交易2個月,根據上市規則,若上市公司連續12個月暫停交易,港交所則有權取消其上市地位。龍皇集團須在2022年11月10日前滿足港交所要求,否則將面臨退市。
重點關注高管誠信
自2021年11月11日上午9時起,龍皇集團的股份已經因推遲發布去年三季度業績而暫停在港交所買賣。
港交所對其恢複交易提出的新要求,第一條就是根據GEM上市規則規定刊發所有尚未公布的財務業績及處理任何審核修訂;其次是要求龍皇集團證明公司遵守GEM上市規則第17.26條,即發行人經營的業務(不論由其直接或間接進行)須有足夠的業務運作並且擁有相當價值的資産支持其營運,其證券才得以繼續上市。
根據GEM上市規則第17.26A條,上市公司股份停牌後,須就停牌事項進展發布季度公告,包括其業務營運、複牌計劃、實施複牌計劃進展以及複牌計劃的任何重大變動。龍皇集團的公告顯示,第一次季度更新資料將于2022年2月10日或之前公布,進一步季度更新資料將于2月10日起計每3個月公布一次,直至複牌或取消上市地位(以較早者爲准)爲止。
此外,港交所還特別提出,龍皇集團需要證明對于管理層的誠信和能力及/或任何對公司管理和營運具有重大影響力的人士的誠信及能力,均不會引發給投資者帶來風險,或者損害市場信心的合理監管憂慮。
龍皇集團還應重新遵守GEM上市規則第5.05(1)、5.05(2)及5.28條,即董事會和審核委員會的成員人數及資質都必須滿足上市規則要求。最後,港交所要求龍皇集團公布一切重要資料,供公司股東及投資者評估公司的狀況。
根據GEM上市規則第9.14A(1)條,若上市公司連續12個月暫停交易,港交所則有權取消其上市地位。也就意味著,如果龍皇集團無法在2022年11月10日前滿足港交所要求,將面臨退市命運。目前,公司表示其股份將繼續暫停買賣直至另行通知。
龍皇及高管被查
去年12月中,香港證監會聯合香港特區警務處(“警務處”)、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新加坡金管局”)和新加坡警察部隊,展開代號爲“獵狼行動”的跨境抓捕行動,對一個涉嫌在香港特區和新加坡兩地進行“唱高散貨”(即拉高出貨)市場操縱計劃的活躍團體出手,共拘捕10名嫌疑人,凍結39個銀行賬戶,涉及資産超7500萬港元。
監管機構雖未公布具體公司名稱,但各方消息都指向龍皇集團。12月22日,龍皇集團發布公告確認,包括香港特區警方在內的執法機關人員在2021年12月15日到集團辦事處執行搜查令,調查懷疑洗錢及其他罪行的指控,並檢取若幹文件、電子設備和電腦記錄。
公告稱,公司對調查有關資料所知有限,董事會暫時未獲知任何事實顯示調查可能與公司的主要業務、營運和資産有直接關系,也並無任何事實顯示調查可能對公司業務運營及財務狀況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龍皇集團主席、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陳高璋也于同日被警方拘捕以進行調查,並在不獲起訴的情況下獲准保釋。公告稱,陳高璋表示法律禁止其以公告方式披露調查詳情,董事會認爲基于現有信息無法立即得出調查是否可能導致陳高璋無法履行現有職責,未來將根據新消息和事態發展再做評估。
在警方調查後,龍皇集團的部分銀行賬戶已被凍結。公司稱正就賬戶凍結的原
因進行查詢,並將密切監察事態發展並按需要征詢進一步法律意見。若事態有最新發展,本公司將在法律容許的範圍內刊發進一步公告。
股價炒作團體不法獲利1.75億
龍皇集團創始人黃永幟在香港特區是小有名氣的粵菜名廚,曾是利苑酒家最年輕的主廚,並錄制美食節目。
2004年,黃永幟與兄弟黃永康以龍皇品牌起家經營粵菜餐飲業務,目前旗下擁有龍皇、龍玺、皇玺和龍宴4個品牌,在香港特區共有7家門店,上海和澳門各1個門店。
去年6月時,龍皇集團股價曾在一天之內從2.2港元暴跌83%至0.38港元,市值蒸發約2.5億港元。股價發生異動後,原本擔任行政總裁和執行董事等職的黃永幟以個人發展爲由宣布辭職,隨後恢複執行董事之職,但很快又辭職,徹底退出龍皇集團。
去年12月,香港特區警方在聯合行動後披露,警方針對三間香港上市公司調查後發現,嫌疑人串通了三間公司管理層,利用在香港特區和新加坡的證券賬戶,以及傀儡投資者造勢推高股價,然後再在社交媒體散布“利好消息”。相關公司股價在短期內上漲2到6倍,調查涉及的一個不法團體和三間上市公司的管理層高位抛售獲利總計1.75億港元。
本文源自中國基金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