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的主要問題是房産質押帶來的資産價格波動風險和機構運營與客戶的常住對賭風險;加上房産價格大幅度下跌、人們壽命增長、看病越來越貴的交叉矛盾,以及目前國內父母還是有留資産給子女的主流意識,該保險真正發展起來還是不那麽樂觀。
日前,銀保監會一則通知再度引發廣泛關注。通知稱,有關部門決定將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擴大到全國範圍開展。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一種將住房抵押與終身年金保險相結合的創新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即擁有房屋完全産權的老年人,將其房産抵押給保險公司,繼續擁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同意的處置權,並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後,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産處置權,處置所得將優先用于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
從我國現有國情來看,將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擴大到全國範圍開展也是一種解決養老問題的辦法。但記者采訪多位業內人士發現,由于該項政策試點本身就非常緩慢,業界普遍表示不看好。
進展緩慢
在國外,反向抵押貸款是以房養老最爲成功的模式。其最早起源于荷蘭,而運作最爲完善、最具有代表性的則屬美國,除這兩個國家之外,加拿大、新加坡、英國、法國等國家的住房反向抵押貸款也發展得比較完善。
美國是最早推行“以房養老”的國家之一,經過幾十年的發展,目前已建成世界上規模最大,制度靈活的“以房養老”體系。公開資料顯示,目前,美國主要有5種反向抵押貸款産品。其中有兩種産品是政府機構和公司開發設計的。另外三種産品是一家私營機構設計並提供的,包括房産價值轉換抵押貸款(HECM)、住房持有者貸款(the Home -keeper Program)、財務自由(Financial Freedom)貸款。政府的扶持、完善的住房金融市場以及開放的文化觀念令反向抵押貸款在美國獲得了成功。反向抵押貸款的推出,大大改善了美國老年人的生活條件,同時還有效地緩解了社會保障壓力,促進了金融市場的繁榮和發展。
然而,反向抵押貸款盡管在國外取得了巨大成功,但在國內發展一直十分緩慢。2003年,時任中國房地産開發集團總裁孟曉蘇曾提議設立“反向抵押貸款”保險,讓擁有私人房産並願意投保的老年居民,享受“抵押房産、領取年金”的壽險服務;2004年,中國保監會計劃在廣州、北京、上海等全國幾大重點城市,試點推出主要面向老年群體的住房逆向抵押貸款的壽險品種。隨後幾年間,全國兩會上均有關于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相關提案出現。
直至2014年6月17日,中國保監會以保監發〔2014〕53號印發《關于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共分開展試點的重要意義、開展試點的基本原則、試點資格申請與審核、試點産品管理、試點要求、其他事項6部分,自2014年7月1日起實施。其中要求:投保人群應爲60周歲以上擁有房屋完全獨立産權的老年人;試點城市爲北京、上海、廣州、武漢;試點期間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然而,直到2015年3月,經過中國保監會批准,首款保險版“以房養老”産品由幸福人壽正式推出,這也是目前僅有的一家保險公司推出的以房養老保險産品。四大試點城市爲北京、武漢、上海和廣州。從試點情況來看,“以房養老”保險有效提高了參保老人的可支配收入。據上海保監局數據,截至今年6月底,上海參加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的簽約客戶共46戶,領取養老保險金的有32戶,每戶月均領取養老金約12104元。但受多重因素制約,試點進展仍顯緩慢。截至今年6月底,有多家保險公司獲得了試點資格,但只有幸福人壽開展了業務,共有98戶家庭139位老人完成承保手續。
中國健康養老産業聯盟秘書長蔣洪衛表示,“最早引入以房養老這個概念的是孟曉蘇,但是這幾年間幾乎沒有保險公司真正在做這件事情。唯一比較積極的就是幸福人壽,但是據了解,幸福人壽也並沒有派很大的團隊去做這件事,其他保險公司幾乎沒有推出相關的産品。”
普遍不看好?
蔣洪衛認爲,以房養老無論是在國內還是國外,都是一個小衆産品,包括前面試點沒能成功也說明了這一點。無論是從試點結果還是從中國老人的思想觀念來看,現有的以房養老的方式是行不通的。“既然是小衆産品,就不應該投入過多精力。對于政府相關部門來說,重點還是應該放在給大多數人解決養老問題上。”
龍湖集團副總裁胡浩也認爲,“反向抵押從海外市場來看其實並沒有太大反應,國內也是隔一段政策上提一提,市場反應就更差了。其中主要問題就是房産質押帶來的資産價格波動風險和機構運營與客戶的常住對賭風險;加上房産價格大幅度下跌、人們壽命增長、看病越來越貴的交叉矛盾,以及目前國內父母還是有留資産給子女的主流意識,所以真正發展起來還是不那麽樂觀。”
針對這一政策,記者也抽樣調查了解反向抵押的相關老人。有老人表示,“目前國內老人一般都傾向于把房産留給子女。況且反向抵押容易滋生以房養老相關騙局以及産權方面的問題,所以並不看好。”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經濟學博士、副研究員高寶華認爲,銀保監會在全國範圍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一種行之有益的市場化養老模式,對于緩解養老市場供需缺口、擴展養老服務産品、提升老年人群養老保障水平具有一定的推動作用。但從目前試點的情況來看,成效仍較爲有限。究其原因,這與符合條件人數太少(承保人大多是無子女的老人或單身老人)、城市房價高漲且波動大不易評估、以及老人“家産傳後”的傳統觀念、保險流程較爲繁瑣等因素有關。今後,保險機構要在加強風險防範與管控的基礎上,還應在適當放寬承保人條件、精准住房評估、簡化保險流程、豐富承保內容等方面下足功夫,提升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的成效與影響力。
針對養老相關的金融産品,蔣洪衛還提出了他的個人見解。“現有的以房養老産品本質是利用房子本身價值來供養老人,但其實最好的方法是讓房子既能傳承,又能讓它發揮資産屬性來養老。舉例來說,如果北京有一套價值1000萬的房産,按照現在以房養老産品,就是做減法。比如,(老人)每年養老花掉20萬,然後一直減到老人去世之後,然後把剩余資産兌換給家屬。但如果換個方式,1000萬的房子如果能有500萬轉化給流動、有收益的資金,僅收益部分就可以覆蓋養老金。這樣年輕人既可以繼承房産,老人也不需要再掏錢養老,這種模式才有可能會成功。不過,由于涉及到資金的安全性,一般的民營企業並沒有信用度運作,上述模式具體落實方式需要銀監會協調考慮,需要央企、國企來操作。”他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