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監管是有所管,有所不管,而不是什麽都管。
——白士泮
近日,決策者金融研究院、2021“數智”財富決策者藍皮書編委會對白士泮教授進行專訪。以下爲采訪實錄,經決策者金融研究院編輯:
01
問: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對金融業傾向于平衡與原則監管,創造了一個開放、包容、穩定的金融環境,其金融科技創新發展是全球領先者之一。這些不但深刻正面影響著金融發展,也助長島國在經濟、産業、社會發展的包容性與普惠性。白教授,您作爲原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銀行監管署署長,可以談談新加坡金融業監管的核心理念嗎?
白士泮:自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爆發以來,新加坡金融服務行業健全與先進的發展,離不開行業的軟件、硬件、人才等的建設,但我認爲,最關鍵的是金管局對監管的拿捏力度適當,同時做好發展與監管,以取得創新與安全之間微妙良好的平衡。我們可以用 “4位” 論點來解析金管局的監管理念。
首先監管部門不能 “缺位”,因爲這會影響金融安全。金融監管仍是國之重器,關系到國計民生,絕對不可以“缺位”。産生監管“缺位”的原因多種多樣,但是,後果卻都如出一轍,經濟秩序被破壞,國民資産安全得不到保障,遭受重大財産損失。
監管部門也不能 “越位”。金管局清楚地意識到,過早引入監管可能會扼殺創新,並可能阻礙新科技的使用,因此金管局始終確保監管不能領先于創新,不能過度強調“防範于未然”。金融業本身就是 “承擔風險的生意”,何況任何創新都會伴隨著風險。在對一項新科技帶來的風險和影響尚不明確的情況下,過早的監管“越位”,往往會遏制創新的潛能,使得行業趨于保守,甚至缺乏活力。監管要防範的是影響金融穩定與一般投資者利益等的重大風險,而不是因爲科技發展可能帶來營業模式的“顛覆”或利益分配的重新洗牌。
監管部門應該“到位”。 監管不但要跟上新科技, 對創新秉持著相對寬容(不是縱容)、鼓勵的態度,也要做好監管工作,務必當機立斷做到“該出手時就出手”,以便兼顧創新與安全。執行“在位” 監管的理念時,金管局采用了實質性和適配性 (materiality and proportionality) 原則。這意味著當新科技帶來了顯著與重要風險時,監管就要到位。此外,監管力度必須與所構成的風險成比例。例如,金管局對銀行機構實施嚴格監管主要是因爲銀行機構吸收了普通民衆的存款。衆籌平台不允許吸收存款,投資者僅限于被認可或合格的投資者,所以金管局降低了對這些平台的監管要求。然而,一旦衆籌平台開始幫助企業從散戶投資者手中籌集資金時,金管局將采取措施,要求這些平台事先也應遵守最低資本和信息披露等相關監管要求。目的是在爲初創企業和中小企業提供融資的途徑和保護投資者利益之間取得平衡。
再者,在科技創新發展的早期, 監管部門更應該 “在位”!“在位” 的意思就是監管者應該形同創業者,置身于市場的運作,感同身受,實時透徹了解技術創新的脈搏、困難以及發展趨勢,以便及時推出具有“實用性”與“前瞻性”的監管政策,例如設定統一標准 (standardization), 倡導不同開發商創新的系統或應用軟件之間的兼容性或互操作性 (interoperability), 以打通技術應用通道, 引導與強化企業創新鏈整合協同發展,從而放大技術創新成果,爲社會與消費者取得最大的福利。在目前各項技術瞬息萬變、一日千裏迅速發展的情況下,這一點是至關重要的。
我們可以說“4位”論點已經讓金融創新監管成爲了新加坡金融業的核心競爭力。但我們不能自滿,需要放眼全球,參與金融科技最前沿的發展, 需要對標硅谷創新的自由、自發、快速發展環境,趕上並融入最前沿、最尖端的創新洪流之中。還有,要真正體會金融科技起步公司面對合規性的不確定, 監管機構需要與金融科技業者合作, 並肩作戰,“邊學邊監管”。
02
問:金管局“對監管力度的適當拿捏”是金融良性發展的主要原因。請問要實現“在位”監管理念,金管局在執行層面有哪些做法可以和我們分享呢?
白士泮:一是在機制的頂層設計上,金管局同時負責金融監管和金融發展的職能,因爲共同目標的驅使下,能正確溝通、健康辯論,最終做出可以平衡發展與監管的決策,然後互相協作執行,促進健康、安全但也是先進的金融中心的發展。我們覺得這比由兩家不同的機構來分別負責金融監管和金融發展職能的做法更能協調的好,更有效率。
二是在法律上,金管局是向最高立法機構國會負責,不受政府行政的約束,所以在日常運作上能保持一定的獨立性和自主性。例如在招聘人才方面,金管局能實施市場化的激勵機制,聘請到具備專業知識、從業實戰經驗、懂得行業運作、深入了解金融産品與服務的中高級管理人員,讓這些專業的人監管專業的事,這就能及時根據行業發展的需要,做出政策上的調整,避免了其他國家“官僚式”監管人員,在制定政策時可能出現的滯後性和“大轉彎”,保證了政策的及時性和連續性。
三是“事先少管,更注重事中、事後監管”。以理財産品創新爲例,金管局認爲,業者更有市場洞察力,懂得發掘市場需求,進而研發能滿足客戶需求的産品。因此,對産品前期的開發(“事先”),金管局一般不怎麽管,這給了創業者更多創新空間。但産品設計好後,在售賣推銷這個環節(“事中”),金管局會重點監管,以確保業者“把適當的産品賣給適當的客戶”,並向客戶做好正確、全面、及時的産品信息披露與風險提示。同樣,業者售後的服務(“事後”),比如是否合理提供産品流通性、是否按時提供産品的估值等確保消費者利益受到保護的措施,也是金管局重點監管的部分。通過産品不同周期不同監管力度的拿捏,在保護消費者、投資人利益的前提下,達到創新和安全之間的平衡。
四是在監管的方法工具上,尤其針對嶄新領域如金融科技或數字金融資産發展初期,金管局傾向于多做“原則監管”,少做“規則監管”。所謂原則監管,即事先與被監管者充分溝通,告知監管目的,說明基本監管原則,鼓勵業者以披露爲本、進行自我管理與監督,但在具體業務上,給予業者一定的創新空間和靈活性,在維護金融穩定、保護金融消費者利益的前提下,鼓勵業者進行業務創新。金管局的平衡監管是有所管,有所不管,而不是什麽都管。在不觸發系統性風險,影響金融穩定的前提下,金管局會讓市場活力發揮創新,也讓市場紀律發揮“優勝劣汰”的作用。在大的發展指導框架下,給新事物一定的發展空間,特別是目前的金融科技如區塊鏈與加密貨幣等的發展,金管局的態度就起到了很好的引導作用。
03
問:那金管局對以加密貨幣爲代表的金融科技持怎樣的監管態度呢?
白士泮:目前,各國政府對加密貨幣態度不一致,新加坡目前處于監管天秤的中間,講究平衡、謹慎和相對開放。政府對新興科技采取開放寬容的態度。政府認爲,一種科技的潛能在還沒有完全被挖掘釋放出來的時候,過早的監管可能會限制了技術的發展,所以抓好監管切入的時間就尤爲重要。
金管局把加密貨幣分成三大類型:類似比特幣的支付性加密貨幣、實用性加密貨幣、證券性加密貨幣,以執行分類監管。在這三種類型中,支付性和證券性加密貨幣是受到監管的。雖然目前沒有推出特別的監管法規來監管證券性加密貨幣,但因其具有投資屬性,本質屬于證券,必須遵守現有《證券與期貨法》的規定與監管,這也是目前大多數國家的明確做法。
對于支付性加密貨幣,由新推出的《支付服務法令》來監管。而對于實用性加密貨幣,由于它可以用來換取發行主體創新開發的某些産品(包括利用區塊鏈技術)或服務的使用權,金管局目前給予它較大的創新空間。金管局也表示,更注重區塊鏈技術改善金融服務和實體經濟的應用。
監管不忘發展,金管局也很注重開放式創新。要打破技術孤島,通過共同的平台與標准,打通創新通道,放大創新紅利,把金融服務與産業伸展落地到最後一公裏的實體經濟,造福所有人群。
在2018年的新加坡金融科技節,金管局董事主席尚達曼先生爲亞太應用程序接口平台(API Exchange,APIX)主持推介儀式。這是全球首創跨國界、開放式的平台,首要任務是撮合亞太地區金融機構和金融科技創新公司,促進跨境合作,並爲它們提供共同標准、共用的API以支持新興市場的金融服務創新和包容性,促進金融科技與産業更好的合作和創新,推動數字經濟增長。
我認爲,金管局戴上了“促進金融科技發展的帽子”,其具創意、明智的做法,將打破科技孤島問題,讓區域各國不同的新興技術有通道、有標准、有途徑、有平台,可以有效釋放創新紅利,最終實現亞太領先的數字金融,包容性金融的發展。
04
問:當前,金融科技的發展一定程度上使得監管難度加大,技術在賦能金融業務的同時,能否在金融監管領域也有所應用?
白士泮:輿論界較少討論金融科技在金融監管領域的應用,根據我的觀察,金融科技也已經在資本市場監管層面的多個應用場景取得進展,提升了監管的有效性、及時性、威懾力、公信力和監管效率等方面。以下舉例說明:
第一:市場監察系統。因爲利益驅使,資本市場中存在各種違法違規的交易行爲,諸如違規使用場景外配資加大杠杆,利益大量關聯賬戶進行市場操縱等,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和公平性。爲了掩飾其違法違規行爲,肇事場每天交易筆數已達到數以億計,使得僅依靠傳統數據統計技術的監測方式來識別這些行爲的難度變得越來越高。
證券交易所爲推進監管科技應用,提升交易所前線監管能力,研發了新一代監察系統,綜合使用動態實時計算時效性高的流式計算引擎、全文檢索引擎、離線數據存儲分析平台、MPP (Massively Parallel Processing)大規模並行處理數據庫等大數據技術,實現了秒級實時數據分析的計算能力,並具備了超過每秒百萬筆交易的數據處理能力,支持跨産品、跨市場聯動分析。在監測手段、調查手段、監管範圍等方面實現大幅提升,使市場監察更趨完善,監測角度更加全面,監測手段更加深入。
第二,智能合規風控。智能風控系統利用大數據和人工智能技術,對數據做模式匹配繼而進行分類,根據不同賬戶的交易標的、交易規模、持倉情況、操作頻率、操作時段、操作來源等行爲風格,配合靜態特征等因素,對其進行匹配和分類,從而在海量賬戶中挖掘到潛藏的關聯性,檢測出違規賬戶。在篩選出的大量可疑賬戶中,再根據其交易體量及所造成的市場波動強度,對賬戶進行影響度分級,便于對高危主體進行重點跟進。
在積累越來越多成功案例後,將案例納入人工智能學習庫,進一步促進准確率的提升,從而進行技術促進業務提升、業務成果反哺技術的良性循環。
第三,智能財務審計。信息披露作爲資本市場極爲重要的環節,一直是監管的重點關注領域。例如上市公司涉及財務粉飾問題,常有所聞。智能財務審計結合專家經驗與人工智能技術,將財務異常情況進行分類,形成財務異常特征庫,包括營收與現金流背離、銷售費用與收入背離、存貨余額與貶值准備背離、營收與成本背離、賒賬質量異常、成本費用異常等財務粉飾問題。通過縱向曆史波動分析、橫向同業趨勢對比、勾稽關系校驗、聯動趨勢檢驗等方法,對財務數據進行多維度的全面分析輸出財務報表質量評估報告。
第四,智能輿情分析。由于散戶相較于機構投資者而言對于投資價值的專業判斷能力較弱,使得資本市場更容易受到輿論的影響,互聯網輿情分析就成爲觀察資本市場的一個重要視角。
輿情分析系統利用大數據和人工智能技術,首先進行數據采集、數據清洗和處理,彙總各種來源的數據,根據來源的重要度和可信度等要素對其采用不同的采集頻率。再通過深度學習和自然語言處理技術對數據進行情感分析,判斷其情緒正面或負面,爲數據打上標簽,並基于經驗數據庫對輿情的影響度進行量化評分。最後根據産業間關系,分析輿情傳導路線,預判可能受波及企業。
第五,自然語言處理。自然語言處理(NLP,Natural Language Processing)包括自然語言理解(讀懂)和自然語言生産(寫作)兩個方面,前者是使機器能夠分析語言結構,理解語言含義,爲下一步的自動化處理打下基礎,後者是機器將現有的信息輸出爲人類能夠理解的文字。
在金融領域,有大量的非結構化數據,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信息披露、新聞資訊、股票或債券的募資說明書、投資研究報告、法律文書等。這些數據由于數量過于龐大很難由人工進行全面分析處理。自然語言處理技術作爲人工智能的一個重要分支,正是由機器代替人類“讀懂”甚至“寫作”人類語言文字的一門技術。監管者可將NLP技術應用到企業畫像、投資者畫像、輿情分析、信息披露合規性檢查等場景,提升監管效率。
從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加強對金融科技在監管方面的研究和應用,引導技術發揮最大價值,可以在促進金融市場健康發展的同時保障金融市場的安全與穩定。最終,實現“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理想境界。
05
問:在亞洲,中新兩國近幾年來都把數字經濟的建設放在國家重要的戰略發展位置上,並取得了不俗的表現。在增進亞洲國與國之間數字經貿的互聯互通,以促進亞洲數字基礎設施,實現經濟動能轉換和包容增長,新加坡和中國能做些什麽貢獻?
白士泮:物理世界裏的互聯互通,中國多年來建設“一帶一路”,積極發展與沿線國家的經濟合作夥伴關系,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經濟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體的努力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在數字互聯互通方面,由中國國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産業發展部領軍開發的區塊鏈服務網絡(Blockchain-based Service Network) 是一個基于聯盟鏈技術和共識信任機制的全球性第二代智能互聯網的公共基礎設施。它提供公共區塊鏈資源環境,極大降低區塊鏈應用的開發、部署、運維、互通和監管成本,從而使區塊鏈技術得到快速普及和發展,對于促進亞洲基礎設施數字化、智能化,實現經濟動能轉換和包容增長具有積極意義。
有鑒信息新技術與數字經濟的崛起,新加坡近幾年來積極並領先拓展和中國、東盟、紐西蘭、澳大利亞、智利等國在數字經濟領域的夥伴關系, 簽署新型的雙邊貿易協定——“數碼經濟協定”(Digital Economy Partnership Agreement),以促進數碼連通性(digital connectivity),這包括電子貿易、跨境數字系統的互操作性、數據跨境自由的流通性、數據創新、金融科技等方面的合作。例如,東盟智慧城市網絡與東盟開放數據開發的願景是要創造東盟經貿數碼一體化;再如連接重慶、廣州、上海等城市與新加坡的數據通道協議將促進中國與新加坡的數字經貿合作。
新加坡從作爲貿易國到今天的數字經濟,在國際經貿合作和連通性的體制設計與措施實施,還有新技術與數字經濟的標准制定,和實施良好平衡的數字治理與監管方面都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能助力亞洲數字經濟體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