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己的自傳《周南口述·遙想當年羽扇綸巾》中,原外交部副部長周南談起了香港回歸之前中英的談判。
當時英國顯而易見地沒有按照條約規定歸還香港的誠意,中方外交人員因此做了大量幕後的材料准備工作,其中就有一項令人震驚的發現:香港回歸之前,英國每年從香港拿走了上千億之多。
如今有些香港的年輕人在回顧曆史的時候,只覺得是因爲英國香港才發展成爲亞洲經濟中心之一。
他們沒看到的是,在英國“租界”香港期間,這片土地上的中國人始終是二等公民,受人歧視;彼時香港發展的紅利,也大都落入了英國人手中,中國人連半分都未分得。
回顧英國逐步侵占香港的曆史,我們會發現,盡管英國是在1898年6月的《展拓香港界址專條》中提出“租借”香港一事,但英國對香港的實際占領自1840年《南京條約》簽訂後就已經開始了。
《南京條約》割出了香港本島,英國人在實際執行中將九龍和新界合並其中;1856年的《北京條約》再割九龍司地方;在《展拓》中,原本只有一島之大的香港,被貪得無厭的英國人強行擴大到了九龍半島,外加附近的兩百多個島嶼。
僅就一點來說,香港便提供給了英國非同小可的利益:一戰之前,香港是英國在遠東地區的唯一一處海軍基地。
因當時的大英海軍還榮膺著“世界第一”的威名,因而在香港建起基地後,英國人擅自將長江流域都劃入了自己的勢力範圍中。
駐港英軍
自1841年開始,英國便在香港實行了高度集權的政治體制。由英女王直接任命的香港督察成爲集行政、立法、軍事大權于一身的“君主”。
從1842年的首任港督璞鼎查開始,直到1997年末任總督彭定康離港,155年間,這個“君王”的位置上從來沒有任命過中國人,也從沒有一任港督是由選舉産生。
在他們的職責中,甚至不包括向香港民衆負責。
誠如魯迅曾經寫下的文字:“(看報才知)今天的香港,中國人還在那裏被抽藤條。‘搜身’的糾葛,在香港屢見不鮮。”
璞鼎查
歧視華人的行爲不僅發生在現實生活中,甚至還被寫進了法律裏。
1843年港英政府實行宵禁,以“盜賊橫行”爲由限制華人夜間行走,強行命令華人夜間外出時必須“手持燈籠,以便識別”。
這就是在明晃晃地將“盜賊”與“華人”劃等號。這一項宵禁規定,直到1897年才被廢除。
法律意義上的廢除並不等同于真實生活中的平等,這一點想必每個人都很清楚。
曾經香港在法律意義上不准華人與英國人共用包括馬場看台在內的公共設施;而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在港中國人仍不被允許進入外國人的家庭、會所和某些娛樂場所。
1950年,在香港賣土豆的小女孩
對于當地華人地位有多低,中英混血港星黃秋生也有一定的感觸。
他的父親費德烈是港英政府物料供應處主任,退休離開香港後便抛棄了黃秋生和他的媽媽。
黃秋生小的時候曾經和父親去東方酒店吃過一次飯,當時費德烈叫了一份炒牛河,上來是涼的,第二份換來還是涼的。
費德烈憤怒地將碟子甩到了地上,侍者則不停地鞠躬道歉:“Sorry,Sir!”
當時還小的黃秋生被嚇到了,他當時覺得“不用這樣吧”。等到他長大了,有社會身份認同問題的思考時,便覺得當時那個畫面“真的很殖民地”。
黃秋生
從黃秋生的經曆也能看出當時英國人對香港華人的蔑視:費德烈這樣一個在香港娶妻生子的英國人,不僅因退休便輕易抛妻棄子回英國,甚至在兒子黃秋生患病要做手術、黃母打電話到聯系他時,要求必須香港方面支付這通電話費才肯接聽。
當時的黃秋生只有12歲,這也是他最後一次聯系自己的生父。
黃秋生父母
香港社會活動家杜葉·錫恩女士在自己的書中這樣寫道:“許多歐洲人除了透過被他們稱作‘阿媽’的中國傭人了解一些情況以外,對中國人簡直是一無所知。……換句話說,‘阿媽’老是要求加薪和幹活時善于偷奸耍滑,成了衡量所有中國人的尺度”。
這與如今某個以家庭傭人著稱的國家多麽類似啊,而今的我們和歐洲人如何看待這個國家,當時的香港便在同一個地位上。
很難想象的是,在當時那麽“先進”的香港,華人童工屢見不鮮。在當時的香港,社會福利援助很少被提供給中國貧困家庭,因爲“他們未成年的孩子在做工幫補家計”。
1946年,香港某碼頭裝卸貨物的苦力,這裏有很多工人們都是未成年的孩子
這個理由讓許多窮苦家庭不得不真的讓孩子出去做工養家,女孩子們尤甚。
當時香港學校中的男童比例遠遠高于女童,很多出生于那時的香港女孩,一輩子都沒有學會寫自己的名字。
成人的工作待遇也沒有更好一些。因爲一些仁人志士的抗議,在港中國人的工作時間由一周七天、每天12小時甚至更久縮短到了每天8小時,但其中加了一個明目張膽的附加條件:任何人都可以自願超時工作。
不難想象,所有的工廠都會要求工人“自願”加班。在有緊急活計時,廠主們甚至會將大門鎖上,直到工人們忙完爲止。
香港底層人民居住的船屋區
可能有反對意見會提到英國對香港的稅收政策。
在英國強占香港之初,這裏就被定位爲“貿易自由港”,因而稅收極低,入息稅也是在二戰之後才正式支出。甚至在1958年後,香港正式取得了財政自主權。
但這能說明英國沒有從香港拿走大筆的錢嗎?當然不能。
對于一個正常的主權國家來說,稅收一般是國家收入的主要部分;但對于將香港視爲殖民地的英國來說,它不需要收稅,也會有各種各樣的名目大肆從香港搜刮財富。
其中最典型的便是一條間接的稅款之路——英資公司在香港獲益後,以稅款的形式貢獻給英國政府。
想要做到這一點並不難,例如香港的巴士直到《中英聯合聲明》簽署前,都規定了必須采購英國貨;九廣鐵路、地鐵列車、電氣設備也同樣都必須是英國貨;壟斷香港對外通訊的大東電報局、電話公司、國泰航空等等,通通都是英資公司。
交通、通訊等大塊民生産業,都被握在了英資公司手中,收益還能少得了?
除了民生性産業的間接收入,英國在香港還有一項數額巨大的直接收入——保衛香港本土的國防開支。
關于這筆錢支出多少,怎麽支出,1947年至1957年的香港總督葛量洪同英國財政部之間扯皮了很久。
葛量洪
葛量洪也是一個很有能力的人,他硬生生拖到英國內閣決定全球收縮軍隊規模,以此爲由將原本要求的一千六百萬港元“保護費”砍了半。
1956年香港政府總收入4.54億元,相當于拿了1.75%出來“孝敬”倫敦。
爲什麽香港總督要替香港爭取財政權,是爲了建設香港嗎?可能有這方面的表面原因,但最終原因還是爲了將錢都塞進自己的腰包裏。
上世紀香港貪汙腐敗之嚴重可謂舉世聞名,其中更有時任香港總警司葛柏被查出名下擁有超過430萬財富。
葛柏
在杜葉·錫恩的書中,她將20世紀60年代的香港稱爲“罪惡的天堂”,這也是當時很多人對香港的印象:富有,新潮,但犯罪率極高。
她舉了這樣一個例子:一個男人舉著橫幅出現在香港大街上,橫幅上寫著,他曾經幫助抓到一些劫匪,但後來卻被劫匪搶了。
這些劫匪在法庭上被指控犯了傷人罪,卻沒有被指控搶劫,因而判刑很輕。這名年輕男子覺得很委屈,便用橫幅把警署圍起來求一個公道。
杜葉·錫恩
還有這樣一個案例:張太太遭到了一名鄰居的毆打後向警署報了案,警署讓她去指定的診所檢查,但診所的人卻告訴她她身上沒有傷。
看著自己骨折的手指,摸著明顯疼痛的眼睛,張太太氣不過地到警署要求換一家醫院檢查。這次她去了伊麗莎白醫院,醫生也如實記錄了她的傷情。
但是,一名警察在她離開醫院之前公然表示,只要張太太願意給他一些錢,他可以幫忙“搞定”這個案子。
已經是受害者的張太太憤而拒絕,但幾天後的法庭上,她發現那張真實記錄她傷情的診斷書被替換爲說她沒有受傷的診斷書,且診斷書的日期被篡改了。
法官指責她說謊,並撤銷了這個案子。
當杜葉試圖幫助張太太打官司的時候,一名英國高級警官用“疏忽”解釋了這個錯誤。而當杜葉進一步要求警署爲此向張太太道歉時,警官表示:就算警方沒有出具錯誤的診斷書,那名鄰人也會擺脫罪名,結果不會變的。
杜葉錫恩
顯然,這是因爲張太太沒有給警署一定的“小費”。從這個案件中,就可以看出當時的香港腐敗到了什麽程度。這樣腐敗的警署,當然會任由罪惡滋生。
葛柏案也是在這樣的情況下,震驚了香港全體公衆。這名總警司是九龍區警方的第三號人物,曾經獲得過英女皇警察服務勳章,受到過英女王嘉獎,在香港極有威信。
他貪汙腐敗一事在1971年初露端倪,這是因爲當時加拿大某部門對一筆存在加拿大銀行的存款産生了懷疑。
這筆1.2萬加元的存款屬于一名叫“卓柏”的外交官,但加拿大方面調查得知,“卓柏”其實是一名香港警察。
身份之間的差異讓加拿大開始懷疑這錢的來曆,便通過英聯邦內部渠道將此事通報給了香港。
葛柏
香港警務處長得到消息了也不會親自調查,他通知了反貪汙室調查此事。而身爲第三號人物的葛柏幾乎是立刻得知此事,便著手通過各種反偵查手段轉移財産,規避調查。
爲了逃避懲罰,他甚至使出了釜底抽薪的一招:提前退休。香港警務處覺得只要他退出警界,調查的難度會有所減少,便批准他于1973年7月退休。
就在退休之前,葛柏被暫時停職接受調查,同時專案組首次引用《防止賄賂條例》第十條,要求他在一個星期內解釋清楚自己的財富來源。
就在葛柏暫時停職的當天,專案組在他的寓所和汽車上搜出了三本賬冊和一批與財富有關的文件,這批文件被高度懷疑是受賄記錄。
那三本賬冊的內容已是令人瞠目結舌:總共兩百多頁的賬冊,顯示葛柏受賄的範圍遍及香港、九龍、新界和離島,受賄的行業包括了歌廳、妓院、麻將館、煙館等各種黃賭毒場所,受賄所得不少于430萬港元。
葛柏
在當時,這樣一筆財富幾乎是天文數字。
在香港警界擁有非常靈通消息的葛柏得知自己的賬冊被搜查出來時,知曉自己這次大事不妙,繼續待在香港便只有束手就擒。
憑借著自己還沒有離職的便利,葛柏捏著一張警務人員機場禁止區通行證,于1973年6月8日買到了一張前往新加坡的機票,又從新加坡逃回了英國。
葛柏自己自認安全了,香港的市民卻憤怒了。當葛柏逃跑的消息被公布時,香港爆發了大規模的遊行活動,遊行者們打出了“反貪汙,捉葛柏”的大幅標語。
壓力一時間全部來到了時任總督麥理浩頭上,焦頭爛額的他下達了一道手令,讓香港高級副按察司百裏渠調查葛柏逃脫原因,檢討當時的反貪工作。
這種人盡皆知的事情還要調查,顯然一是爲了拖延時間,消耗市民激情;二是爲警察機關找借口。
果不其然,在後來出具的《百裏渠報告》中,將反貪室隸屬于警察部門,導致反貪機構無法獨立辦案列爲了關鍵原因,這也使得香港在1974年成立了廉政公署。
麥理浩
葛柏本人最終沒有完全逃脫懲罰。回到英國一年半後,1975年1月7日,他再次被引渡回香港。
當時機場等待了大批記者,爲了防止人員混亂給葛柏逃脫的機會,在下飛機之後他被立刻押上了直升機,直接轉到中央裁判署。
2月17日,香港維多利亞法院開庭審理此案,爲了表示公平還特意選了一名中國籍法官主審。
然而,葛柏被起訴的貪汙款沒有430萬,而是只有2.5萬港元,因爲最終人證物證俱在的只有2.5萬港元。
所以,葛柏最終只被判入獄四年,其中還加上了他在倫敦受審時的一年。1977年,這名因貪腐震驚世界的總警司就出獄了。
葛柏被抓
香港的腐敗和犯罪變好了嗎?答案恐怕還不能令人滿意。廉政公署的人同樣在貪汙受賄,同時因警署和廉政公署之間的關系十分特殊,廉政公署常常因爲警署的幹擾無法正常辦案。
20世紀70年代末,大批警察因在油麻地水果批發市場經營中貪腐而受到了檢控,當地幫會三合會用大筆錢款賄賂了警察,讓警察對該幫會控制的批發市場“放手不管”。
很快,一大批下級警員被定罪入獄,但就當案情涉及到警隊中的高級人員時,大批警察闖進了廉政公署辦公室毆打工作人員。這樣嚴重的行爲,總督卻在後來宣布了赦免。
英國殖民時代下的香港警察
除了這些有形資産的掠奪和剝削外,英國在香港獲得的無形資産同樣是無價之寶:香港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是英國的情報中心之一。
在全西方陣營中,只有英國有這樣一個和中國接壤,而且靠近廣州這樣的重要城市的“租界”,他焉能不好好利用。從這個意義上講,香港之于英國的價值幾乎不能用錢來衡量。
香港回歸之前,英國對中國的情報機關全部設在了這裏,最高峰的時候在不大的香港就有四個情報站同時存在。
香港小西灣,現在的住宅和運動場,曾經是英國政府通訊總部對中國最大的監聽中心;在香港的最高點大帽山上,除了氣象設施,也曾有監聽站和軍用雷達。
即便明知道這些,也有人喜歡用“民主”來粉飾英國對香港的統治。殊不知香港的民主從來不是英國給的,而是中國給的。
1922年英國愛德華皇儲乘坐八擡大轎經過幹諾道中
自1843年英國成立了行政局和立法局兩個重要政治機構起,之後這裏37年沒有任何一個華人議員,也從沒有有過“民選”這回事。
杜葉曾經這樣描述她1951年來到香港時看到的景象:“成前上萬的人露宿街頭,睡在用紙板搭建的小棚子裏,或者山坡的寮屋內。成千上萬的兒童沒有受教育的機會,醫療更是幾乎談不上。”
這些都是當時從內地去到香港的人真實經曆的。就連她這個英國人,都在1966年忍不住想要到倫敦去遊說議員,爲香港中國人爭取一點點民主。
而當時英國議員給出的回答是:1966年距離1997年租期結束已經太近了,無法實行這樣的變革。
20世紀60年代的寮屋
實際上,某些人所“憧憬”的民主,是在1992年才真正開始的。
這一年,在中英兩國談判早已開始的情況下,末任港督彭定康不顧中方強烈反對,單方面宣布了“政改方案”,改變了《基本法》規定的間接選舉性質,變相擴大了直選名額。
這種改變當然不是爲了香港好,而是爲了給中國制造麻煩。
在撒切爾夫人的回憶錄中便清楚點明:“鑒于1982年9月與小平同志的會談沒有進展,現在應該發展香港的民主建制,使香港實現獨立或自治,就像我們在新加坡那樣。”
1982年,撒切爾夫人與小平同志會談時正式提出:1997年中國將收回香港
顯然,英國的目的只是爲了用“民主”留下禍患。而“民主”一詞成爲西方吹捧的招牌,也是從這個時候開始的。
在培養“二鬼子”這方面,英國政客有相當的經驗。
他們先是制造出一批香港本地的“上流人”,爲他們提供良好的工作條件,造就一支對英國忠誠的公務員隊伍。
當香港將在1997年回歸中國的消息被確定後,這些人便粉墨登場。
一開始,這些人開始鼓吹“自治”,以新加坡爲標杆,希望香港“獨立”。當發現根本沒有這種可能的時候,他們又開始大肆宣揚英國的建議,鼓吹1997年後香港仍應讓英國治理30年。
好在,這些人終究是少數,他們的聲音音量也不算太大。
香港回歸前,香港青年高興的走上街頭慶祝
當他們意識到這一點的時候,部分“二鬼子”便開始惱羞成怒,甚至有人在立法局內公然辱罵溫和派爲“赤色豬猡”。這群人的立場是如此鮮明,甚至絲毫不加以掩飾。
這一切的爭執似乎隨著香港回歸落幕,但最終階段的“民主政策”還是埋下了一定的隱患。
但,也只有那些年輕的、沖動的、容易被蠱惑又不讀曆史的人,才會覺得英國給香港帶來的是“民主”。
誠如香港中國經濟發展促進會會長盧業樑所說:“我出生在英國殖民時代的香港,曾經在自己的土地上當二等公民,那種滋味,沒有經曆過的人是無法體會的。”
盧業樑
英國實際控制香港157年,將華人真正當人看,賦予公民權利的時間其實只有五年。
在此之前的152年時間裏,華人都是“二等公民”,是不被允許進入外國人專屬場所的、沒有法律保證,被貪汙腐敗壓得喘不過氣來的那一群人。
香港的繁榮是英國帶來的嗎?不,香港的繁榮是那些在工廠裏一周工作七天,一天工作12個小時乃至更久的中國人用自己的命拼來的。
他們的心血與汗水不僅被英國政府、英國官僚以各種名義搜刮去,填充自己的口袋,還要擺出一副“上帝”的樣子,聲稱自己建設了一個繁榮的地方。
對照這157年的曆史,不難發現,英國從沒有想過要將香港治理成一個多麽先進的地方,更沒有想過要好好對待這片土地上的原住民。
從軍事基地,到交通要道,到情報中心,再到給中國添麻煩的籌碼……
香港在英國手中,從沒有被當作香港。只有中國,願意給自己失散多年的孩子耐心,讓他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