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移民類簽證
一、旅遊/訪問類(
B 類)
1. B 類(商務/旅遊)
B1,商務訪問,短期商務活動,包括簽訂合同,參加會議和短期培訓等
B2,旅遊訪問,美國探親,旅遊和醫療等
2. C 類(過境簽)
C1,美國過境簽證,簽發給經美國境內立即繼續轉往其他國家的外國公民
C2,過境去美國紐約總部的外國人
C3,過境的外國政府官員、隨從、仆人、私人雇傭及其家屬
3. D 類(機組人員)
D,海員/飛行員
二、工簽類
1. L 類(跨國企業派遣簽證)
1)L1,分爲 L1A(高管派遣)和 L1B(技術人員派遣)
2)L2,L1 簽證獲得者的配偶和 21 歲以下未婚子女
2. H 類(雇主類工簽)
H1B,工作簽證,申請人必須是本科以上學曆擁有特殊才能和專業的工作人員;
每年名額有限,供不應求,采用抽簽制度發放簽證
H1B1,自由貿易協定專業人士(如新加坡、智利等適用)
H1C,前往缺乏醫療人才的地區從事護理工作的人士H2A,從事短期或季節性工作的農務人員
H2B,臨時服務或勞動工作的技術活非技術工人;雇主必須獲得美國勞工核證,
確認沒有美國公民可以勝任申請人的職位
H3,臨時受訓人員,比如赴美接受 1-2 年的培訓
H4,H1/H2/H3 簽證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滿 21 歲的子女
3. E 類(貿易投資)
E1,條約國公民在美經商者及其配偶和子女,通常所說的“貿易者簽證”
E2,條約國公民在沒投資者及其配偶和子女,通常所說的“投資者簽證”
E3,適用于澳大利亞國民
E3D,E3 的子女
4. P 類(文藝體行業的傑出人才)
P1,個人或團體運動員及文娛團體成員
P2,參加交流活動的藝術家和演藝人員
P3,參加獨特的文化活動的表演藝術家或演藝人員
P4,P1/P2/P3 簽證持有人的配偶及小孩
5. R 類(宗教工作者)
1)R1,宗教工作者簽證,包括由著名宗教團體指派主持宗教禮拜儀式,從事宗
教職業,以及他們的隨行人員;在申請此類簽證時,必須已經至少加入教派兩年
2)R2,R1 簽證持有人的配偶和未滿 21 歲子女
6. G 類(國際機構工作者)
1)G1,被美國承認的外國政府派駐國際機構的常駐工作人員及其直系親屬
2)G2,被美國成人的外國政府豬排國際機構的其他工作人員及其直系親屬
3)G3,未被美國承認的外國政府代表及直系親屬4)G4,國際組織工作人員及其直系親屬
5)G5,G1-G4 簽證持有人的隨行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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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A 類(政府工作者)
1)大使,公安部部長,職業外交官,領事官員或其直系親屬
2)其他外國政府官員和員工,及其直系親屬
3)A3,A1/A2 的隨從人員和直系親屬
8. I 類(新聞工作者)
I,新聞從業人員及其配偶和未滿 21 歲未婚子女
9. OPT(實習簽證)美國畢業的 F1 留學生,可以申請此類簽證,畢業後有 1 年
的實習時間,可以在美工作、准備 H1B 簽證
三、學習類
1. F 類(國際留學生簽證)
1)F1,最常見的學生簽證,簽發給全日制在美國讀書的國際生
2)F2,F1 簽證持有者的配偶或未滿 21 歲子女,就是我們常說的美國陪讀簽證;
這裏需要注意,美國是沒有父母陪讀簽證的
3)F3,對加拿大和墨西哥人的語言培訓項目簽證
2. J 類(訪問學者)
1)J1,交流訪問學者簽證,包括學生、老師和學者,主要爲了促進美國和其他
國家之間的教育交流與合作
2)J2,J1 簽證持有人的配偶或未滿 21 歲子女
3. M 類(培訓類)
1)M1,在非學術或折頁教育機構進行學習、培訓的學習簽證
2)M2,M1 簽證持有人的配偶或未滿 21 歲子女3)M3,只發放給加拿大或墨西哥學生
4. Q 類(文化交流活動)
1)Q1,美國國際文化交流短期簽證,簽發給國際文化交流認識;活動側重文化
交流,必須提供美國公衆參與機會,大多數項目是在學校、博物館等地舉辦
2)Q2,爲安爾蘭和平項目參與者設立的簽證
3)Q3,Q2 簽證持有人的配偶及 21 歲以下子女
四、傑出技能類
1. O 類(傑出人才)
1)O1,傑出人才簽證,科學、藝術、教育、商業、體育、文藝等行業內的傑出
人士,申請標准可參考 EB1A
2)O2,O1 簽證持有人的助理或隨從人員
3)O3,O1 和 O2 的配偶及未滿 21 歲子女
2. P 類(文藝體傑出人才)
1)P1,運動員或娛樂組合成員
2)P2,參加交流活動的藝術家或演藝人員
3)P3,參加獨特文化活動的表演藝術家或演藝人員
4)P4,P1-P3 的配偶和 21 歲以下子女
五、受害者/犯罪類相關
1. T 類(人口販賣受害者)
1)T1,人口販賣受害者簽證
2)T2,T1 的配偶
3)T3,T1 的子女4)T4,未滿 21 歲 T1 的父母
5)T5,未滿 21 歲 T1 的 18 歲以下未婚兄弟/姐妹
2. U 類(刑事犯罪受害者)
1)U1,刑事罪行受害者簽證
2)U2,U1 的配偶
3)U3,U1 的子女
4)U4,未滿 21 歲 U1 的父母
5)U5,未滿 21 歲 U1 的 18 歲以下未婚兄弟/姐妹
3. S 類(犯罪線索提供)
1)S5,提供犯罪組織的關鍵信息可申請
2)S6,提供恐怖組織的關鍵信息可申請
3)S7,S5/S6 的家庭成員
六、其他
1. NATO,北大西洋公約組織成員國代表、官員、專家、工作人員,及其家庭成
員
2. TN/TD,北美自由貿易協定(
NAFTA)專業人士,適用于墨西哥和加拿大籍人
員
3. V 類,綠卡持有人的家庭成員,在等待移民排期時可申請此類簽證。
V1(綠卡持有人的配偶)
V2(綠卡持有人的未成年子女)
V3(
V1/V2 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