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消息,在自己的CBA賽季結束之後,遼甯隊外援史蒂芬森將謀求重返NBA的機會。
考慮到CBA聯賽近期進入休戰期、具體的恢複日期尚未確定這些前提條件,這條消息的出現難免會讓人産生諸多疑慮:在遼甯隊即將向著季後賽前進之時,史蒂芬森如果的確有這種想法,真的合適嗎?
其實,史蒂芬森和遼甯隊之間的種種不合適,真的是在此時突然冒出來的呢?
遼甯隊往年擁有著郭艾倫和哈德森的後場配置,且兩者在進攻端走的是兩條路線:前者會盡可能尋找攻筐機會,後者則會盡可能走高産型三分球投射路線(如果結合近幾年的CBA數據,哈德森很有可能是同期最強的三分球射手)。
從大樣本看,這倆人的這種組合是不存在兼容性問題的。即便是在球迷們普遍認爲哈德森狀態下滑的18-19賽季,兩人同時在場時遼甯隊百回合依然可以拿到122.6分(如果維持一個賽季,遼甯隊的每百回合得分只是不如自成一檔的廣東隊):
而一旦其中任何一人不在場,球隊的進攻效率就會出現明顯的下滑。
但問題就在于:倆人在自己所擅長的領域確實能夠做到很棒,但作爲球隊的兩大主攻手,他們這種過于“偏科”的風格,很有可能是不夠的。在針對性更強、對手檔次足夠高(注意這個限定條件裏)的系列賽裏,他們各自的弱點很有可能被放大。
攻筐是要射手提供空間支持的,郭艾倫畢竟是運動能力更差的國內球員(相對于外援),更加需要開闊的空間來爲自己提供攻筐條件,然而遼甯隊在建隊過程中並不重視這一項。
當年原帥租借期滿歸隊時就已經是一名三分球水准遠勝于遼甯隊其他人的射手(他場均得分少,只是因爲出場時間太少),這是遼甯隊的稀缺資源。
然而,當人們翻閱原帥當年微博的時候,只會記得原帥在那一年發了兩條離別主題的微博:前一條發生在當年的2月份,他以爲山西隊終將成爲自己的前東家;後一條發生在當年的8月份,他終于確信遼甯隊才是自己的前東家……
偏跳投的球員則更容易出現狀態的起伏,像哈德森這種CBA最高産的三分球射手(且准星也不是很高)在樣本更小的系列賽之中會有更多不確定性。
如果系列賽的對手守的是偏保守的蹲坑策略,郭艾倫的攻筐是會受到影響的,那哈德森就必須把跳投做到極致且不能在狀態方面出現大的起伏。14-15賽季半決賽對陣青島時,哈德森做到了;15-16賽季對陣四川,哈德森就沒做到——很明顯,這兩支球隊都有一個中鋒叫哈達迪。
如果系列賽的對手守的是偏激進的延誤策略,那遼甯隊必須要在無球側給出更多的定點接球投回應。然而,18-19賽季半決賽期間,當郭艾倫打擋拆改變新疆隊防守陣型之時,遼甯隊無球側只有哈德森一個靠譜的點,而新疆隊的球員很少會放空哈德森……
遼甯隊要改變,就必須改善這種兩大主攻手偏科、無球手投射能力平平的局面。遼甯隊也的確渴望改變,所以他們找來了前NBA外援史蒂芬森。
在攻筐領域,史蒂芬森在CBA就是一個學霸。
學霸身上的特質是,你真的以爲他只是一個和你一起打遊戲的人——即便來到了CBA,史蒂芬森在球場上依然保留著自己的“孩子天性”。然而,當打開他的成績欄一看時,我們不得不承認天賦的重要性,截至目前,史蒂芬森在籃下的出手比重達到了驚人的45.8%,籃下命中率亦是驚人的72.5%——對于一名小前鋒球員而言,這都是頂級了:
往年遼甯隊遇到哈達迪時,球隊主攻手總會在攻筐方面遇到巨大的阻力。然而,這種現象終于在這個賽季中得到了改善:
然而,史蒂芬森也是一個偏科生——他在跳投領域的表現,和他在攻筐領域的表現是截然相反的。
史蒂芬森過往在NBA效力時,在持球投方面一直存在缺陷(尤其是持球投三分)。直到上個賽季效力于湖人隊期間,他的這種狀況才有所改善。然而,以史蒂芬森的履曆,他一個賽季的投射表現是沒有太強說服力的,結果是,到了檔次更低的CBA,史蒂芬森再也沒有找回自己上個賽季的三分球投射水准。
截止本次休戰期,史蒂芬森在單位時間內(每36分鍾)出手三分球5.3次,在所有非大外援之中只能排到中下遊:
從結果上看,史蒂芬森的偏科,比哈德森的偏科帶來更多的負面效應,這裏面的原因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
第一、CBA需要主攻手提供持球投三分技能。
CBA很難孕育出持球投三分能力極強的國産射手(好多控衛連最基本的運控都有問題),小外援在進攻端要做的是自己持球投開發大量的機會。
史蒂芬森攻筐能力再強,他也不是內線球員,如果剩下的那部分出手集中在低效的中距離,那必然影響他自己和球隊的進攻效率。
第二、遼甯隊本身的配置決定了小外援必須多投三分。
和一些同檔次球隊所不同的是,遼甯隊連最基本的接球投三分資源都極度匮乏。郭艾倫和史蒂芬森都走攻筐路線,其實會進一步放大球隊的這部分問題。趙繼偉在賽季中突然開始提高三分球出手出頻率,遼甯隊的三分球出手比重依然只能排到倒數第4:
哈德森和郭艾倫的偏科,至少能夠讓遼甯隊把雞蛋放到不同的籃子裏;史蒂芬森和郭艾倫的偏科,卻讓遼甯隊陷入了“自古華山一條路”的困境——有勇氣去挑戰自我固然是好事,但強行自己給自己增加難度的選擇卻是值得商榷的。
前文提過:上個賽季郭艾倫和哈德森中任何一人不在場,遼甯隊的進攻效率都會出現明顯的下滑。到了本賽季的史蒂芬森身上,卻是另外一種景象:他在場時遼甯隊百回合得到118.0分,不在場時遼甯隊百回合得117.1分:
顯然,史蒂芬森在場時,遼甯隊的進攻並沒有明顯的提升。當然,這裏面的因素也不僅僅是跳投,還包括了史蒂芬森在控制失誤方面同樣存在問題,這和他擋拆時一些糟糕的路線選擇、自己的運控和傳球技術是相關的。
其實,史蒂芬森和遼甯隊的【兼容性問題】,又何止體現在進攻端呢?
遼甯隊當初引入史蒂芬森,其實也有防守端的考量。多年以來,遼甯隊一直在尋找著一個體型合格的側翼球員,從而在對陣廣東或者新疆時不至于在做初始對位時過于被動。
當時球隊管理層之所以做出這種選擇,無外乎【史蒂芬森有過單防詹姆斯】這份履曆。然而,單防過詹姆斯的球員不計其數,莫裏斯和博揚也做過類似的工作。
這些球員身上還有一個共同的特點:身爲場上的3-4號位球員,他們對于協防的貢獻實在太小了。在那些防無球的回合裏,這些球員對于防守的傷害卻容易被人低估。
而CBA的情況卻是,國産側翼主攻手是比擋拆型後衛更爲稀缺的資源(最好的那個現在還在養傷),小外援也以1-2號位的球員居多,而郭士強一般是讓高詩岩/趙繼偉/劉志軒去防這些小外援的。因此,在賽季的多數時間裏,史蒂芬森根本不會去承擔單防側翼箭頭的任務。
只有在對陣對方有側翼外援的球隊時,史蒂芬森才會扛起那部分任務,比如:擁有馬尚和威姆斯的廣東、擁有富蘭克林的山西和擁有瓊斯的吉林。但往下一分析,我們又會發現史蒂芬森身上的這些任務又會有“縮水”。
山西有劉冠岑和原帥,富蘭克林更應該被定義爲控衛,遼甯隊基本是讓史蒂芬森去防守劉冠岑的(或者郭曉鵬);對陣吉林時,史蒂芬森過早陷入了犯規危機,遼甯隊下半場其實是讓郭艾倫去防守瓊斯的。
所以,在大樣本下,史蒂芬森並沒有把自己的體型優勢轉換成單防價值。而正如前文提及,史蒂芬森在防無球的時候,其對于協防的零星貢獻是在傷害遼甯隊防守的。
與新疆初次交手,史蒂芬森防無球時的糟糕專注度讓唐才育一戰成名;與山西初次交手時,史蒂芬森又讓劉冠岑和郭曉鵬在場上揮灑自如;對陣吉林時,下半場不再防瓊斯的史蒂芬森在無球側只是一遍遍的提醒裁判:我真的沒有伸手犯規……
隨著賽季的深入,史蒂芬森確實也改善了自己在無球側的防守專注度,但也只是從【投入度很低】上升到了【投入度時有時無】。從結果上看,這並不會産生明顯的正面效應。數據顯示,史蒂芬森在場時遼甯隊每百回合丟113.7分,他不在場時遼甯隊每百回合就丟112.2分,比他在場時反而少丟1.5分。
自古華山就剩一條路,史蒂芬森如果只顧走自己的路,很有可能讓遼甯隊無路可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