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這篇文章選自本人著作《地獄歸來》第三章 獄中衆生 第一節 從監獄看人生(接上回:受教育程度低者)。以下爲文章全文:
私欲懷胎者
《聖經·雅各書》第一章第12—15節有這樣的記載:“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因爲他經過試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這是主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神試探。’因爲神不能被惡試探,他也不試探人;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牽引誘惑。私欲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
在我們所生存的這個世界中,存在著各種誘惑,每個人的心靈深處又潛存著各種欲望;社會各階層之間的差別更會促使人的心理不平衡。
我和一名馬來西亞籍囚犯在獄中的公司裏共事了很長時間。我們常在一起聊天,他因爲販毒而被判坐牢8年半。他賺了一些錢,但最終跌倒後所付的代價,是再多的財富都不能贖回的。在聽了他的故事後,我告訴他說,我可能會將這個真實的故事寫下來。他說他並不介意我這麽做,但條件是不要用他的真實姓名,我于是問他叫什麽假名好,他說,就叫王得財吧!我第一反應還以爲是“德才兼備”的“德才”。但他立即更正我說,是“得財如得水”那個“得財”!這說明,盡管他已經坐了4年牢,卻仍未放松對金錢的執著。可見,“私欲既懷了胎”,要放棄它是何等的不容易啊!
王得財出生在馬來西亞,沒有讀什麽書,高中未畢業便辍學。由于很小就浪迹街頭,他吃遍了苦頭。但是,年輕時,他還是有一個不錯的家庭。他也很忠于這個家庭。王得財育有一男一女。夫妻倆共同注冊一家公司,經營夜總會等業務。雖然公司的經營打理都是他本人,他卻將2/3的股份挂在妻子的名下;公司經營所得,他也全數交給妻子管控。他妻子還曾在公司擔任財務主管。
早在日本人發明卡拉OK之前,王得財便開始經營類似的娛樂項目。在他的夜總會裏,客人們利用麥克風,看著打印在白紙上的歌曲演唱。公司一直經營得不錯,每年有一百多萬新幣的利潤。這在當時來說,是一個較可觀的收入,因此,他的家庭可以說是一個小康之家。
可是,一個偶然的事件改變了這個家庭的命運,當然也徹底地改變了王得財的個人命運。有一次,王得財的妻子請人算命。算命先生說她什麽都好,只是她丈夫命犯桃花,女人太多,建議她多加注意,尤其是要更加嚴格地控制金錢。算命先生還對她說,她丈夫在事業上的成功對她不利,因爲那會給他帶來更多的女人。
王得財的妻子聽信了算命先生的話。從此,她不僅時時處處勒緊他的錢袋,而且,還勸他放棄經營公司。她勸王得財:“你賣掉公司,找一份固定的工作做就行。哪怕是在政府部門打掃衛生也好啊!”王得財顯得不太高興:“那怎麽行?我一個大男人,你叫我去幹那種工作,我的臉往哪裏放呢?”
從此,他們夫妻倆經常爲這類的事吵架。王得財也曾耐心地勸告過他的妻子。可妻子仍對他不放心,不僅常常與他爭吵,還很少顧家,一有空便和別人打麻將賭錢,或者通宵達旦地看電視錄像。王得財在外邊忙完業務回到家裏,連一口熱飯都沒得吃。
久而久之,終于有一天事情鬧大了。
那好似發生在時興卡拉OK的時期。王得財意識到,他的夜總會僅靠那種打印歌曲加麥克風的簡單粗放的形式,是不會長久的。因此,他便與妻子商量,希望投資30萬新幣,購買電視和卡拉OK等設備,以更新換代,提高夜總會的檔次。
這是有利于家族公司發展的投資計劃,本應是夫妻雙方的共識。沒想到王得財的妻子仍然迷信算命人的癡言妄語,完全拒絕了他的投資設想,不給他一個子兒。爲了不與他妻子發生爭執,王得財便向朋友籌措資金。他籌到了20萬新幣,還差10萬。于是,他便可憐兮兮地請求妻子補足那10萬,以便立即實現他的投資安排。妻子卻對他說:“沒有錢!”
王得財深知家裏是有幾十萬積蓄的,而且,公司每個月也都有入賬。他便問:“那怎麽可能呢?我現在只需要10萬!”他妻子仍然強硬地說:“告訴你沒有錢,就是沒有,何必多問呢!”王得財不甘心他的投資計劃就這麽泡湯,便打破砂鍋——問到底。深究之下竟發現,他妻子將積蓄都輸在麻將桌上了,一次就輸掉了50萬新幣。
吃驚與生氣之下,他情緒失控地掴了妻子一巴掌。雖然事後他向妻子道了歉,但他妻子卻因此而提出與他離婚。
在王得財的苦苦央求與勸慰下,他的妻子對他說:“那好吧!我們不離婚的條件是,你必須立即賣掉公司!”無可奈何之下,王得財只好忍痛割愛,賣掉了一家正在成長、極具發展潛力的公司。然而,出乎他意料的是,他的妻子在拿到了出售公司所得的150萬新幣後,仍毅然決然地與他分道揚镳。王得財沒有因此上法庭索要出售公司所得,而是通過好合好散的方式,解除了婚約。他的一對兒女歸他,由他繼續承擔撫養義務。
王得財妻子的做法,傷透了他的心。他的婚姻是因他妻子追求他而始,又因他妻子抛棄他而止。他失意、他空虛;他開始對女子采取玩世不恭的態度。
先是和一家三姐妹相繼交往,同時,他沒有去找一份正當職業,終日裏無所事事。一天,一位朋友介紹他爲一位名叫張芙蓉的女子處理一筆業務。他以其在生意場上的網絡,很順利地解決了在旁人看來比較棘手的事。他的幹練贏得了張芙蓉的好感。張便時不時地約他喝茶、吃飯、看電影等。
經過一段時間的交往,他了解到張芙蓉實際上比他大兩歲。那時,他是34歲,而張芙蓉是36歲。他知道張芙蓉是個單身女士;張芙蓉也了解到他仍然離婚未娶。
有一天晚上,張芙蓉請王得財去她住所喝茶。她知道王得財愛好喝茶,特地拿出了珍貴名茶。當晚天降傾盆大雨,整個街道都積滿了雨水。兩個人相談甚歡一直談到淩晨2:00。于是,張芙蓉便主動對王得財說:“都這麽晚了,雨夜行走不便,你幹脆就睡在我這裏吧!”
從此以後,王得財與張芙蓉之間的關系日漸加深,以至于他還常常騎著他的摩托車送她上班。在一個天氣炎熱、日光當頂曬的日子裏,坐在王得財摩托車後邊的張芙蓉對他說:“得財,你能不能賣掉這輛摩托,換上一輛轎車?你看,騎著一個摩托,日曬雨淋的總不是個長久之計吧!”王得財繼續騎著摩托,頭也不回地回答她:“你說得輕巧,難道我想買個轎車便可以買呀?我一無工作,二無積蓄,連基本生活都困難,哪來的錢買車呢?再說,我一個男人,不買車便罷,如果買車,就得買2B(即BMW——寶馬或Benz——奔馳)!”
張芙蓉沒有再回話,但對王得財的反應,她早已是說者無心,聽者有意了!又過了些日子,張芙蓉給王得財打電話:“有個車場出售奔馳車,你過去看看有沒有你喜歡的,好嗎?”
王得財是這樣回答她的:“你難道不知道我是個沒有錢的窮光蛋嗎?幹什麽還要這樣取笑我呢?”
雖然受到了這話的打擊,但是,張芙蓉仍然心平氣和地說:“你去看看嘛!如果滿意,咱們就想辦法買一輛啰!”
王得財倔強地答道:“我不看,我就不看!”
說完這話,王得財便挂上了電話。王得財之所以這麽說、這麽做,是因爲他心裏想:“你如果真有錢,又是真心誠意地要給我買車,哪裏還用得著我去看車呢?我若是看了,你又不要,我豈不是很沒有面子,像被女人給耍了。”
其實,那時的王得財並不懂得張芙蓉的心意。她是想:“既然要給你買輛車嘛,就得把好事做到家,買一款你實實在在喜歡的車。否則,我私自做主買了送給你,你卻不滿意我選的車款、車型,那不是枉費我的一片好心嗎?再說,如果我不事先征求你的意見給你買車,你的自尊心又可能受到傷害,那時你可能會說:‘難道我是吃軟飯的嗎?’。”
這之後,張芙蓉又找過王得財幾次,但他都表現出十分冷淡的樣子。有一次,王得財正在釣蝦時,接到了張芙蓉的電話。在他告訴了釣蝦地點後,張芙蓉說:“你等我啊,我立刻過來!”王得財冷淡淡地回答一句:“隨你哦!”
張芙蓉趕過來陪同王得財釣蝦,但他們倆坐在一起近兩個小時卻沒有講上幾句話。
在這種十分尴尬的氣氛下,王得財招呼釣蝦場的職員過來結賬買單。沒想到,老板不僅沒有收王得財的釣蝦費,還問他要不要帶點蝦回去。這讓王得財好生好奇。他便問張芙蓉:“這是怎麽回事?”芙蓉便輕輕松松地回答他說:“這塊地是我租給他的!”
“啊?”王得財差一點發出驚歎聲來。他擡頭看一看那塊地,至少值兩億新加坡幣。事後,他才了解到,張芙蓉其實是個富婆,她哥哥是個有名的企業家,又很疼愛她,給了她很多金錢、地産、房産,還將他公司的股票送給了她不少。張芙蓉的財富約有五億新加坡幣。
張芙蓉向王得財披露了家底後,便勸他說:“咱們結婚吧!你娶了我,和我生了小孩後,你想幹什麽事業我都支持你。要想做生意,我給你投資;要想做份固定工作,可以到我哥哥的公司裏當他的助理或後勤總管。”
盡管張芙蓉像這樣勸了王得財好幾次,但他最終還是沒有接受她的建議。這是因爲他有兩個心理障礙:首先,他雖然與她有性關系,但他並不是真心愛她。因此,他覺得不應該爲了金錢而欺騙她的感情。其次,他當時難于接受張芙蓉的做法。他認爲,如果張芙蓉先不提任何條件而幫助他建立起事業基礎,也許他們最終會結爲夫妻。那是因爲她先幫助他立業,會使他在外人面前有顔面,否則,別人會認爲他娶張芙蓉是看重她的財富,是“吃軟飯”。而且,張芙蓉先幫他立業,會讓他感受到她是真心地愛他,而不是爲了“買”個男人解決她自己的婚姻大事。
2008年在新加坡樟宜監獄,當王得財對我說起這段人生插曲時,我便問他:“你當時考沒考慮過她的感受和難處呢?如果她在嫁給你之前給你投資立業,她的女性同胞、朋友們都會譏笑她‘買’你吧?沒有一紙婚約契約,她的投資又有什麽保障呢?即使她在婚前把你安排在她哥哥身邊做事,她也必須對她哥哥有個說法才是啊,因爲她必須給你安排一份像樣的工作,才會讓你感到有尊嚴。”
聽我這麽一分析,王得財覺得也有道理。但那畢竟是往事了。
與張芙蓉分手之後,王得財自己開了一家麻將館,吸引各路客人前往打麻將,他從中抽利。他因此又結交了三教九流,包括黑道人馬、毒販流氓、模特藝人等。
在這個交際圈中,王得財認識了劉秀敏。她交友廣闊、左右逢源,對王得財頗爲友好。經過了一段時期的接觸後,她邀請王得財去新加坡遊覽。那時,王得財還沒有去過新加坡。出于對劉秀敏的信任,再加上對新加坡的向往,他便隨她而行,臨行前,劉秀敏交給王得財一個行李箱,請他幫助攜帶。機票、住宿、觀光等費用都由劉秀敏安排。
新加坡的第一次旅行十分順利。返回後,劉秀敏給王得財4萬。王得財對此感到十分詫異,他問劉秀敏:“大姐,我們去新加坡,你也花了很多錢,爲什麽還要給我這麽多錢呢?”
劉秀敏笑了笑說:“你不是一路幫我拎行李嗎?”
王得財不解地又問:“那有什麽呢?男子漢幫一個女士扛扛行李還不是應該的嗎?”
劉秀敏這才吐露其中的秘密:“得財,那其實不是一個普通的行李,裏面的所謂禮品是一種違禁藥品。”王得財聽後立刻覺得有些後怕。
劉秀敏似乎讀懂了王得財的感受。她便安慰說:“你看都把你嚇成什麽樣子了。不是沒有事嗎?這種交易不是很容易來錢,也很安全嗎?”
王得財想想,覺得劉秀敏說的似乎也有道理,因爲這是一種鎮靜劑,一般通過醫生開處方是可以正當取得的;即使在新加坡它也是通過海關正常進入的。想到這裏,王得財便收下了劉秀敏給他的錢。
在這之後,劉秀敏又約王得財:“我這幾天內會再次去趟新加坡,還是去從事上次那種交易,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如果你去,我還是像上次一樣,該給你的回來後照樣給你。”
王得財一開始猶豫了一下。劉秀敏便又說:“如果你不去也沒有關系,我們是不逼迫任何人做這種事情的。不過,這樣的錢好賺哦!”
聽了這句話,王得財又動了心。他心裏想:“是啊!天底下哪裏找得到這麽好賺錢的機會呢?”結果,王得財再次陪同劉秀敏去了新加坡,還是爲她拎那個行李箱。與上次不同的是,這一次他知道行李箱裏裝的是犯法的藥品;而且,他還期待著回家後可以得到一筆收入。第二次的旅行,自然也是如期地順利。
俗話說,走的夜路多必定遇上鬼。2004年2月14日情人節之前,王得財的另一個女朋友,要求去新加坡過情人節。她的態度很堅決並借口說她在新加坡有朋友,要順便過去看一看。王得財拗不過她,便決定遷就她。
王得財心裏想,我如果順便給劉秀敏捎上一箱藥品去新加坡,豈不是既遂了女友的心願又賺了錢嗎?
想到這個一舉兩得的計劃,他便給劉秀敏去電話。劉聽後很高興,並告訴他說,新加坡當時正缺那種貨,市場需求十分旺盛。
就這樣,王得財帶著女友和藥品,飛臨新加坡。這一次的交易也出奇的順利。一位馬來西亞華人小姐,按時到他入住的酒店取走了行李箱。
進行這項毒品交易居然如此安全!王得財當時還在想,沒准以後還可以進一步將它發展到馬來西亞、印度納西亞等國家去哩!果真如此,他豈不撈它個腰纏萬貫!
正在他做著這個黃粱美夢之時,八名新加坡警察奪門而入,給當時正在酒店嬉鬧的王得財與女友,铐上了手铐。
事後,王得財了解到,那位馬來西亞華人取走行李箱後,被警察盯梢。如果她找到機會將毒品扔進了垃圾箱裏,王此後的那場災難也許是可以躲過的。然而,那位馬來西亞小姐舍不得就要到手的金錢,出于一種僥幸心理,她選擇不放棄。大約與警方周旋了一個多小時後,她終于在一個大型商場附近,被禁毒警察逮了個正著。人贓俱獲,豈能抵賴?她接著就供出了王得財及其女友。
警方先是帶王得財及其女友到警察總部錄口供,並拘禁在那裏9天。在指控他們販毒後,立即將其投入女皇鎮候審監獄。
王得財的女友被人保釋,並在保釋期間逃離新加坡。王得財無法交出20萬新加坡元的保釋金,便帶著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在法庭正式定罪判刑之前,在女皇鎮候審監獄中坐了五個月的牢。
在商討可能面對的刑期時,律師說王得財可能被判坐牢5~6年。但在審前會議期間或其他場合,在與法庭和檢察官交流王得財的犯罪事實和判刑問題時,王得財始終沒有被允許參加。
有一天,律師到女皇鎮候審監獄找王得財。
律師審前嚴肅地對他說:“事情嚴重了,檢方把你列爲國際販毒集團成員。”
王得財一聽又驚又惱:“我怎麽可能是國際販毒集團成員呢?”
他向律師解釋說,他只認識劉秀敏。劉安排他運輸藥品到新加坡,劉安排接貨人。他自己根本就不知道劉秀敏的貨從哪裏來。他也不認識接貨人,他更不知道貨會銷往何處。他還向律師解釋說,他是該項藥品交易中無關緊要的角色,沒有他,其交易活動還會由其他人繼續進行;他從未參與過任何共同的活動,因此,將其列入集團成員加重處罰是不公正的。
聽了他的解釋後,律師也認爲他說得有理,便對他說:“我看你是可以打官司的!”
來自檢察官方面的說法是,如果王得財打官司打輸了,他可能面臨10年以上的刑期;如果他配合檢方認罪的話,他可能會得到較輕的處罰。這是勸誘還是威脅?他不敢去做任何評論,可他不能對檢控官的說法掉以輕心,因爲許許多多的先例已經顯示,檢控官希望辦到的事都辦到了。
與此同時,王得財已經在女皇鎮候審監獄坐了數個月的牢。那是一個極其消磨意志和激起人恐懼心理的地方,因爲那裏的條件遠遠差于其他監獄!
在這種幾乎沒有選擇余地的情況下,王得財只好屈服于現實,因爲他不能以自己寶貴的生命作賭注。他認罪之後,法官按國際販毒集團成員販毒罪,判他有期徒刑8年6個月,打鞭5下。
2008年,我和王得財在新加坡監獄聊起他這樁案子時,他不無哀怨與悲憤地對我說:“我雖然認爲自己有罪,但無論如何,我絕不是國家販毒集團的成員。扪著我的良心說,連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屬于什麽團夥,外人怎麽可以強行地斷定我是什麽集團的成員呢?就好像我自己明明知道我不是新加坡工人黨黨員,檢察官和法官怎麽一定要以我是該黨成員的名義給我定罪並加重刑期呢?”
針對王得財的這股怨氣,我詢問了一個坐過多次牢、前後共坐牢25年的老販毒犯。這位熟悉新加坡販毒法律和運作情況的老囚犯對我解釋說,販毒分普通販毒、進口毒品、運輸毒品和國際販毒集團販毒等許多種,其中,國際販毒集團販毒是最嚴重的一種,因而,所受到的處罰最爲嚴厲。這位老囚犯還解釋說,所謂國際販毒集團,必須是有組織、有策劃的一個團夥的共同販毒行爲。他還補充說,作爲國際販毒集團的成員,他一定知道他屬于哪個販毒集團,也會熟記這個集團的內部規則。如果不是這樣的話,即使販毒人是從中國把毒品帶到新加坡,一名印尼人在新加坡取走這項毒品,這個攜帶毒品的人,也只能認定爲一個“跑腿人”(即普通販毒者)。但有些檢察官爲了加官升級往往會有意提升毒販的等級。
聽完了王得財的真實故事,我加深了對新加坡司法制度的認識。但與此同時,我又從人生的角度進行了思考。通過這個故事,加上我在與其他囚犯接觸的過程中所了解到的信息,我至少得到了三個體會:
第一,人生雖然無常,但在很多情況下,又是有選擇的。在王得財的人生道路中,存在著多次選擇的機會。如果他最開始聽取他結發妻子的建議,僅僅做一份固定的工作,可能會享受到長久的天倫之樂;如果他選擇與三姐妹中的大姐結婚,他也會過上安穩、富足的生活;如果他選擇娶張芙蓉爲妻,他也許能夠大富大貴。但令人十分遺憾的是,王得財偏偏選擇了劉秀敏,爲她當起了販毒“跑腿人”!
第二,人生的跌倒看似一個結果,實則有一個較長的過程。如果懂得這個規律,人是可以改弦易轍、懸崖勒馬,從而避免跌倒的。《聖經·雅各書》用懷胎將私欲和罪聯系在一起,是非常有道理的。就好像嬰兒的出世需要十月懷胎一樣,人生在跌倒之前,往往在一個合理的時期內,會有各種途徑意識到這種跌倒。王得財親口對我說,他在2004年被抓之前,眼皮連續跳了一個月。如果他及時收手的話,他肯定不會在監獄裏與我聊天。
第三,私欲的放縱、膨脹與執著,是人生跌倒的重大因素。王得財的人生經曆,絕非世上僅有,也並不特別。我在獄中見到或聽到的因私欲而跌倒的例子,數都數不完。比如說,新加坡虎牌啤酒集團的一個分公司經理,因拿公款與女友賭博而判坐牢46年;一天主教牧師因貪汙教徒的奉獻而被判入獄7年……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