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1號)
基金管理人: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16年4月14日證監許可[2016]798號文准予注冊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7月27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證本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准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監會注冊,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並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産,但不保證投資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淨值會因爲證券波動等因素産生波動。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前,需全面認識本基金産品的風險收益特征和産品特性,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場,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對投資本基金的意願、時機、數量等投資行爲作出獨立決策,並自行承擔投資風險。投資者根據所持有份額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時也需承擔相應的投資風險。投資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風險包括:因政治、經濟、社會等因素對證券價格波動産生影響而引發的系統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性風險,由于基金投資人連續大量贖回基金産生的流動性風險,因交收違約和存款銀行信用狀況惡化引發的信用風險;本基金投資範圍包括股指期貨和國債期貨,可能給本基金帶來額外風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産生的基金管理風險以及本基金的特定風險等。
本基金屬于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預期風險和預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貨幣市場基金。
本基金主要投資于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在正常市場環境下本基金的流動性風險適中。在特殊市場條件下,如證券市場的成交量發生急劇萎縮、基金發生巨額贖回以及其他未能預見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導致基金資産變現困難或變現對證券資産價格造成較大沖擊,發生基金份額淨值波動幅度較大、無法進行正常贖回業務、基金不能實現既定的投資決策等風險。
本基金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數不得達到或超過基金份額總數的50%,但在基金運作過程中因基金份額贖回等情形導致被動達到或超過50%的除外。
本基金根據認購/申購費用、銷售服務收取方式的不同,將基金份額分爲A類和C類兩個不同的類別。A類基金份額收取認購/申購費;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認購/申購費,但計提銷售服務費;A類和C類基金份額適用不同的贖回費率。
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決策前,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代表其未來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並不構成新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本招募說明書所載內容截止日爲2019年1月27日,有關財務數據和淨值表現截止日爲2018年12月31日。(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況
名稱: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澱區北三環西路99號西海國際中心1號樓2001-A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北三環西路99號西海國際中心1號樓2001-A
法定代表人:孫桢磉
設立日期:2013年1月28日
批准設立機關及批准設立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2012]1717號
經營範圍:基金募集、基金銷售、特定客戶資産管理、資産管理和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業務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1.8億元人民幣
存續期限:持續經營
聯系人:唐景麗
聯系電話:4006220583
股權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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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情況:截至2018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人旗下共管理九只公募基金産品,分別爲江信聚福定期開放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江信同福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江信彙福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江信祺福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江信添福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江信洪福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江信瑞福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江信一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江信增利貨幣市場基金。
二、主要人員情況
(一)董事會成員
孫桢磉先生,董事,中共黨員,金融學碩士,畢業于江西財經大學投資專業,曆任江南證券宜春營業部、天津營業部交易部經理、副總經理,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南昌八一大道證券營業部總經理、人力資源總部部長、副總監,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籌備組組長等職務。現任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曾海先生,董事,中共黨員,高級會計師,本科,畢業于江西財經大學會計系。曆任江西省木材公司財務科長,江西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處長、財務總監,現任中江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
朱宇先生,董事,中共黨員,工商管理碩士,畢業于江西財經大學。曆任江西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經理、辦公室主任、董秘、戰略管理部部長,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董秘兼行政部部長,現任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秘書兼副總裁。
李靜女士,董事,法學碩士,畢業于新疆大學。曆任新疆衆聯亨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法務經理、新疆直通律師事務所律師、新疆彙民融通資産管理有限公司法務經理,現任恒生陽光集團法務。
馬亮先生,董事,中共黨員,本科學曆。曾在武警上饒地區支隊服兵役,曾任江西深國投商用置業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現任金麒麟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初英先生,董事,碩士,畢業于中國石油大學地球物理專業,曆任中國石油大學網絡中心系統管理員、數動信息技術(中國)有限公司技術總監、世紀互聯信息電訊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投資管理總部副總經理、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籌備組副組長,現任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李克誠先生,獨立董事,博士、教授。畢業于北京工業大學與瑞士維多利亞大學。曾任北京焦化廠幹部、中國民主建國會中央委員會幹部,現任北京大學中國精算發展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
楊帆先生,獨立董事、經濟學博士、教授,中共黨員。畢業于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曾任北京西城區機床廠工人,天津開發區研究所所長、國家物價局副處長,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現任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劉會生先生:獨立董事,中共黨員,法律碩士,一級高級法官。曾服兵役,任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主任;現任北京市地平線律師事務所主任。
(二)監事
丁星元女士:職工監事,哈爾濱工業大學數學與應用數學本科畢業。曆任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固定收益總部、中江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員工,現任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管理總部總監。
錢考先生:監事,學士,畢業于江西農業大學計算機與科學技術專業;曾先後在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運營保障總部、中江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托管部擔任後台管理和運維等工作。現任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運營保障總部信息技術部副總經理。
(三)高級管理人員
孫桢磉先生,董事長,董事。簡曆同上。
初英先生,總經理,董事。簡曆同上。
王安良先生,副總經理,MBA碩士,曾就職于江西省國有資産管理局擔任資産評估處幹部、2001年2月至2002年12月在江西省發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證券部經理、2002年12月至2009年9月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擔任財務總部副總經理、2009年9月至2013年1月在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擔任投資管理總部總經理、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在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擔任督察長、2015年3月至10月在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擔任投資管理總部總經理,2015年10月至今在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擔任權益投資總監。現任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權益投資總監和江信同福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嚴命有先生,碩士,中共黨員。畢業于華東交通大學,曾任中江國際信托財務部部長、財務總管,國盛證券財務總監助理,天安財險總裁助理兼財務負責人,現任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長。
(四)督察長
嚴命有先生,督察長。簡曆同上。
(五)基金經理
楊淳先生,金融學碩士,曾先後就職于北京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任行業研究員、中金瑞盈資産管理有限公司任證券分析師、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研究所任證券分析師、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固定收益研究員,現任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資總監助理,並擔任江信祺福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江信添福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江信洪福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江信一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江信增利貨幣市場基金基金經理。
靜鵬先生,畢業于清華大學。曾先後就職于洛肯國際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任債券交易員、博潤銀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任債券交易員、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債券交易員,現任江信祺福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江信洪福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江信增利貨幣市場基金、江信瑞福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六)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的姓名及職務
本基金投資采取集體決策制度,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的姓名及職務如下:
公司總經理初英先生,固定收益投資總監鄭昱先生,權益投資總監王安良先生,固定收益總監助理楊淳先生、權益投資部謝愛紅女士。
列席人員:督察長嚴命有先生。
(七)上述人員之間均不存在近親屬關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爲辦理基金份額的發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産;
4.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資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化的經營方式管理和運作基金財産;
5.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證所管理的基金財産和基金管理人的財産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6.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産爲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産;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監督;
8.采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計算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和注銷價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定,按有關規定計算並公告基金資産淨值,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
9.進行基金會計核算並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10.編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報告;
11.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報告義務;
12.保守基金商業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規定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及時、足額支付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規定保存基金財産管理業務活動的會計賬冊、報表、記錄和其他相關資料15年以上;
17.確保需要向基金投資者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資料在規定時間發出,並且保證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隨時查閱到與基金有關的公開資料,並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條件下得到有關資料的複印件;
18.組織並參加基金財産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産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19.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産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並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産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時,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監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金托管人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産損失時,基金管理人應爲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償;
22.當基金管理人將其義務委托第三方處理時,應當對第三方處理有關基金事務的行爲承擔責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實施其他法律行爲;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間未能達到基金的備案條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將已募集資金並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結束後30日內退還基金認購人;
25.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6.建立並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27.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諾
(一)基金管理人承諾
基金管理人承諾不從事違反《證券法》、《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信息披露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活動,並承諾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違法行爲的發生。
(二)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的禁止性行爲
1.將其固有財産或者他人財産混同于基金財産從事證券投資;
2.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産;
3.利用基金財産或職務之便爲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5.侵占、挪用基金財産;
6.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7.玩忽職守,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
8.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爲。
(三)基金管理人承諾加強人員管理,強化職業操守,督促和約束員工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行業規範,誠實信用、勤勉盡責,不從事以下活動:
1.越權或違規經營;
2.違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協議》;
3.故意損害基金持有人或其它基金相關機構的合法權益;
4.在向中國證監會報送的資料中弄虛作假;
5.拒絕、幹擾、阻撓或嚴重影響中國證監會依法監管;
6.玩忽職守、濫用職權;
7.泄露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資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進行基金運作投資外,直接或間接進行其它股票投資;
9.協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爲其它組織或個人進行證券交易;
10.違反證券交易場所業務規則,利用對敲、倒倉等手段操縱市場價格,擾亂市場秩序;
11.貶損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開信息披露和廣告中故意含有虛假、誤導、欺詐成分;
13.以不正當手段謀求業務發展;
14.有悖社會公德,損害證券投資基金人員形象;
15.其它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行爲。
(四)基金管理人關于禁止性行爲的承諾
爲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本基金禁止從事下列行爲: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運用基金財産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與其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的,應當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的原則,防範利益沖突,符合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如法律、行政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禁止性規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本基金可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五)基金經理承諾:
1.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本著謹慎的原則爲基金份額持有人謀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職務之便爲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謀取不當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資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
4.不協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爲其他組織或個人進行證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一)內部控制制度概述
爲了保證公司規範運作,有效地防範和化解管理風險、經營風險以及操作風險,確保基金財務和公司財務以及其他信息真實、准確、完整,從而最大程度地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學合理、控制嚴密、運行高效的內部控制制度。
內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爲實現內部控制目標而建立的一系列組織機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與控制措施的總稱。內部控制制度由內部控制大綱、基本管理制度、部門業務規章等組成。
公司內部控制大綱是公司經營管理的綱領性文件,是制定各項管理制度及規章的基礎和依據。內部控制大綱主要包括內控目標、內控原則、控制環境、內控措施等內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風險管理制度、投資管理制度、基金會計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監察稽核制度、信息技術管理制度、公司財務制度、資料檔案管理制度、業績評估考核制度和緊急應變制度等。
部門業務規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礎上,對各部門的主要職責、崗位設置、崗位責任、操作守則等的具體說明。
(二)內部控制原則
健全性原則。內部控制機制必須覆蓋公司的各項業務、各個部門或機構和各級人員,並涵蓋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運作環節。
有效性原則。通過科學的內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內控程序,維護內控制度的有效執行。
獨立性原則。公司各機構、部門和崗位在職能上應當保持相對獨立,公司基金資産、自有資産、其他資産的運作應當分離。
相互制約原則。公司內部部門和崗位的設置必須權責分明、相互制衡。
成本效益原則。公司運用科學化的經營管理方法降低運作成本,提高經濟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達到最佳的內部控制效果。
(三)內部控制組織體系
1、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行使職權,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2、股東會選舉董事組成董事會。董事會下設合規與風險管理委員會、薪酬與提名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各專門委員會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職權,對公司的內部控制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評價,適時的出具專題報告,並報董事會。
3、督察長監督檢查基金和公司運作的合法合規情況及公司內部風險控制情況。督察長履行職責的範圍涵蓋基金及公司運作的所有業務環節。
4、風險控制委員會是公司業務經營的風險審查機構,工作具有相對的獨立性。風險控制委員會堅持風險可測、可控、可承受的原則,把風險防範放在第一位。
5、風控稽核總部獨立于公司各業務部門和各分支機構,定期和不定期的對各崗位、各部門、各機構、各項業務中的風險控制情況實施監督。
6、根據獨立性、防火牆以及相互制約的原則,設立滿足公司經營必需的機構、部門及崗位。各部門在分工合作的基礎上,明確各崗位職權和責任,建立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相互促進的工作關系。通過制定規範的崗位責任制、合理的工作標准和嚴格的操作程序,使各項工作規範化、程序化、標准化。
(四)內部控制制度體系
公司制定合理、完備、有效並易于操作的內部控制制度體系。
內部控制制度體系按照控制制度的效力等級分爲四個層面:第一個層面是公司章程,是公司經營管理遵循的最高文件;第二個層面是公司內部控制大綱,是公司制定各項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礎和依據;第三個層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是公司日常運作的、有針對性的基礎性規範;第四個層面是公司根據基本管理制度制定的更爲具體的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等。上層制度與下層制度有機聯系,前者指導和制約後者,後者體現和細化前者。
公司章程的制定與修改須經股東會審議通過並向監管部門備案。
公司內部控制大綱、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與修改由公司總經理或督察長提出議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督察長、風控稽核總部對公司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日常性的監督和檢查,向公司總經理或相關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總經理對該意見和建議進行協調處理,安排相關部門負責落實。督察長、風控稽核總部對落實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各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對涉及本部門的公司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自查,發現問題應及時向公司總經理、督察長和風控稽核總部報告,並負責落實相關事項。
在出現新的市場環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應用技術、新的法律法規等情況,並有可能影響到基金投資、公司運營時,按規定的程序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修改和完善。
(五)基金管理人關于內部控制的聲明
1、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持內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會及管理層的責任。
2、上述關于內部控制的披露真實、准確。
3、本公司承諾將根據市場環境的變化及公司的發展不斷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況
名稱: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太平橋大街25號、甲25號中國光大中心
成立日期:1992年6月18日
批准設立機關和批准設立文號:國務院、國函[1992]7號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466.79095億元人民幣
法定代表人:李曉鵬
基金托管業務批准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2002】75號
投資與托管業務部總經理:張博
電話:(010) 63636363
傳真:(010) 63639132
網址:www.cebbank.com
二、投資與托管業務部部門及主要人員情況
法定代表人李曉鵬先生,曾任中國工商銀行河南省分行黨組成員、副行長,中國工商銀行總行營業部總經理,中國工商銀行四川省分行黨委書記、行長,中國華融資産管理公司黨委委員、副總裁,中國工商銀行黨委委員、行長助理兼北京市分行行長,中國工商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行長、執行董事;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監事長;招商局集團副董事長、總經理、黨委副書記。曾兼任工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工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董事長、工銀瑞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長,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招商局能源運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招商局華建公路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招商局資本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招商局聯合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招商局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現任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兼任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中國光大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旅遊協會副會長、中國城市金融學會副會長、中國農村金融學會副會長。武漢大學金融學博士研究生,經濟學博士,高級經濟師。
行長葛海蛟先生,曾任中國農業銀行遼甯省分行國際業務部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總經理,中國農業銀行遼甯省遼陽市分行黨委書記、行長,中國農業銀行大連市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中國農業銀行新加坡分行總經理,中國農業銀行國際業務部副總經理(部門總經理級),中國農業銀行黑龍江省分行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行長兼任悉尼分行海外高管,黑龍江省第十二屆人大代表。曾兼任中國光大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上海總部主任,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文旅健康事業部總經理。現任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行長,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黨委委員。南京農業大學農業經濟管理專業博士研究生,管理學博士,高級經濟師。
張博先生,曾任中國光大銀行廈門分行副行長,西安分行行長,烏魯木齊分行籌備組組長、分行行長,青島分行行長,光大消費金融公司籌備組組長。曾兼任中國光大銀行電子銀行部副總經理(總經理級),負責普惠貸款團隊業務。現任中國光大銀行投資與托管業務部總經理。
三、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華夏睿磐泰利六個月定期開放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天弘尊享定期開放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彙安多策略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等共128只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基金資産規模3091.02億元。同時,開展了證券公司資産管理計劃、專戶理財、企業年金基金、QDII、銀行理財、保險債權投資計劃等資産的托管及信托公司資金信托計劃、産業投資基金、股權基金等産品的保管業務。
四、托管業務的內部控制制度
1、內部控制目標
確保有關法律法規在基金托管業務中得到全面嚴格的貫徹執行;確保基金托管人有關基金托管的各項管理制度和業務操作規程在基金托管業務中得到全面嚴格的貫徹執行;確保基金財産安全;保證基金托管業務穩健運行;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權益。
2、內部控制的原則
(1)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必須滲透到基金托管業務的各個操作環節,覆蓋所有的崗位,不留任何死角。
(2)預防性原則。樹立“預防爲主”的管理理念,從風險發生的源頭加強內部控制,防患于未然,盡量避免業務操作中各種問題的産生。
(3)及時性原則。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內部控制。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堵塞漏洞。
(4)獨立性原則。基金托管業務內部控制機構獨立于基金托管業務執行機構,業務操作人員和內控人員分開,以保證內控機構的工作不受幹擾。
3、內部控制組織結構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下設風險管理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委員會委員由相關部門的負責人擔任,工作重點是對總行各部門、各類業務的風險和內控進行監督、管理和協調,建立橫向的內控管理制約體制。各部門負責分管系統內的內部控制的組織實施,建立縱向的內控管理制約體制。投資與托管業務部建立了嚴密的內控督察體系,設立了風險管理處,負責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的風險管理。
4、內部控制制度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與托管業務部自成立以來嚴格遵照《基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信息披露辦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制訂、完善了《中國光大銀行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內部控制規定》、《中國光大銀行投資與托管業務部保密規定》等十余項規章制度和實施細則,將風險控制落實到每一個工作環節。中國光大銀行投資與托管業務部以控制和防範基金托管業務風險爲主線,在重要崗位(基金清算、基金核算、監督稽核)還建立了安全保密區,安裝了錄像監視系統和錄音監聽系統,以保障基金信息的安全。
五、托管人對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等的要求,基金托管人主要通過定性和定量相結合、事前監督和事後控制相結合、技術與人工監督相結合等方式方法,對基金投資品種、投資組合比例每日進行監督;同時,對基金管理人就基金資産淨值的計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報酬的計提和支付、基金收益分配、基金費用支付等行爲的合法性、合規性進行監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違反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等規定的行爲,及時以書面或電話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後應及時核對確認並以書面形式對基金托管人發出回函。在限期內,基金托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複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通知的違規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
第三部分 相關服務機構
一、基金份額發售機構
(一)直銷機構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中心
注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北三環西路99號西海國際中心1號樓2001-A
成立日期:2013年1月28日
電話:4006220583
傳真:010-57380988
聯系人:劉丹
網址:www.jxfund.cn
投資人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公司網上交易系統辦理基金的認購、申購、贖回、定期投資等業務,具體業務辦理情況及業務規則請登錄基金管理人網站查詢。
(二)非直銷銷售機構
1.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太平橋大街25號、甲25號中國光大中心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太平橋大街25號中國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曉鵬
客戶服務電話:95595
公司網站: www.cebbank.com
2.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區北京西路88號(江信國際金融大廈)
辦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區北京西路88號(江信國際金融大廈)
法定代表人:徐麗峰
客戶服務電話:4008222111
公司網站: www.gszq.com
3.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號深圳特區報業大廈16-17層
辦公地址:廣東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號深圳特區報業大廈16-17層
法定代表人:黃耀華
客戶服務電話:400-6666-888
公司網站:www.cgws.com
4.日發資産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花園石橋路66號3301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陸家嘴花園石橋路66號東亞銀行大廈33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泉恭
客戶服務電話:021-6160 0500
公司網站:www.rffund.com
5.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天河北路183-187號大都會廣場(4301-4316房)
辦公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天河北路183-187號大都會廣場5樓,7樓,18樓,19樓,38樓,39樓,40-44樓
法定代表人:孫樹明
客戶服務電話:95575
公司網站:www.gf.com.cn
6.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辦公地址: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8號中信證券大廈
法定代表人:張佑君
客戶服務電話:95548
公司網站:www.cs.ecitic.com
7.中信證券(山東)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青島市崂山區深圳路222號1號樓2001
辦公地址:青島市崂山區深圳路222號青島國際金融廣場1號樓第20層
法定代表人:楊寶林
客戶服務電話:95548
公司網站:www.zxwt.com.cn
8.中信期貨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13層1301-1305、14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13層1301-1305、14層
法定代表人:張皓
客戶服務電話:400-9908-826
公司網站:www.citicsf.com
9.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南山區科技中一路華強高新發展大廈7-8樓
辦公地址:深圳南山區科技中一路華強高新發展大廈7層、8層
法定代表人:黃揚錄
客戶服務電話: 95329
公司網站:www.zszq.com
10.金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海口市南寶路36號證券大廈4樓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4001號時代金融中心17層
法定代表人:王作義
客戶服務電話:400-888-8228
公司網站: www.jyzq.cn
11.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新華路特8號
辦公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新華路特8號
法定代表人:尤習貴
客戶服務電話:95579
公司網站:www.95579.com
12.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28號民生金融中心A座16層–18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28號民生金融中心A座16-20層
法定代表人:余政
客戶服務電話:400-619-8888
公司網站:www.mszq.com
13.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濟南市市中區經七路86號
辦公地址:濟南市市中區經七路86號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戶服務電話:95538
公司網站:www.zts.com.cn
14.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靜安區新閘路150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靜安區新閘路1508號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電話:95525
公司網站:www.ebscn.com
15.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文二西路1號元茂大廈903室
辦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區五常街道同順街18號
法定代表人:淩順平
客戶服務電話:4008-773-772
公司網站:www.5ifund.com
16.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杭州市余杭區倉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號1棟202室
辦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萬塘路18號黃龍時代廣場B座6F
法定代表人:陳柏青
聯系人:韓愛彬
客服電話:4000-766-123
公司網站:www.fund123.cn
17.嘉實財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8號上海國金中心辦公樓二期46層4609-10單元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91號金地中心A座6層
法定代表人:趙學軍
客戶服務電話:400-021-8850
公司網站:www.harvestwm.cn
18.上海陸金所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陸家嘴環路1333號14樓09單元
辦公地址:(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陸家嘴環路1333號14樓09單元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戶服務電話:4008219031
公司網站:www.lufunds.com
19.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徐彙區龍田路190號2號樓二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彙區龍田路195號3C座9層
法定代表人:其實
客戶服務電話:400-1818-188
公司網站:www.1234567.com.cn
20.大泰金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南京市建邺區江東中路222號南京奧體中心現代五項館2105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峨山路505號東方純一大廈15樓
法定代表人:袁顧明
客戶服務電話:400-928-2266
公司網站: www.dtfunds.com
21.北京錢景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丹棱街6號1幢9層1008-1012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澱區丹棱街6號1幢9層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趙榮春
客戶服務電話:400-893-6885
公司網站: www.qianjing.com
22.上海聯泰資産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富特北路277號3層310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長甯區福泉北路518號8號樓3層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戶服務電話:021-52822063
公司網站: www.66zichan.com
23.上海長量基金銷售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高翔路526號2幢220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大道555號裕景國際B座16樓
法定代表人:張躍偉
客戶服務電話: 400-820-2899
公司網站: www.erichfund.com
24.上海利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寶山區蘊川路5475號1033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區東大名路1098號浦江金融世紀廣場18F
法定代表人:李興春
客戶服務電話:400-921-7755
公司網站:www.leadbank.com.cn
25.深圳市新蘭德證券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華強北路賽格科技園4棟10層1006#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外大街28號富卓大廈A座7層
法定代表人:張彥
客戶服務電話: 400-166-1188
公司網站:www.new-rand.cn
26.北京電盈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呼家樓(京廣中心)1號樓36層3603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呼家樓(京廣中心)1號樓36層3603室
法定代表人:程剛
客戶服務電話: 400-100-3391
公司網站:www.dianyingfund.com
27. 乾道盈泰基金銷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東北旺村南1號樓7層7117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德外大街與新康路交口北側合生財富廣場1302室
法定代表人:王興吉
客戶服務電話:400-088-8080
公司網站:www.qiandaojr.com
28.北京彙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中關村大街11號11層1108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澱區中關村大街11號11層
法定代表人:王偉剛
客戶服務電話:400-619-9059
公司網站:www.hcjijin.com
29.北京恒天明澤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宏達北路10號五層5122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北路甲19號SOHO嘉盛中心30層30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戶服務電話:400-898-0618
公司網站:www.chtfund.com
30.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粵海街道科技園中區科苑路15號科興科學園B棟3單元11層1108
辦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粵海街道科技園中區科苑路15號科興科學園B棟3單元11層1108
法定代表人:賴任軍
客戶服務電話:400-930-0660
公司網站:www.jfzinv.com
31.北京虹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工人體育場北路甲2號裙房2層222單元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工人體育場北路甲2號裙房2層222單元
法定代表人:胡偉
客戶服務電話:010-56580666
公司網站:www.hongdianfund.com
32.深圳衆祿基金銷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羅湖區筍崗街道梨園路物資控股置地大廈8樓801
辦公地址:深圳市羅湖區梨園路8號HALO廣場4樓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戶服務電話:400-678-8887
公司網站:www.zlfund.cn(衆祿基金網)www.jjmmw.com(基金買賣網)
33. 北京肯特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中關村東路66號1號樓22層2603-06
辦公地址:北京市亦莊經濟開發區科創十一街18號院A座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戶服務電話:400-098-8511
公司網站:www.kenterui.jd.com
34.一路財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阜成門外大街2號1幢A2208室
辦公地址:北京西城區阜成門大街2號萬通新世界廣場A座22層2208
法定代表人:吳雪秀
客戶服務電話:400-001-1566
公司網站:www.yilucaifu.com
35. 珠海盈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珠海市橫琴新區寶華路6號105室-3491
辦公地址:廣州市海珠區琶洲大道東路1號保利國際廣場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戶服務電話:020-89629099
公司網站:www.yingmi.cn
36.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虹口區歐陽路196號26號樓2樓41號
法定代表人:楊文斌
客服電話:400-700-9665
公司網站:www.ehowbuy.com
37. 萬家財富基金銷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天津自貿區(中心商務區)迎賓大道1988號濱海浙商大廈公寓2-2413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太平橋大街豐盛胡同28號太平洋保險大廈
法定代表人:李修辭
客服電話:010-59013895
公司網站:www.wanjiawealth.com
38.上海萬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福山路33號11樓B座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福山路33號9樓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服電話:400-821-0203
公司網站:www.520fund.com.cn
39.上海基煜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崇明縣長興鎮潘園公路1800號2號樓6153室(上海泰和經濟發展區)
辦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518號北美廣場A棟1002-10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電話:400-820-5369
公司網站:www.jiyufund.com.cn
40.通華財富(上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虹口區同豐路667弄107號201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世紀金融廣場楊高南路799號3號樓9樓
法定代表人:馬剛
客服電話:95156
公司網站:www.tonghuafund.com
41. 上海雲灣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新金橋路27號13號樓2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錦康路308號6號樓6樓
法定代表人:戴新裝
客服電話:400-820-1515
網址:www.zhengtongfunds.com
42. 海銀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銀城中路8號402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東方路1217號陸家嘴金融服務廣場6樓
法定代表人:劉惠
客服電話:400-808-1016
網址:www.fundhaiyin.com
43. 奕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1號A棟201室(入駐深圳市前海商務秘書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區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廣場A座17樓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客服電話:400-684-0500
網址:www.ifastps.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選擇其它符合要求的機構代理銷售本基金,並及時公告。
二、登記機構
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太平橋大街17號
聯系人:趙龍吟
客服電話:4008058058
傳真:010-50938907
三、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
名稱:北京融鵬律師事務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阜成門外大街2號萬通新世界A座1606 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阜成門外大街2號萬通新世界A座1606 室
負責人:高鵬
電話:010-68037855
傳真:010-68046461
經辦律師:高鵬、孫紅力
聯系人:高鵬
四、審計基金財産的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住所:北京海澱區西四環中路十六號院7號樓12層
辦公地址:北京海澱區西四環中路十六號院7號樓12層
執行事務合夥人: 李文智
電話:13910887931
傳真:010-58350006
經辦注冊會計師:陳靜
第四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的名稱:江信祺福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類型
基金的類型:契約型開放式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範圍
一、投資目標
嚴格控制投資風險的基礎上,追求基金資産的長期穩定增值,力爭獲取高于業績比較基准的投資收益,給投資人帶來長期的現金紅利收益。
二、投資範圍
本基金主要投資于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次級債、地方政府債、企業債、公司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可轉換債券(含分離交易可轉債)、資産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包括協議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銀行存款)、同業存單、貨幣市場工具、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貨、國債期貨、權證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于債券資産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産的80%,投資權益類資産(包括股票、權證等)比例不高于基金資産的20%,在扣除股指期貨和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後,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産淨值的5%,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和應收申購款等。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變更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限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資策略
1.資産配置策略
本基金是債券型基金,根據宏觀經濟發展趨勢、政策面因素、金融市場的利率變動和市場情緒,綜合運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對債券、股票和現金類資産的預期收益風險及相對投資價值進行評估,確定基金資産在債券、股票及現金類資産等資産類別的分配比例。在有效控制投資風險的前提下,形成大類資産的配置方案。
2.普通債券投資策略
在債券投資上,本基金將重點關注具有以下一項或者多項特征的債券:
(1)信用等級高、流動性好;
(2)資信狀況良好、未來信用評級趨于穩定或有明顯改善的企業發行的債券;
(3)在剩余期限和信用等級等因素基本一致的前提下,運用收益率曲線模型或其他相關估值模型進行估值後,市場交易價格被低估的債券;
(4)公司基本面良好,具備良好的成長空間與潛力,轉股溢價率合理、有一定下行保護的可轉債。
3.股票投資策略
在股票投資上本基金主要根據上市公司獲利能力、資本成本、增長能力以及股價的估值水平來進行個股選擇。同時,適度把握宏觀經濟情況進行資産配置。具體步驟:
首先,通過ROIC指標來衡量公司的獲利能力,通過WACC指標來衡量公司的資本成本;其次,將公司的獲利能力和資本成本指標相結合,選擇出創造價值的公司;最後,根據公司的成長能力和估值指標,選擇股票,構建股票組合。
4.股指期貨投資策略
在股指期貨投資上,本基金以避險保值和有效管理爲目標,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謹慎適當參與股指期貨的投資。
5.國債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進行國債期貨投資時,將根據風險管理原則,以套期保值爲主要目的,采用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期貨合約,通過對債券交易市場和期貨市場運行趨勢的研究,結合國債期貨的定價模型尋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與現貨資産進行匹配,通過多頭或空頭套期保值等策略進行套期保值操作。
6.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進行權證的投資。
(1)綜合分析權證的包括執行價格、標的股票波動率、剩余期限等因素在內的定價因素,根據BS模型和溢價率對權證的合理價值做出判斷,對價值被低估的權證進行投資;
(2)基于對權證標的股票未來走勢的預期,充分利用權證的杆杆比率高的特點,對權證進行單邊投資;
(3)基于權證價值對標的價格、波動率的敏感性以及價格未來走勢等因素的判斷,將權證、標的股票等金融工具合理配置進行結構性組合投資,或利用權證進行風險對沖。
7.資産支持證券等品種投資策略
資産支持證券包括資産抵押貸款支持證券(ABS)、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MBS)等,其定價受多種因素影響,包括市場利率、發行條款、支持資産的構成及質量、提前償還率等。
本基金將在基本面分析和債券市場宏觀分析的基礎上,結合蒙特卡洛模擬等數量化方法,對資産支持證券進行定價,評估其內在價值進行投資。
對于監管機構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將在謹慎分析收益性、風險水平、流動性和金融工具自身特征的基礎上進行穩健投資,以降低組合風險,實現基金資産的保值增值。
第八部分 基金的業績比較基准
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准爲:滬深300指數×20% +中債全債指數×80%。
根據本基金設定的投資範圍,基金管理人以20% 的滬深300指數和80% 的中債全債指數構建的複合指數作爲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准,符合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易于被投資人廣泛理解,因而較爲適當。
如果今後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或指數編制機構調整或停止該等指數的發布,或者有更權威的、更能爲市場普遍接受的業績比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場上出現更加適合用于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准的指數時,基金管理人可以在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後變更業績比較基准並及時公告,而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第九部分 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爲債券型基金,屬于證券市場中的較低風險品種,預期收益和預期風險高于貨幣市場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第十部分 基金投資組合報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及董事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基金托管人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據基金合同規定,于2019年2月27日複核了本報告中的財務指標、淨值表現和投資組合報告等內容,保證複核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産,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作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本報告中財務資料未經審計。
本報告期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1 報告期末基金資産組合情況
■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額占基金總資産的比例分項之和與合計可能有尾差。
2 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2.1 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境內股票投資組合
■
2.2 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港股通投資股票投資組合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産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資明細
■
4 報告期末按債券品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
5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産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債券投資明細
■
6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産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資産支持證券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資産支持證券。
7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産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貴金屬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貴金屬。
8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産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權證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權證。
9 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股指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9.1 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股指期貨持倉和損益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貨。
9.2 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的投資政策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貨。
10 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10.1 本期國債期貨投資政策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國債期貨。
10.2 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持倉和損益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國債期貨。
10.3 本期國債期貨投資評價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國債期貨。
11 投資組合報告附注
11.1 本報告期內,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行主體不存在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的情況,在本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也不存在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情況。
11.2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股票,不存在投資于超過基金合同規定備選股票庫之外的情況。
11.3 其他資産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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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報告期末持有的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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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況。
11.6 投資組合報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本報告期不存在投資流通受限證券違反相關法規或本基金管理公司的規定的情形,不存在投資托管行股票、投資控股股東主承銷的證券、從二級市場主動投資分離交易可轉債附送的權證的情形。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業績
基金業績截止日爲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産,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1 本基金份額淨值增長率及其與同期業績比較基准收益率的比較
江信祺福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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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信祺福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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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累計淨值增長率變動及其與同期業績比較基准收益率變動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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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費用與稅收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基金的銷售服務費;
4.《基金合同》生效後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
5.《基金合同》生效後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和訴訟費;
6.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7.基金的證券/期貨交易費用;
8.基金的銀行彙劃費用;
9.賬戶開戶費用、賬戶維護費用;
10.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産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産淨值的0.50%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50%÷當年天數
H爲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爲前一日的基金資産淨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雙方核對無誤後,基金托管人按照與基金管理人協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産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順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本基金的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産淨值的0.15%的年費率計提。托管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15%÷當年天數
H爲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爲前一日的基金資産淨值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雙方核對無誤後,基金托管人按照與基金管理人協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産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3.基金的銷售服務費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年率爲 0.50%,銷售服務費按前一日C類基金份額的資産淨值0.50%年費率計提。算方法如下:
H=E×0.50%÷當年天數
H爲C類基金份額每日應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E爲C類基金份額前一日資産淨值
基金銷售服務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銷售服務費劃款指令,基金托管人複核後于次月前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産中一次性劃付到由管理人開立的TA清算賬戶中,管理人根據與銷售機構簽訂的代銷協議中約定的付款周期分別劃付給銷售機構。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上述“一、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3-10項費用”,根據有關法規及相應協議規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費用,由基金托管人從基金財産中支付。
4.證券賬戶開戶費用:證券賬戶開戶費經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核對無誤後,自本基金成立一個月內由基金托管人從基金財産中劃付,如基金財産余額不足支付該開戶費用,由基金管理人于本基金成立一個月後的5個工作日內進行墊付,基金托管人不承擔墊付開戶費用義務。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下列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財産的損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
4.其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四、基金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三部分 對招募說明書更新部分的說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以下簡稱“《流動性風險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本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實施的投資管理活動,對本基金的原招募說明書進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內容如下:
(一) 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本招募說明書所載內容截止日、有關財務數據截止日和淨值表現截止日。
(二) 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對基金管理人相關內容進行了更新。
(三) 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中,對基金托管人的相關內容進行了更新。
(四)在“第五部分 相關服務機構” 中,對相關服務機構的相關內容進行了更新。
(五)在“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資”中,根據本基金的實際運作情況,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資組合報告的內容,及最近一期基金的業績。
(六) 在“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應披露事項”中,對本報告期內本基金及本基金管理公司已刊登的公告內容更新。
上述內容僅爲摘要,須與本《招募說明書》(正文)所載之詳細資料一並閱讀。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