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馬上沖過去扶兒子起來,發現兒子全身顫抖,腿也流血,一直哭著喊疼。我趕緊抱著他安撫,並查看傷勢,連呼叫救護車的熱線號碼都想不起來。”
她也認爲,騎士經過巴士站時應該小心,如今出了這件事,騎士理應負責,因此她想和騎士索償127元醫藥費和18元德士費。
警方受詢時證實接獲一起魯莽行事的報案,案件仍在調查中。
“當時在場的還有另一名阿嬷,阿嬷雖稱騎士可能並非故意,但我認爲故意與否並不重要,關鍵是撞了人。”
呂女士說,兒子送院檢查後,證實只受了一些皮外傷,她這才安心。
這起事件發生在6月16日下午約1時40分,地點在兀蘭3道一帶的巴士站。
母親申訴,指七歲兒子下巴士時遭騎腳車的送餐員撞倒,小腿還被腳車輪碾壓,不過騎士非但沒叫救護車,還稱趕著送餐試圖離開。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2年8月26日的《新明日報》。
呂女士(40歲,美發師)受訪時說,當天她和兒子吃完飯搭巴士回家,由于天空下著雨,兒子下車時想趕緊去避雨,豈料剛走沒兩步,就被從左方駛來的一輛腳踏車撞倒,左小腿還被車輪碾壓。
她指出,雖然騎士當下有道歉,但對方略查看兒子傷勢後,就稱“趕著送餐”試圖離開,結果被她攔住。
于是她向騎士要身份證,但對方稱沒帶,她唯有報警,警方隨即叫來了救護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