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各個律師事務提供給初級律師的機會大不相同,這些律師可能很難准確判斷他們所獲得的機會是否足夠,或者是否還須要彌補哪些不足。這個指南對初級律師很有用,可以幫助他們了解下一步該怎麽做。”
《初級民商事訴訟律師口辯培訓指南》由新加坡法律學會專業事務委員會屬下的青年律師組和專業發展與實踐組聯合制定。這個專業指南所針對的是處理民事和商業訴訟、執業一年至七年的律師,旨在協助資曆較淺的律師提升,以便有更多機會在庭上陳述,從中鍛煉辯護能力。
立傑律師事務所(Rajah & Tann LLP)管理合夥人汪炳坤也參與制定指南。他觀察到,現在的年輕律師較少有機會在庭上獨立處理較複雜的案件。
“雖然現在很多案件越來越複雜……但在一起案件中,還是有一些對客戶而言不是那麽複雜和重要的部分,資深律師可以把這些部分交給年輕律師來爲客戶辯護。”
王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張菀娛是負責制定指南的工作小組主席。她認爲,初級律師可以把指南所列的路線圖,做爲評估自身職業發展的標准。
另外,律師事務所也可以根據指南提供的框架,爲年輕律師提供更多在庭上陳述的機會,以幫助他們積累實戰經驗。律師所也可借此評估這些律師的表現,並且爲他們制定合適的培訓計劃。
有意下載指南,可上網。
年輕律師今後可通過專爲他們推出的培訓指南,了解在不同職業階段須累積的實戰經驗,有效規劃職業發展。律師事務所也可借助指南,更好地爲新進律師制定培訓計劃,從而留住人才。
指南也爲初級律師定下每三年的職業發展目標,如鼓勵他們爭取以助理律師的身份,參加各種形式的程序與正式聆訊,協助他們提升並運用相關的專業技能。
指南根據初級律師的執業經驗,詳細列出在三個不同執業階段應積累的出庭次數等。例如,對執業一年至三年的律師,建議每個月應爭取以主導律師或助理律師的身份,至少兩次出席程序與正式聆訊的機會。
高等法庭法官安德烈(Andre Maniam)星期一(9月5日)爲新指南主持推介。他致辭時說,給予年輕律師更多機會出庭,可協助他們鍛煉相關技能,並在法庭、業界和客戶之中建立聲譽。最終,初級律師的水平獲得提升,對整個行業、客戶及法院都有利,也能鞏固新加坡做爲糾紛解決中心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