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隨機砍人,被告也在去年9月16日違反個人保護令,拿水瓶和空氣清新器丟向母親。另外,他在2019年6月9日獲保釋從鄰裏警崗走出時,稱外頭有人會殺他,要求回到拘留所,並不滿警員讓他等候,拳打警員三次。
當晚8時25分,被告突然撥打警方熱線,稱有人要殺他和母親,隨後拿著一把刀沖出門,跑到金文泰1道第420A座組屋樓下徘徊。
庭上播放案發附近的電眼畫面,視頻顯示被告站在組屋停車場收費閘門外的人行道,當時有不少人走過組屋底層。
控方指,被告屢次再犯,而且他的行爲危害家人和公衆安全,須嚴懲以保護公衆利益,籲請法官判被告改造性監禁,或坐牢至少四年九個月。
一名男子路過被告身邊時,及時察覺不對勁,拔腿跑開。另一名41歲男子則不幸遭殃,見被告持刀沖來時已來不及閃躲,只好用手護頭,結果手臂被砍傷,他隨即負傷跑向附近的超市求助。被告後來轉移目標追向一名女子,所幸女子成功跑開。
法官認爲被告的行爲令人不安,並同意控方立場,下令讓被告進行評估,看他是否適合改造性監禁,案展10月26日下判。
嗑藥後報警稱有人要殺他和母親,男子持刀出門隨機砍人,兩人順利逃脫,但另一人不幸被砍傷。男子接著搭德士到金文泰警署外大鬧,更持刀沖向警員,被警員開槍制伏。
數名警員當即喝令被告放下刀子,但被告完全不聽勸,隨即揮刀沖向一名20歲警員,迫使後者朝被告開了一槍。子彈擊中被告的左手臂,警員制伏他後,將他送往醫院治療。
不久後,被告隨手攔下一輛德士,指示司機送他到金文泰警署。但德士駛到警署對面的培童小學時,被告突然打開車門跳下車,摔落在馬路上。
庭上揭露,被告自1989年起因犯下偷竊、蓄意傷人和吸毒等罪行,多次進出監獄和戒毒所。他也被診斷患有濫用藥物或毒品引發的精神病,但沒有按時服藥。
2022年2月17日早上,被告在芽籠喝了咳嗽藥水和吃了安眠藥後,回到母親家。
德士司機下車查看時,被告卻站起身拿刀沖向司機,隨即又轉身走向警署。司機趁機跳上德士,駛到警署外通知警員。
49歲的被告蘇舟威(譯音),事後被控八項控狀,包括持危險武器蓄意傷人、刑事恐嚇、蓄意傷害公務員違反個人保護令等罪名。他星期二(9月27日)承認其中四項,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