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事件”如果在新加坡會被怎麽判?
隨著唐山打人事件發酵,聞者傷心,聽者落淚,也有不少朋友問我這個事情如果出現在新加坡,會有什麽樣的結果?
我查詢了一下網上的資料和相關法律。
首先新加坡是以法立國的,國家法律法規相當嚴格,目前新加坡禁止深夜在公共場所飲酒,連酒精飲料和酒精飲品也不行。法律規定,每晚10時30分至次日早7時,新加坡全國範圍內公共場所禁止飲酒。個別區域更加嚴格。初次違法者處以這多1000新幣的罰款,多次違規則。將面臨2000新幣以及入獄三個月的刑事處罰。
其次新加坡對性騷擾絕不容忍,嚴重到不是非得說有肢體接觸才算性騷擾。沒有肢體接,出言騷擾也構成性騷擾犯罪。新加坡有專門的防止騷擾法令(Protection From Harassment Act簡稱POHA)最高刑罰爲5000新元的罰款或坐牢六個月。屢犯者最高處罰加倍。也就是你最好別說任何有色語言,要不然都有可能是在犯罪。如果有屍體接觸騷擾,那麽就更嚴重了。罰款5000新幣最高+入獄+鞭刑,如果實施暴力犯罪,那事就更嚴重了,並且醉酒並不能作爲辯護理由,還會被視作加重刑罰的因素。最高七年和鞭刑,再加上傷人罪。妥妥的從嚴從重嚴懲不待。罰款,坐牢,加鞭刑,肯定是跑不了了。
我也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的相關案例。性騷擾包括動手毆打受害人的事件大部分判決結果都是拘留15天以內加罰款加賠償。我只從客觀角度的把這些查詢到的結果發出來。歡迎大家留言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