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HUGO SZE
在幾乎人人有樓住的新加坡,超過 8 成人口居于政府興建的組屋,其中 9 成人擁有業權。新加坡之所以能滿足多數人的住屋需求,其中一個土地來源是向國內的村莊“甘榜(kampongs)”征收土地。但發展至今,國內只余下最後一個甘榜。往日的甘榜居民葉順發(Hio Soon Huat,音譯),至今仍懷念當年的時光。但爲了城市發展和人民利益,就該由政府決定誰來付出代價?
葉與他的朋友林振喜(Lam Chun See,音譯) 坐在現代化的美食廣場裏,接受英國廣播公司的記者訪問,回憶甘榜歲月。葉說:“甘榜給我的感覺是自由,可以奔馳在寬廣的土地。我們還會自己制作玩具、爬樹、摘果、河邊散步,還有射雀。”但隨著萬丈高樓平地起,新加坡用來興建組屋的“平地”,不少均來自鋅鐵頂木屋所在的甘榜。
新加坡傳統文化學會名譽秘書長韓銘光指出,1920 年起,英國開始爲新加坡建設公共房屋,但新加坡真正的現代化,則要由 1959 年人民行動黨執政後談起。他闡述當時的國家現代化目標:“新加坡某些關鍵區域有必要重新開發,並在城市以外爲人們提供新房屋。”加上 1961 年,河水山(Bukit Ho Swee)地區的甘榜發生火災,令 1.6 萬人無家可歸。爲解決甘榜裏生活條件惡劣、肮髒擁擠的狀況,政府加速推動國家現代化。聽起來,與香港 1953 年石硖尾木屋區大火後催生的公共房屋計劃,有些相似之處。
1960 年,建屋發展局(HDB)成立,並在 3 年內興建了超過 31000 間房屋。對新加坡人來說,當年“上樓”令生活方式産生了重大改變。韓銘光指:“一些甘榜居民很高興。他們以前只有狹小的生活空間,或需與人共用地方,甘榜也沒有接通電力及附設現代化的衛生設施。搬進政府提供的單位,對他們來說簡直是天降的禮物。”然而,現年 66 歲的林卻自覺是被逼搬遷。因爲 1965 年獨立後通過的《土地征用法(Land Acquisition Act)》,令林感到甘榜居民的土地被官方強奪。
時任總理李光耀稱:“我們面對住屋惡劣、過度擁擠的巨大問題。除非采取嚴厲措施壓倒一切,以低成本取得土地,否則無法解決問題。”這之後,有違保障私人財産法治原則的《土地征用法》實行,賦予政府以低于市值的價格強行收購土地的權力。林指:“‘土地征用法’的基本原則是,我們應該爲國家利益作出犧牲。但假如政府拿走的,是原屬于你的土地,那便意味著政府指定由你來作出犧牲。這對我來說是不公平的。”不過,葉當年卻並不如林般對此反感:“沒有一絲難過。或許當年我太年輕了,轉到公共房屋居住的感覺更好,因爲那裏更幹淨、方便。”
攝 2007年的新加坡羅弄萬國村,當時這已是國內最後一座甘榜村。
經過數十年頻密的建設,今天人口近 600 萬的新加坡建有超過 100 萬個組屋單位。1960 年,只有 9% 的新加坡人住在公共房屋中,今天則已近 8 成。惟租住、購買或出售租屋有不少限制,如根據國家的“族種融合政策”,社區的組屋必須維持一定比例的各種族人口,令買賣時或産生一定困難。加上新的組屋只開放予已婚夫婦購買,單身人士需滿 35 歲方可申請。離婚者在出售住所後,30 個月內不能租住組屋,逼使其進入私人市場。
現年 43 歲的楊先生(音譯:Raymond Yeo)在 35 歲時,即購入自己的單身組屋。對于家長式管治的政府,楊坦言只有接受:“政府向你展示由她規劃的道路,如果你不順從,便會一無所有。想要一間屋,你便會考慮結婚,借以達到目的。我覺得年輕一代別無選擇,只能按政府設定的道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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