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10月10日訊(記者李慶 通訊員田第潘)武漢男子鄢某在申請護照時,引發了出入境管理部門“人像識別系統”報警。民警調查發現,鄢某的照片與系統中一同名男子相似度極高,但出生日期卻不同,存在使用僞造材料騙取護照的嫌疑。
經偵查,鄢某長期使用以僞造材料騙取的護照,非法出入我國國(邊)境30余次。近日,鄢某因犯偷越國(邊)境罪被判處管制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上世紀九十年代初,鄢某是某船廠員工。1994年,新加坡一船廠來武漢招工,鄢某決定出國打工,鄢某是1954年出生,時年40歲,中介公司覺得他年齡偏大,出國打工沒什麽競爭力,鄢某便找人制作了假的身份證和戶口本複印件,將出生年份改成了1964年。
利用僞造的材料,“年輕了10歲”的鄢某順利申請了護照,並如願前往了新加坡。此後,鄢某先後向我國駐新加坡大使館、駐古晉總領事館申請辦理了護照延期,2008年,他又持舊護照向我國駐古晉總領事館申請換發了新護照,去年,他再次換發護照。從1994年到2018年,鄢某持上述護照非法出入我國國(邊)境34次。
今年4月,回國後的鄢某想去美國看望兒子,因爲辦理簽證需要提交身份材料,他心想使用真實身份信息再辦理一個護照會更方便。沒想到,身份材料提交上去後,很快就被民警發現其長期持有僞造材料騙取的護照並非法出入境的事實。
偵查終結後,公安機關以鄢某涉嫌偷越國(邊)境罪將其移送至武昌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認爲,鄢某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依法對該案提起公訴。法院認爲,鄢某在接受調查詢問時能如實坦白全部涉案行爲,在庭審中主動亦能認罪悔罪,且其主觀惡性較輕,可以予以從輕處罰,遂依法以犯偷越國(邊)境罪,判處其管制一年,並判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