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4 月 27 日,新加坡,星期三,前 Grab 司機陳耀新先生在 2018 年對一名女乘客的強奸未遂、性侵犯和侮辱 他人的所有指控均被宣告無罪。
在他的裁決中,高等法院法官彭康洲認爲,與該名婦女發生性行爲是雙方自願的,因爲他認爲控方無法排除合理懷疑證明該名婦女缺乏同意性行爲的能力。
盡管在法律面前被判無罪,但梳理當晚的事件時,不禁對結果感到不滿。
除了同意的問題,也許另一個要問的問題是,是否可以指望男人在肉體滿足的脅迫下做出理性的、道德的決定。
畢竟,性接觸是兩個同意方之間的協議。雙方有同樣的責任來決定他們是否都願意從事任何類型的性活動。
盡管如此,在對案件的討論中,人們一直公開關注該女子當晚的行爲,而較少關注前 Grab 司機的行爲和對他面前情況的反應。
因此,辯論與其說是同意的問題,不如說是道德要求的問題。僅僅因爲某些事情是允許的,並不意味著它是正確的,它是合法的這一事實也不能使它完全符合道德。
龐大法官的裁決
在深入探討案件的棘手觸角之前,必須了解龐法官是如何對案件進行陳述的,以及檢方如何沒有提供足夠的證據表明沒有給予同意。
龐法官指出,受害人多次拒絕朋友提出的將她從她喝酒的酒吧開車送回家的提議,並向她的朋友保證她沒事。該女子作證說,她這樣做是爲了避免讓她的朋友擔心。
對此,彭法官表示,這表明她有能力超越眼前的需求,考慮她朋友的感受。
後來,汽車到達她的公寓後,該女子告訴譚她還沒有准備好離開。法官說,她當時正在尋找她的錢包來支付司機的費用,這表明她知道她准備離開汽車的情況。
在該女子未能進入她的住所後,譚問她是否還好,她說她還好。她作證說,她這樣回應是因爲她不認識譚,不想多說。
彭法官說,這也表明了她對周圍環境的認識以及與不同人分享個人信息的差異。
在車上,她情緒激動,用拳頭捶胸,用頭撞車窗,但每次譚某催她停下來,她都會停下來。
這表明她知道 Tan 對她說了什麽,以及她決定接受他的建議,法官繼續說道。
在性行爲結束時,女孩開始說“不”並推開譚的手。她後來同意,這表明她有能力表達她不想被觸摸。
彭法官說,這表明她對正在發生的事情的意識以及她給予或拒絕同意的能力。
性行爲後,譚問女孩是否還好,女孩回答是,並要求他繼續開車。根據法官的說法,這表明她有能力評估即使在性接觸之後她是否想與譚一起離開或留在車裏。
按照彭大法官的推理,同意的問題被提出爲女性有能力就這些性行爲做出正確的決定。因此,她接受或拒絕譚先生的提議是正確的。
她缺乏清醒並沒有削弱她表示同意的能力,因爲彭法官裁定,即使她不記得發生了什麽,但這並不意味著她“無法執行認知功能”。
問題的關鍵在于她能否“理解並決定”眼前的情況。
此外,控方承認缺乏口頭同意是“不確定的,因爲同意可能以其他方式表現出來”。
雖然讓一些人感到沮喪,但龐法官的推理路線從表面上看是天生合乎邏輯的,並仔細分析了同一的參數以得出結論。
同意仍然是一個模糊的概念
同意的想法簡單明了。如果一個人在任何性活動中的任何時候,在任何時候要求停止,你停止,沒有任何問題。然而,正如本案所表明的那樣,現實要複雜得多。
同意通常在受控環境中被教導和理解,這使得在強加“不”時很容易理解。
然而,該裁決提出同意“可能以其他方式表現出來”,而辯方表明這是正確的,因爲發現她第一次能夠說“不”並且有能力表現出對周圍環境的感知。
別介意受害者喝醉了——我們從她喝的五瓶啤酒中知道這一點。
回家途中的音頻片段中也可以聽到她在哭泣。當她到達她的公寓大門時,找不到她的門禁卡,她開始崩潰並在路中間哭泣。
當她回到車裏時,她正捶著胸口,頭撞在牆上。
即使不知道受害者是誰,也可以推斷出她處于情緒高漲的不穩定狀態。衆所周知,酒精會改變你的大腦化學反應,並會放大這些強烈的感覺,尤其是消極的感覺。
當一個人的心態動蕩時,就會使他們處于一種脆弱的狀態,幾乎沒有能力做正確的事情。或許你並不知道。
這並不是說脆弱的人仍然不能做出正確的決定。盡管如此,這些決定往往是出于魯莽和沖動。令人困惑的是,這需要明確說明,特別是當我們不允許受影響的人操作重型機械或駕駛車輛時——新加坡會處以嚴厲的罰款,對醉酒駕駛的人處以監禁。
譚先生在那天晚上目睹了她反複無常和情緒化的行爲,並選擇忽略她可能沒有正確的心態參與任何形式的性活動——無論是否同意。
事實上,在他們之間,他才是能夠做出更理性的決定的人。相反,他看到了她柔軟的小腹,猛地撲了過去。
如果我們要繪制當晚事件的時間表,那麽在很多情況下,他本可以做出更明智的決定,而且,我敢假設,甚至是正確的選擇。
例如,當她找不到她的門禁卡時,他不必和她一起坐在後座——他可以直接在警衛室等到一個警衛出現。他也可以用手機打電話給家裏的人來幫助她。
更關鍵的是,考慮到她動蕩和陶醉的狀態,他本可以隨時拒絕她的進步。然而,他沒有。
照片:露西山/Instagram
仍然是特權問題
不難確定是什麽讓譚先生一個接一個地屈服于這些淫蕩的沖動並做出不明智的決定。
他的行爲指向了男性內在的特權,這爲他無視女性的心態並讓同意的負擔完全落在她身上鋪平了道路。
那天晚上,在兩人之間,一方是清醒的,完全可以控制自己的決定和頭腦。然而,醉酒的人被迫爲她的行爲、她所說的以及她在醉酒時可能提出的建議負責。
就目前而言,女性生活在一個世界裏,她們習慣于采取許多預防措施來保護自己免受男性的攻擊——給朋友發短信他們的位置,結伴旅行,隨身攜帶胡椒噴霧,手指纏著鑰匙,隨時准備受到任何突然襲擊,防闖入的特殊鎖,不勝枚舉。
在這種情況下,受害者也特別穿著安全短褲。
一個正派的男人不會認爲一個喝醉的女人可以同意任何事情——盡管是性。除非在刀尖上或受到傷害威脅,否則男人不應該將任何受到影響的人同意發生性行爲視爲絕對明確的決定。
只是開始
目前,辯方的案子已經擱置,陳先生“渴望在長達四年的法庭程序之後恢複他的生活”。我們不能讓討論在這裏消亡。
彭大法官的裁決簡潔明了,讓我們深入了解如何在法庭上對同意進行辯論。盡管如此,這個案子的結果還是給我留下了不好的印象。
盡管采用了所有有條不紊和系統的方法,但它提醒人們注意女性如何仍然因女性而處于隱含的不利地位,並有助于體現對女性的根深蒂固的、有偏見的態度。
現在是 2022 年,鑒于關于性侵犯、同意和平等的廣泛討論,這個案例證明我們離我們認爲的位置還很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