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統治階級治理國家最簡明有效的手段,在全球範圍內受到普遍認可。但是對于某些法治階段出現的嚴刑峻法卻備受人們诟病,認爲這樣會激化矛盾制造冤案,有違法治精神。隨著時代的發展,各國也逐漸摒棄曾經的嚴刑峻法,轉而以人道主義思想制定相應法律法規,追求法治的文明和進步。然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世界上卻有著這麽一個國家,其憑借制定的嚴刑峻法卻成爲了高度法治文明的國家,這便是新加坡。
新加坡嚴刑峻法的思想來源于首任總理李光耀,其上任時正值新加坡剛剛結束被日本的殖民統治,當時國內治安秩序混亂、犯罪率居高不下。李光耀隨即主張“嚴懲不貸使犯罪活動絕迹”,通過制定嚴苛刑律和刑罰,使任何違法犯罪都需要爲此付出高昂代價。這樣的主張不僅迅速扭轉新加坡國內治安形勢,更奠定了其沿用至今的法治基礎。而在新加坡現行的所有嚴刑峻法當中,令人談之色變的當屬鞭刑和絞刑這兩種刑罰。
一、鞭刑
新加坡的鞭刑是衆多肉體刑罰中最具代表性的一種。其所采用的刑具爲藤鞭(對未成年人有專門制造的細鞭),全長1.2米,鞭子上布滿倒刺。依據法律規定可判處最高24鞭(未成年人6鞭)的刑罰。執行鞭刑之前,犯人應當接受全面體檢,患有心髒病或高血壓可豁免執行。執行鞭刑要到專門的行刑室,在法官和醫護人員的見證下進行,負責行刑的獄警經過專業培訓,務求令犯人感到最大程度疼痛而留下最小程度肌體損傷。此外,鞭刑結束後往往會在犯人身上留下永久性傷疤,作爲犯罪後的恥辱標記終生伴隨。
二、絞刑
作爲全球少數幾個保留死刑制度的國家,新加坡在死刑的執行方式上也另辟蹊徑,采用了令人毛骨悚然的絞刑。新加坡的絞刑不對外公開,而是在每個星期的第五天清晨統一實施。其采用的方式爲懸空式,即通過活套套住犯人脖子,再將繩子穿過滑輪,另一端連接在機械(如吊機)上,使犯人懸在空中窒息而死。整個行刑過程持續大約5分鍾,犯人在此過程中會十分痛苦。
面對新加坡的嚴刑峻法,國際社會出于人道關懷多次表示譴責,希望新加坡能夠廢除鞭刑絞刑等酷刑。但新加坡當局對此態度強硬,表示目前的法律體系對維護國內治安秩序效用無可替代。事實上,現在的新加坡已經實現高度法治,不僅法律體系完善,執法效率很高,而且犯罪率呈現持續下降態勢,國內治安狀況十分穩定。
隨著旅遊旺季的到來,越來越多人會選擇到新加坡遊玩。在此小編不得不提醒一下,到了新加坡一定要嚴格遵守當地法律法規,否則一旦觸犯其法律,必將接受的是令人難以想象的嚴厲懲罰!您對于新加坡的嚴刑峻法又什麽樣的看法呢?歡迎在下方評論區留言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