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對情侶兩年前到中國台灣旅遊時,涉嫌將剛出生的女嬰丟棄在旅館附近的廚余桶,導致她窒息死亡。
(圖:來源自網絡)
2019年2月26日淩晨3時50分左右,一名男子被指用黑色塑料袋裝著新生女嬰屍體,丟棄到台北西門町一帶的廚余桶裏。
警方根據線索,追查到該男子相信是一名23歲的新加坡王姓男子。
他和24歲的郭姓女友19日抵達,並于案發後當天下午4時30分離境回返新加坡。
查案人員當時在情侶下榻房內的浴室排水孔找到血迹和毛發,並交給警局刑事鑒識中心與女嬰的脫氧核糖核酸(DNA)進行比對。
比對結果顯示,浴室內的血迹與女嬰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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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來源自網絡)
在經過了兩年的調查後…
近日,中國台北地檢署現已把這對情侶列爲殺人罪及生母殺嬰罪的被告,並向他們發出通緝令。
女嬰的生母相信是在西門町一家旅館生下孩子,女嬰的生父接著用黑色塑膠袋,裝著剛出生的孩子,拿到旅館附近的廚余桶丟棄。
女嬰後來被環保回收公司員工發現,整起案件才曝光。
(圖:來源自網絡)
調查發現,涉案情侶是來自新加坡的王姓男子和郭姓女子。他們在2019年2月19日入境台灣,26日下午4點退房後即搭機返新。
查案人員過後在旅館客房浴室排水孔找到血迹、毛發和一小塊胎盤,經脫氧核糖核酸(DNA)比對後,證實與女嬰吻合。
法醫後來對女嬰遺體進行檢驗,證實她出生時可以自行呼吸,因此將案件列爲殺人罪和生母殺嬰罪展開調查,並把這對情侶列爲被告,向他們發出通緝令。
(圖:來源自網絡)
根據當地法律,若女嬰是在活著時被丟棄,王姓男子將涉嫌觸犯殺人罪;若罪成可被判死刑、無期徒刑或至少10年以上有期徒刑。若在女嬰死後棄屍,則觸犯遺棄屍體罪,可處五年以下徒刑。
至于郭姓女子,則可能觸犯生母殺嬰罪,若罪成將被判處最少六個月,最長五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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