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朋友是個老工程師,他的煙瘾很大。在新加坡,在車站、商場這種公衆場合,是絕對不許抽煙的。
有一次他在地鐵站等朋友,等了半天不來。他有些不耐煩了,便坐在地鐵站外面的台階上抽起煙來。
這時候地鐵站的一位工作人員走過來說:“對不起,先生。這裏不可以抽煙,你違反了規定,要罰款的。”那位工程師擡頭看了看她說:“我是在地鐵站外面抽,又沒在地鐵站裏面抽煙。”那位工作人員耐心地說:“地鐵站的台階也是屬于地鐵站範圍。”新加坡就是這樣,按法律辦事,是不講人情的。沒辦法,只好按規定去交罰單。
新加坡有專門的交罰款處。他拿了罰單在前台拿號的時候,有一位工作人員好心地告訴他:“如果你是第一回被罰的話,跟裏面的工作人員好好地求一下情,也許能夠減輕罰款。因爲你是在地鐵站外面,這個屬于比較輕的情節。”
這位工程師在辦公室外等待的時候,聽到辦公室裏一位年輕的工作人員在大聲訓斥一位老人家說:“你這已經是第三次被罰了。爲什麽一定要抽煙,爲什麽就控制不住自己呢?要知道罰款是一次比一次重的。你這樣做又是何苦,錢來得很容易嗎?”
當然工作人員是好心 但工程師在外面聽了心裏很不服氣,心想:我的年紀都有你父親大了,你不過是我女兒的這個年紀,就這樣教訓老人,我怎麽能受得了?幹脆把罰款交了完事,反正第一回也就一百塊錢。”
于是他也沒有像那位好心的工作人員勸他的那樣去求情,交了罰款,扭頭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