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內,對于酒駕有兩種定義,一種是飲酒駕車: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爲。另一種是醉酒駕車: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爲。對于兩種行爲的處罰也是不一樣的!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而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而在國外,一些國家對于酒駕那是相當的嚴格:
芬蘭和瑞典酒駕要坐牢一年,南非則要坐牢十年加罰款10000美金,而俄羅斯終身吊銷駕照,澳大利亞則讓你上熱門上頭條,馬拉西亞甚至老婆也要坐牢!
更猛的是薩爾瓦多和保加利亞,酒駕都要被槍斃,新加坡和加拿大坐牢加罰款!
很多人說我國這幾年查酒駕、醉駕特別嚴,而且處罰也特別重,可以說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像日本、意大利、比利時、法國等等,都是需要坐牢和罰款的,有些國家甚至是需要槍斃的!這樣對比起來,咱們中國對酒駕的處罰力度還是太小了,怪不得整治酒駕那麽多年,依然屢禁不止,依然很多人“頂風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