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Buzz世界網站9月27日報道,新加坡國立大學一名男學生3次性騷擾一名女子,卻因成績好、未來潛力無限而逃脫了牢獄之災。
這名男學生名叫特倫斯·蕭開遠,現年23歲。此前,他承認自己在地鐵上3次性騷擾一名28歲的女子。地方法官賈斯文德·考爾表示,盡管他故意摸了她3次,但是他的行爲屬于輕微侵犯。最終,特倫斯被判21個月緩刑。
該事件發生在去年9月12日晚上11:30左右,當時特倫斯乘坐東北線開往Punggol車站的列車。他注意到受害者穿著短褲,于是他就用手摸了她一下。之後,受害者下車了,特倫斯尾隨她,然後在自動扶梯上又摸了她。受害者轉過身對著他大喊大叫,特倫斯就跑開了。
大約一個半小時後,受害者向警方報案,三天後,特倫斯在後港大道5號被逮捕。
這並不是特倫斯自2016年進入新加坡國立大學以來第一次犯下這樣的罪行,甚至他自己都無法回憶起做過多少次這樣的事情。
副檢察官本尼迪克特·陳要求判處特倫斯監禁而不是緩刑,因爲他已經是慣犯。他說:“被告知道這是錯誤的,但在多次嘗試後,他變得更加大膽。”
考爾法官不同意這個觀點,他認爲特倫斯無法控制自己的沖動。他說:“從性質來看,我認爲這只是很輕微的騷擾而已。”
特倫斯的辯護律師Raphael Louis表示,他的當事人兩年後將從新加坡國立大學畢業。他敦促法庭批准緩刑,並說:“他想改變,他已經吸取了教訓。”
考爾法官說:“他的成績非常優秀。我認爲,毫無疑問,他非常想改正。他22歲時犯下了這些罪行,但這些罪行的性質相對較輕。”
據悉,特倫斯曾擔任新加坡國立大學應用數學專業的兼職家庭教師,在滿分爲5的學術成績中,他的累積平均分數(CAP)達到4.39分。
最終,特倫斯僅被判150小時的社區勞動。法官考爾在宣判時告訴特倫斯:“我完全相信你不會再次犯罪,希望你不要讓我失望。”
目前特倫斯現在正在新加坡國立大學接受心理咨詢,以控制自己的性沖動。
據報道,去年10月,特倫斯面臨紀律委員會的聽證會,他在聽證會上受到紀律處分。
新加坡國立大學堅稱,他們會嚴肅對待學生的不當行爲,紀律處分將記錄在學生的正式教育記錄中。
受害者表示,她對判決感到失望,性騷擾對她的影響並不小:“我不會總是想起這件事情。但是每到坐地鐵的時候我就有陰影,我習慣性會站在女性身邊。我現在覺得在公共場合穿短褲很不舒服。”
她還表示,法庭的判決可能意味著,那些變態想要逃脫牢獄之災,只需要取得好成績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