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任鎮黨委書記特別是升任副縣長後,被告人商界的“朋友”越來越多。8年間,他爲他們提供便利,自己也得到“好處費”2000余萬元——
姚雯/漫畫
辦案檢察官正在分析案情
2018年5月初的一天,海南中部山區白沙縣爆出一大新聞:“副縣長邢诒儀被海南省監察委辦案人員帶走了,肯定是出事了。”人們的猜測很快得到證實,海南省監察委決定對邢诒儀立案調查。此案由海南省監察委調查終結後,移送該省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並向法院提起公訴。
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級法院經審理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邢诒儀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350萬元;對其退繳的贓款贓物由扣押機關上繳國庫;對邢诒儀違法所得978.72萬元繼續追繳,上繳國庫。
一審判決後,邢诒儀未上訴。目前,判決已生效。
群衆舉報
牽出受賄案
邢诒儀受賄案卷宗材料顯示:他受賄時間不短,共8年;受賄幣種不少,有人民幣、美元、澳元、新加坡元、加拿大元;受賄數額較大,合計折合人民幣2088.72萬余元,年均受賄260余萬元。
在邢诒儀的受賄“生涯”中,他將手中的權力發揮到了極致,在任職白沙縣邦溪鎮黨委書記、白沙縣副縣長兼邦溪農林産品加工與交易基地管委會書記期間,那些爲征地拆遷施工建廠的公司老總、工程建築商都成了邢诒儀的“客戶”。
邢诒儀2000余萬元受賄款是怎麽來的?這要從他2010年4月當上了白沙縣邦溪鎮黨委書記,手中掌握了實權說起。
邢诒儀任邦溪鎮黨委書記不久,便規劃了工程總造價650余萬元的白沙縣邦溪鎮政府保障性住房項目。工程尚未發標,工程承包商邢某通過朋友關系找到了邢诒儀:“邢書記,聽說鎮裏有個保障性住房項目,我想做這個項目,工程質量您絕對放心。如能給我做,定會重謝您。”
爲保證邢某挂靠的公司拿到工程,邢诒儀明確告訴邦溪鎮黨委副書記洪某,將保障性住房項目交給邢某做。後來,邢某委托林老板挂靠的文昌市第二建築安裝工程公司順利中標,並具體施工。爲感謝邢诒儀的幫助和支持,邢某通過他人轉送邢诒儀10萬元現金。
這是邢诒儀2010年4月任職後收的第一筆好處費。當晚,他思緒萬千,內心忐忑,是福是禍,他心中也沒底。但他很快安慰自己,“這事只有天知地知”,便逐漸平靜下來。就是這第一筆賄款,讓邢诒儀大開了眼界,徹底領悟了權力與金錢的特殊關系。正當邢诒儀憑借職權屢屢受賄、數額節節攀升而得意忘形之際,他不曾料到的事情發生了。
2018年5月初,邢诒儀因群衆舉報被海南省監察委辦案人員帶走了,省監察委很快對其立案調查。不久,邢诒儀被檢察機關決定逮捕。
邢诒儀到案後,面對辦案人員的審查,不僅交代了辦案機關已掌握的收受個體商人邢某540萬元的犯罪事實,還交代了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收受邢某20萬澳元、10萬美元及收受海口綠海成園林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鍾某等11人賄賂的犯罪事實。
辦案人員根據邢诒儀的交代,對每一筆受賄事實都予以多番查證,並讓其寫下親筆供述。
官商勾結財源滾滾來
自從邢诒儀擔任了邦溪鎮黨委書記,追隨他的商人、工程老板蜂擁而至,工程也成了他發財的主渠道。邢诒儀與這些老板之間就是權錢交易,雙方相互利用,各有所圖又各自得益。
在邢诒儀數起受賄行爲中,收受賄款最多的是個體商人邢某先後12次送的人民幣540萬元,20萬澳元、10萬美元。
“我在任白沙縣副縣長兼任邦溪鎮黨委書記及邦溪農林産品加工與交易基地管委會工委書記期間,從2014年下半年開始,我讓以前認識的朋友邢某來邦溪鎮,把邦溪鎮一些工程項目交給他做,還爲他承攬了邦溪鎮供水管網工程項目、市政照明工程、農林産品加工與交易基地基礎設施項目道路照明工程等。邢某爲了感謝我,先後12次在海口市現代花園及紫貝堂會所送給我共計540萬元、10萬美元及20萬澳元。”邢诒儀在接受辦案人員審查時交代了上述受賄事實。
幾年來的借權斂財生涯,使邢诒儀貪斂錢財的膽量越來越大。2012年8月中旬,廣東省高州市建築工程總公司代理人甘某,聽到邦溪政府幹部周轉房項目已經立項,通過朋友找到了邢诒儀。二人竊竊私語了一番,甘某匆匆走出了邢诒儀的辦公室。緊接著,在邢诒儀的全力支持下,甘某的公司很快中標了多項工程項目。甘某也兌現了承諾,先後送給邢诒儀350萬元現金及一套價值12萬元的花梨木家具。
任職八年
受賄兩千余萬
邢诒儀是海南文昌人,案發時已過知天命之年。其收受賄賂發生在2010年至2018年5月任職的8年中。用他自己的話說,此前在文昌市擔任招商局副局長等職,沒有多少人與他往來。自從擔任了邦溪鎮黨委書記,與他交往的人明顯增多,特別是提升爲副縣長兼任了邦溪農林産品加工與交易基地管委會書記之後,與他交往的商人更多了。“他們看中的是我手中的權力。”邢诒儀不無感慨地說。
事實也正是如此,從行賄者的自白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自從邢诒儀任職之後,那些商人、工程老板就將目光緊緊地盯住了他。這些商海“驕子”,對于經商之道有著獨到的見解:權力就是金錢,用錢買權,再從權力那裏賺錢。
2018年2月初,邢某從建行支取了90萬元現金送給了邢诒儀。3月,邢诒儀受賄的線索進入了海南省監察委的視線。兩個月後,邢诒儀被省監察委立案調查。
在被調查留置期間,邢诒儀回想起自己的所作所爲,感到十分後悔。他忏悔道:“當自己被辦案人員帶走調查後,才知道從此失去了自由。從那時起,我才真正體會到了‘一失足成千古恨’的真正含義。這一失足,不僅失去了自由,毀掉了我原本美好的前程,也傷透了親人的心。”
爲爭取主動,邢诒儀不但交代了監察部門已經掌握的涉嫌受賄犯罪的事實,也交代了另外11起收受賄賂的問題,並交代了贓款的隱匿場所,主動申請並聯系親屬積極退贓,其中,邢诒儀妻子分六次代其退繳贓款291.24萬元。至案件調查終結前共退回贓款538.1萬元人民幣、6萬澳元、4萬新加坡元、1萬加拿大元。退回贓物有起亞、奧迪、沃爾沃三部小轎車和一套房産。退繳贓款、贓物折合人民幣1110萬余元。
曾經先進
現入牢獄
公開資料顯示,邢诒儀先後獲得多項國家、省、市、縣榮譽:2005年以來被評爲海南省文明生態村建設先進工作者,2005年共青團海南“五四”獎章獲得者,2006年被評爲“四五”普法先進個人,2011年被評爲白沙縣優秀黨務工作者……曾經的他是一名值得大家學習的黨員幹部,但他沒有堅守初心,最終走上了受賄犯罪之路。
2018年11月15日,邢诒儀被海南省檢察院第二分院決定逮捕。該案調查終結後,移送海南省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據辦案檢察官介紹,由于該案案情複雜,涉及多起受賄事實,涉及受賄數額2000余萬元,單是調查卷宗就達10余冊,審查證據工作十分繁重。爲此,海南省檢察院第二分院公訴處安排辦案經驗豐富的檢察官和檢察官助理組成辦案組,集中精力、時間,全力以赴投入審查工作。
辦案組全面嚴格審查證據,既注重案件定罪證據的審查,也注重量刑證據的審查;既注重實體證據審查,也注重程序證據審查。在全面深入了解案情的基礎上,及時全面審核相關證據,規範核證行爲。辦案組檢察官在案件的每個環節都堅持嚴格依法、規範辦案,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利,在提起公訴前主動約請辯護律師就案件證據、定性以及量刑等方面進行交流,充分聽取辯護人意見。
在審查邢诒儀受賄案的一個月裏,辦案組提審犯罪嫌疑人10余次,對犯罪嫌疑人主動交代監察機關未掌握的受賄問題及退繳贓款贓物的法定從輕處理情節進行梳理,對受賄犯罪數額反複核對,爲法院准確定罪量刑打下了堅實基礎。
2018年12月4日,海南省檢察院第二分院對邢诒儀受賄案提起公訴,海南省第二中級法院開庭審理該案。
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是否構成自首、是否應當從輕減輕處罰等焦點問題進行了激烈辯論。辯護人認爲:邢诒儀主動交代收受鍾某海等11人1386.56萬元的犯罪事實,應當認定爲自首。但檢察機關則認爲:邢诒儀是被留置調查後,才主動交代受賄問題,依法不構成自首的要件。法院判決認定,辯護人提出的自首的意見,于法無據,不予采納;但辯護人提出其主動交代的情節屬于可對其從輕處罰的量刑情節的意見,符合法律規定,予以采納。
案後說法
海南省檢察院第二分院檢察官 黃太銀
被告人邢诒儀在主持邦溪鎮黨委及農林産品加工與交易基地管委會工作,在白沙縣任副縣長、縣委常委分管縣國土局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邢某等人承攬項目過程中打招呼,指定具體項目承建人;同時給相關責任人打招呼爲他人擔任項目監理提供幫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了邢某等12人給予的錢款共計折合人民幣2088.729萬元,侵害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廉潔性。
邢诒儀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價值觀嚴重扭曲,私欲極度膨脹,把公權力變爲謀取私利的工具,是不收斂、不收手、甘于被“圍獵”的典型。
此案再次告誡黨員領導幹部,要樹立正確的權力觀,正確地運用好手中權力。領導幹部手中的權力只能用來爲人民服務,爲人民辦好事,辦實事,絕不將權力私有化、商品化。邢诒儀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當作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和手段,注定了他最終必然走向犯罪的深淵。邢诒儀的沉淪,再次給我們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敲響了警鍾。
作者:江舟 洪記
版權聲明:如涉及版權問題,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