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要征收電商稅了,
新興市場門檻漸高。
有人說,電商圈真是越來越難了,跟平台鬥智鬥勇,還要與各個國家的新規政策周旋應對。最近,繼美國、俄羅斯等開始征收電商稅之後,越南也加入了電商稅征收大軍。
據了解,越南新擬的“稅收征稅管理法(修正)”于6月13日通過表決,2020年7月1日起生效,取代現行的稅收管理法。
在新法規中,對于包括電商在內的國外服務提供商征收稅收。其規定,銀行和在越南沒有常設機構的國外供應商都必須在越南申報和繳納稅款。
具體規定是這樣的:
- 代表境外機構、從事電商業務並從越南獲得收入的個人,需要代扣繳或繳納稅款。
- 對于在越南沒有常設機構的海外供應商提供的電商業務活動、數字平台業務和其他服務,境外供應商應直接或授權(第三方)在越南按照財政部的指導進行稅務登記、納稅申報和繳納稅款。
此外,法律還規定,在數字平台上進行跨境業務活動的越南締約方,可能也需要扣繳和納稅。也就是說,根據這個法規,至少有三個實體需要交納電商稅。
越南電商稅與其他電商稅的區別
與美國電商稅的區別
美國的電商稅實際上叫做電商銷售稅,指的是一些州以外的賣家需要爲指定州內的消費者的網購訂單支付銷售稅。
舉個例子,一個中國跨境電商賣家在紐約州內沒有實體,但在亞馬遜美國站上産生了一定的銷售額,那麽這個賣家就可能要繳納銷售稅。
這裏要注意,並不是賣家一旦産生了銷售額就必須繳納銷售稅,而是這個銷售額在銷售稅季度內達到了法定的某個值之後,才需要繳納這個稅收。
美國各個州的銷售稅征收條件不一致,銷售稅的繳納比率也不一樣。
而越南的電商稅,是針對幾乎所有跟跨境電商相關的實體,比如第三方跨境賣家,比如跨境供應商,比如銀行等,所涉及的範圍更廣。
並且,目前還沒有提及特定的機構,也沒有說明更具體的規定。比如哪些銀行需要交納電商稅,以及這些需要交納電商稅的實體申報和交納電商稅的條件和流程等。
對于設立常駐機構的外國服務提供商是否也適用稅務登記、備案和繳納,該法也沒有明確規定。
與俄羅斯電商稅的區別
俄羅斯征收的是“關稅”不是電商稅,但是實質上和電商稅的概念是一致的。就是對外來網店的商品的價格征收15%的關稅,以代替外來商品郵包的關稅。
此外,俄羅斯還規定在跨境電商一個月內購買價值超過500歐元及重量31公斤以上的商品需要繳納關稅,繳納比率爲超出部分的30%。
而越南的電商稅,並不是其他稅種的替代品,是獨立的一個稅種,也就是說,今後賣家發貨到越南,除了繳納電商稅,那些現有的費用 ,包括清關的關稅、倉儲物流費等,一個也少不了。
電商稅成爲新興市場的阻力
越南加入電商征稅大軍,無疑對進駐該市場的中國賣家造成了一種阻礙,中國賣家多以物美價廉的商品取勝,而征收電商稅會削減價格優勢,加重第三方賣家的成本負擔。
值得注意的是,馬來西亞、新加坡也將要征收電商稅,其中新加坡的電商稅征收相關法規預計從2020年1月開始生效,適用于跨境B2B和B2C服務。新加坡方面預計,每年征收的電商稅可能達到9000萬新元。
就目前的形勢而言,電商稅正在成爲一種新的趨勢,而且正在迅速向新興市場蔓延,東南亞市場、南亞市場等紛紛加入征稅隊伍。
這對賣家來說並不是一個好消息,未來可能需要付出更多的成本。
▲(文/ 跨境俠飛飛)
想了解更多跨境資訊、平台動態、幹貨實操,請動動手指點擊左下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