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 從2021年5月1日起,外籍員工配偶在新加坡工作須申請工作證件
新加坡人力部最新消息
從5月1日起,直系親屬證(DP)持有者如果想在新加坡工作就需要獲得工作證。
這一變化意味著,工作證持有者的配偶和其他受養人(DP證持有者)如果想在新加坡工作,將受到與所有其他外國人相同的要求,需要先申請到就業准證、S准證或工作准證才能合法工作。
具體通知內容如下:
1、在新加坡工作的外國人的家庭成員的直系親屬證(DP)持有者,如果想在新加坡尋找工作,必須獲得工作通行證。
2、這一變化將從5月1日起生效。
- 目前雇傭他們的雇主如果想繼續雇用這些DP持證者就必須申請工作通行證。
PS:如果是目前已經持有工作許可證的直系親屬證持有者,大家也不用擔心。只要許可證還在有效期,就可以正常工作。直到到期,按照規定申請工作准證即可!
申請時,雇主需要協助辦理,向當局申請適用的工作准證,就可以繼續聘用該名職員啦!
這條政策實施後,直系親屬證持有者將不能通過申請LOC信就能在本地工作。注意:這條政策目前只針對DP,不針對LTVP。
DP創業人士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那除了在新加坡本地做工的直系親屬證持有者受到約束,在本地創業的直系親屬證持有者也要注意,政策要收緊啦!需要符合以下條件才可以!
1. 必須是獨資經營者、公司合夥人或持有至少30%股份的公司董事
2. 經營的公司必須聘請至少一名月薪達1400新元的本地公民或永久居民,而且該員工必須得到至少三個月的公積金。
只有同時滿足以上兩點要求,申請到工作准者,相關行業的工作者才能繼續經營,兩個條件缺一不可。
如果不符合以上條件:可以經營到工作許可證到期,或是在更新工作許可證時申請一次性延長證件,有效期至2022年4月30日。不過,這都是暫時性、有期限的。
新聞來源: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singapore/story20210303-11284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