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警察,我們腦海中經常會浮現身著制服,除暴安良的形象。其實在民警的身邊一般還跟隨著輔警,協警等輔助力量。不過他們在40年前有另外一個稱呼——治安員。
警察不夠輔警湊,聯防治安立勳功
治安員這一制度誕生的初衷,是爲了填補我國警察隊伍人數上的不足,增加維持秩序的行政力量。
雖然我們在每個社區都能找到派出所,但在公路上、街道邊經常能看到警車在巡視。但實際上,我國警察隊伍長期陷入人數不足的窘境。
據統計,在上世紀50年代,全國警察僅有70多萬人。在改革開放後流行全民下海潮,不少警察選擇走出體制,下海經商。1981年,我國警察數量下降到65萬。
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警察隊伍的規模伴隨著國家實力共同提升。全國警察數量在21世紀初就達到100萬人,到如今登記在冊的警察數量已經超過203萬。但是這依然不足以滿足我國的治安需要。
我國幅員遼闊,人口衆多,無論是鄉村還是城市,社會治安壓力極大。爲了保證轄區民衆的生命財産安全,我國警察不得不承受遠超規定的工作時間。
現如今,我們往往調侃如今互聯網企業程序員們天天加班,沒事就要996,但殊不知在我國民警才是真正的“加班大戶”,承擔的風險和壓力遠超普通民衆想象。
據不完全統計,2002年時,我國警察每年額外工作3016小時,平均每天工作11到15小時。中國民警以一年的工作時間承擔近兩年半的工作量,才能勉強保持目前的治安情況。
社會和經濟局勢風吹草動都有可能引發治安局勢的動蕩。如2008年前後,受到國際經濟動蕩的波及,國內經濟疲軟。很多人因此失業成爲閑散人員,一時間多地爆發惡性治安事件。
這並非是因爲我國警務人員工作懈怠,而是因爲平時維持現狀便已竭盡全力,根本無力應對社會突發的犯罪浪潮。
程序員加班,尚且能用青春年華換來可觀的經濟收益。但基層民警冒著生死考驗,其家屬也要忍受生離死別的痛苦煎熬,可他們的收入卻遠低于計算機、金融等“光鮮崗位”,這公平嗎?
從新中國成立以來,全國累計有1.6萬余名民警倒在工作崗位上,30余萬名民警因公負傷。即便在裝備和技術如此發達的2020年,全國依然有480名公安民警輔警因公犧牲。
如今尚且如此,我國警察在40年前面臨的治安現狀可想而知。于是,我國推出治安員和警察相結合的聯防機制。治安員的成員主要來自于自願群衆,企業保衛機構和社會招聘的人員。
寬泛地講,治安員屬于輔助警力範疇。輔助警力指的是除去正式警察之外,由警察帶領,輔助警方維持秩序,協助追捕辦案的人員。
這一概念最早是由英、美等國家提倡的。他們提倡“小政府”,認爲治安應當由政府與民衆協同管理。我國由于舊時國力局限,也采用這種方式維持社會治安。
治安員除卻幫扶民警執行巡邏和逮捕行動外,還要肩負起治安宣傳,打探收集情報的責任。可以說無論是平時維持治安,還是在曆次“嚴打”活動中,治安員都起到積極的作用。
良莠不齊混龍蛇,治安隊伍終消融
正因爲招聘來源的特殊性,導致社會上很多心術不正的閑散人員加入到治安員的隊伍。由于當時輔警管理制度的不成熟和監管的缺失,導致治安員隊伍素質低下,紀律松弛和管理不嚴的情況。
雖然大部分人經過組織長期教育和民警的示範已經“改邪歸正”,但在治安員隊伍中依然有不少“害群之馬”。
治安員最常犯的錯誤就是越權執法。治安員是沒有執法權的,他們只能協助民警執法。可是在實際操作中很多治安員卻經常“狐假虎威”地打罵犯罪嫌疑人,這在法律程序上無疑是錯誤的。
更有甚者,有極少數治安員竟然將暴力的“黑手”伸向普羅大衆。進入新世紀後,借助網絡我們經常能看到治安員打罵群衆甚至違法犯罪的新聞。
如,2002年到2004年間在河南省鄭州附近的新鄉市和封丘縣地區連續發生多起奸殺婦女的惡性案件。
經過警方多番偵探,最終將本案元凶鎖定爲當地治安員王懷義。據王懷義供認,因爲情感糾葛,情緒失控的他走上殺人抛屍的不歸路。兩年間王懷義共殺害6位女性。
再如,2003年6月河南省邙山公安局打掉的張義涉黑犯罪團夥。
張義本是社會閑散人員,利用成爲治安員的便利多次違法犯罪。據統計張義在十年間先後集結團夥12人,進行搶劫偷竊,敲詐勒索,人身傷害等犯罪100多次。
這些案件雖然均已宣告破獲,但極個別治安員知法犯法的行爲依然在社會上造成極爲惡劣的影響。而且因爲治安員在制服上同民警極爲相似,群衆無法分別,嚴重挫傷警民關系。
比如在王懷義的奸殺案中,嫌疑人就經常利用治安員制服和警服相近的特點哄騙多名被害人。可想而知這些案件細節的曝光會對民警在人民心中的形象造成多大的危害。
爲了社會長治久安,警務改革已然刻不容緩,重中之重就是要整頓“惡”名在外的治安員體系。
倘若以“一刀切”的粗暴方式清退治安員,必然會引發其系統內部的強烈反彈,少數對此不滿的治安員會因此“狗急跳牆”反而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危害社會治安。所以改革體制必須講求方式方法。
在公安部高層領導經過多番推演和考慮,整頓治安員的方法在2004年9月公布。
公安部向全國公安部門發出整頓治安員的通知,他們要求各地的公安機關對聘用的治安員進行審查和清理,原有招收閑散人員爲治安員的活動全部停止。
秉承著“只出不進,逐年減少,最終取消”的原則,公安部要求各地在接下來的3年裏,漸進地將治安員從輔警隊伍中清退出去。對表現和群衆反饋良好的治安員給予保留整編,對表現不良者進行清退。
如此一來,捏住招聘源頭,控制事態規模;另外對人分開對待,最大限度爭取良善員工,公安部“兵不血刃”地完成對治安員隊伍的改編,社會治安絲毫不受影響。
在我國沿用40年,曾協助破獲諸多大案要案,維持社會治安的治安員制度,在新時代被我國廢止,取而代之的是輔警、協警等聯新一代輔助警方聯防體制。
中外警員皆不足,警務改革漫長路
國內警員不足,這並非是新中國的特例。無論貧富,世界各國都面臨著警力不足的社會問題。
美國著名警務學者塞缪爾·沃克在自己的作品《美國警察導論》中總結出國家所需警察數量。他通過對比分析美國和歐洲國家各個曆史時期的警力分布和案件數據得出以下結論。
即每一萬名居民需要配置最少25名警察來維持基本秩序。如果警察數量少于這個數量,必然會引發犯罪率的飙升和秩序的動蕩。
這一結論有大量事實作爲支撐,學者沃克的理論無疑具備相當的指導性,實際上世界各國也都是依照這種理論爲國家安排警員崗位的。
現在世界每一萬居民配置警察的平均數量是35人。除卻治安相對較好的北歐和日本外,西方發達國家在這一指標上均達到配置20名到40名警察的水平。
美國3億多人口,共有各級警察92萬人,每一萬人配置30名警察。在歐洲部分,意大利萬人配置55名警察,法國有38名,英國則是27名。
在亞洲方面,我們的東北亞近鄰韓國萬人配置36名警察,新加坡38名,連國力較弱的泰國都有36名。而我國每一萬居民配置的警察數量僅有不到15人,遠遠低于國際平均水平。
當然,這並不意味著配置警察越多的國家治安就一定越好,但是配置數量少的國家,其治安必然存在隱患。
如我們的鄰國越南。截止至2019年,越南全國人口高達9700萬人,然而全國警察僅有15萬人。警民比例爲1:646.7,平均每一萬民衆僅有不到16位警察維持秩序,國內治安壓力巨大。
近些年來,很多國外旅客在首都河內屢屢遭到飛車黨的搶劫。2019年震驚英國社會的“冷凍車偷渡案”受害者也都是越南籍,再度暴露出越南警方對人口偷渡等犯罪行爲無能爲力。
如老牌資本主義國家英國。因爲國內經濟持續低迷和國內種族矛盾的愈演愈烈,國內警力捉襟見肘,國內秩序面臨挑戰。
當政府特批5億英鎊預算供招聘培訓警員時,英國警方和警校卻表示,當下警察稀少,已經無法提供足夠的警察進行教學,需要從國外特聘。其國內警力匮乏可見一斑。
由此筆者更加感佩我國警察和輔警力量在維護社會治安上的偉大和不易。如果想進一步穩定社會秩序,壯大警察隊伍,采用新技術,發展新制度,進行警務改革是必然途徑。
在廢除治安員之後,我國警方完善並發展協警,輔警等機制,有效填補社會治安的空白。
吸取治安員良莠不齊的教訓,公安部對招收的輔警進行嚴格的選拔和管理。所有的輔警會在著裝上明確輔警身份,裝配基本警械並且擁有基本的執法權,表現優異者還能享受職務轉正的優待。
過去派出所輔警和民警的比例爲1:1,即“一個民警帶一個輔警”。2021年,公安部放寬對輔警數量的限制,將民警輔警比例設定爲1:3。可以預見未來我國執法隊伍將更加專業,治安將更好。
爲彌補民警和輔警數量的不足,我國也設立協警。這些協警是由第三方勞務機構統一招聘並培訓。協警是沒有執法權的,平時需要由民警領導從事秩序維持的基本工作。
除卻公安執法部門外,各地基層治理機構也可以自行征召地方聯防隊,輔助警方進行治安控制。國家對聯防隊員施行分級管理制度,通過篩選和管理,聯防隊也變得日漸正規專業,共同捍衛我們的家園。
羅布天網覓凶獰,人民戰爭衛民心
要提升治安,維護秩序,方法無外乎加強警力、完善執法聯防體系和加快辦案效率等方面。警員擴招和聯防體系的完善都是需要時間和實踐不斷完善改進的,加快辦案效率便成爲最易上手的方式。
近些年來,西方媒體持續攻擊我國城鎮中遍布攝像頭,眼中侵犯公民隱私,殊不知由這些監控攝像頭不下的“天網”爲警方維持社會治安做出多少貢獻。
得益于如海康威視等企業近年來的發展,我國成爲全球監控攝像頭的生産大國,而且産品品質和畫面清晰度遠超國外其他産品。
仰賴這些物美價廉的監控攝像器材,我國在數年時間之內建構一張綿密的“天網”,上到交路交通,下到街角小巷,城鎮道路的一切盡在我國警方的監控之內。
在應對棘手的人口失蹤或是治安事件時,警方和政府總能通過監控攝像提供的線索順藤摸瓜,調查出事情真相。進而采取行動,如此極大地提升警方辦案的效率。
若想應對日益複雜的治安狀況,光光提升辦案效率是不夠的,打擊犯罪依然需要落實到人民群衆上。不同于西方世界依靠政府力量和民間企業攜手維持治安的方法,我國在警務改革上走出“未曾設想的道路”。
通過從過去革命運動中吸取經驗,我國突破性地將專門機關與群衆路線相結合,開創出治安“人民戰爭”的新體系。
治安“人民戰爭”指的是政府在壯大警察和輔警隊伍的同時,鼓勵社區基層群衆成爲“治安志願者”,留意搜集不易被察覺的可疑行迹,爲警方偵破案件提供線索和提示,其突出代表就是“朝陽群衆”。
“朝陽群衆”其實起源于上世紀6、70年代由政府領導,組織起來成爲民兵的群衆。“朝陽群衆”也可以被視爲是我國治安聯防體系的一部分。
“朝陽群衆”在1974年就大顯神威。通過觀察身邊人言談舉止中的“不接地氣”,群衆們發現身邊一人的“與衆不同”,並向當地警方舉報。北京警方順藤摸瓜逮捕一名潛伏多年的外國間諜。
可能連國外情報局的高層也未曾能想到,自己耗費千辛萬苦培養的特工並非命喪于我國國安局之手,反而在人民戰爭的汪洋大海中翻了船。可見“人民才是曆史的締造者”實乃至理名言。
朝陽群衆並不局限在北京市朝陽區。我們身邊的社區保安,大爺大媽只要心懷正義,就可以化身爲志願者,爲當地社會治安貢獻力量。
幾年來如薛蠻子、黃海波、李雲迪嫖娼,房祖名、柯震東、李代沫吸毒等公衆人物非法行爲的曝光就得益于這些“朝陽群衆”的揭發檢舉。
除爲民衆持續提供娛樂圈的“大瓜”之外,全國各地的“朝陽群衆”還用切實行動幫助當地警察打擊違法犯罪行爲。
如我國江西在總結近些年來案件時便發現,有很多案件的偵破都是在“朝陽群衆”的支持之下才完成的。2017年江西全省共發生26起制毒案件,經由群衆舉報破獲的案件就有11件。
當年江西全省25%的涉毒案件是依靠“江西群衆”舉報才破獲的。全年江西省政府向舉報有功的群衆頒發超過200萬元的獎勵,2018年江西涉毒案件數量減少超30%,群衆舉報無疑立了大功。
2020年國外著名調查機構蓋洛普公布的國家治安排行榜中,我國位列第三,遙遙領先于德國日本美國等國。取得這種成績都是得益于我國在警務改革中引入先進的技術和優良的聯防機制。
正所謂“大家小家是一家,社會治安靠大家”,安全家園的締造不能只依靠警察同志的堅持和努力。在官民齊心的努力下,我國的治安必將更上一層樓!
參考文獻:
中國新聞網:《警察傷亡率居高不下 警力不足工作量大是主因》2002
公安大學學報:《從杆石橋模式到世界警務改革的大趨勢 中西警務改革比較第六部分 對中國警務改革的思考》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