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台灣《聯合報》9月23報道,台籍男子林湯駿去年持模型空氣槍,在香港一表行搶走市值389萬元新台幣的2支勞力士手表,潛逃回台後被捕,被稱爲“台版陳同佳”。台灣法院一審依香港媒體所拍攝的照片、影片,以及在林湯駿住處查扣的贓證物,依加重強盜罪判處其10年10個月有期徒刑,他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二審將全案駁回,依然判刑10年10個月。可再上訴。
圖爲林湯駿在新加坡行搶的監視器畫面(圖片來源:台媒)
據報道,台中高分院合議庭審判長張國忠,今天(23日)上午10時在該院宣判,張國忠稱原審並無不當,認林湯駿上訴無理由,所以將全案駁回。
合議庭認爲,林湯駿(30歲)積欠巨額賭債,持仿真空氣槍強盜香港“經典時針”表行,得手價值數百萬元的勞力士名表2只,對店家財産造成重大損失,嚴重危害當地治安與秩序,予以判刑。
報道提到,林湯駿除強盜香港表行外,也于去年5月底搶奪日本京都的“瑞士鍾表行”2只勞力士表,價值新台幣425萬元;另于去年6月12日,在新加坡遠東商業中心的“HJ LUXURY”搶2只勞力士表,因台灣無審判權,檢方予以不起訴處分。
判決書透露,林湯駿去年9月28日搭飛機前往香港,停留期間前往香港尖沙咀彌敦道金域假日酒店地下11室的Classic Watch“經典時計”表行,同年10月1日返台。同年10月5日下午,林湯駿又前往香港,抵達後,在旺角一模型店以680港元購買黑色、得以擊發BB彈的仿真空氣槍。
去年10月6日上午,林湯駿身穿黑色短袖上衣、黑色褲子、頭戴白色鴨舌帽、攜帶咖啡色皮包,並將仿真空氣槍插放在右側腰間褲頭並用上衣蓋住,搭乘出租車前去“經典時計”表行。林湯駿進入店內假裝購買勞力士名表,等男性店員將店內陳列在飾櫃中的2只勞力士表,取出供他觀看挑選試戴,他左手戴上勞力士表,右手拿著另一只表,林湯駿眼見男店員站立在門口處,使他難以順利逃離。于是取出藏在腰間的空氣槍,舉起指向男店員,男店員對此深感驚恐,于是搶下林湯駿手持的仿真空氣槍。林見仿真空氣槍脫手,趁亂持2只勞力士表奪門而出並逃逸。
當天下午,林湯駿搭乘飛機返回台灣,同月24日下午,將所得勞力士表帶往高雄市苓雅區當鋪,變賣得款新台幣280萬元。台中檢警依據去年11月5日香港港務處“請求協查調查一宗行劫案”傳真函,展開偵查。
檢警去年11月11日,循線逮捕林湯駿,在林湯駿與女友住處查扣犯罪所得270余萬元新台幣、勞力士手表4只等各式名牌包、項煉、玉佩、地子等贓物。
據媒體此前報道,陳同佳案去年在港台兩地喧囂一時。港籍男子陳同佳與女友赴台旅遊期間,殺害女友後搭機返港,去年10月23日出獄後一再表示會到台灣自首,但遲遲未赴台。林湯駿案因同樣涉及到港台兩地的司法問題,被稱爲“台版陳同佳案”。【環球網報道 記者 尹豔輝】
來源:環球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