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功一詞雖然古已有之,但始終未被普遍采納。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初,經劉貴珍先生提倡,氣功一詞才開始流行。同“導引”、“吐納”、“養生”相比,氣功一詞似乎更通俗一些,
但卻引起了更多的誤會。顧名思義,所謂氣功,就是“練氣的功夫”。于是,不少人認爲:氣功就是“銀槍刺喉”、“頭撞石碑”、“腳踩氣球”、“口吞寶劍”;或者認爲:氣功是“內氣外放”、“千裏決脈”。然而,就本質而言,氣功並非“練氣”的功夫,而是“鍛煉運用意識”的功夫。《淮南鴻烈》認爲生命體系包含“神”、“形”、“氣”三個要素,“氣”只是排在第三位,只是溝通“形”與“神”之間關系的使者。因此,“氣功”似乎可以定義爲:通過意識的運用,使身心健康優化的鍛煉方法。這裏有三層意思:
第一層意思是方法,即通過意識的運用。當然,氣功鍛煉除了運用意識之外,尚包含其他要素,如形體的調整和呼吸的控制,不過,對氣功而言後者的作用遠不如前者重要。這是氣功與其他體育鍛煉的主要差別。通常的體育鍛煉也包括三調(調心、調息、調形),但以調形爲主導,調心、調息則爲保證競技狀態優化的措施。
第二層意思是目的,即,使身心健康優化。這是區別它與運用氣功進行雜技表演的“硬氣功”的分水嶺。氣功鍛煉的目的是使身心優化,而“硬氣功”是爲了演出效果優化。近年來由于宣傳欠妥,造成某些群衆崇拜外氣,甚至以是否掌握這些技能作爲進入“高層次”的標准,這是極大的誤會。誠然,“氣功外氣”是客觀存在的,在特定條件下,人體某些感官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較常人敏感,但從氣功的角度看,這些功能的超常發揮應以不影響自身身心健康爲前提。發放外氣,即使在古代也是習練氣功者的忌諱,認爲這是與煉丹過程相反的“倒丹”行爲。
第三層意思是方式,即強調自我鍛煉。其實,古今練功家無一不強調自我鍛煉。可惜,偏有不少人輕信江湖術士的謊言,誤服“仙丹”而喪命。據統計,唐王朝三百年中,二十一個皇帝就有半數以上因服用由礦石冶煉成的“仙丹”中毒而升了“天”。公元十一世紀的大氣功家張平叔明確指出:“休煉三黃與四神,若尋衆草更非真。”“四神”系指金、石、草、木,“三黃”即硫磺、雄黃、雌黃等礦物。意思是說,氣功要自己練,而不是服食礦石藥物冶煉的什麽“丹”。張平叔還特別指出:“時人要識真鉛汞,不是凡砂與水銀。”在古代練功著作中,常用鉛、汞比喻人在練功過程中元氣和元精的結合。爲防誤解,特別指出了練功術語中的鉛汞不是普通的鉛汞。那麽練功所指的“汞”和“鉛”是什麽呢?張平叔在《悟真篇》中暗示說:這是家家有的東西,是元氣——元精的暗喻,它就在自己身上,只要堅持練功,人人皆能有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