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環球時報
新加坡《聯合早報》9月9日文章,原題:中紀委等六大部門合力推進 設行賄人黑名單制度打擊“圍獵”行爲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與中央組織部等六大部門聯合發布意見,對推進“受賄行賄一起查”作出部署,並探索推行行賄人“黑名單”制度。這預示著可能對行賄人作出市場准入、資質資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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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案件監督管理室負責人表明,受賄行賄一起查,將有助于構建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和親清政商關系。
香港《南華早報》9月8日文章,原題:中國反貪機構發出讓行賄者付出代價的信號中國反腐機構和執法機關表示,正在探索對行賄者——不僅僅是受賄官員——采取更嚴厲的查處措施,並探索推行行賄人“黑名單”制度。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上公布的相關文件摘要表示,要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堅決查處行賄行爲,重點查處多次行賄、巨額行賄以及向多人行賄。堅決查處在國家重要工作、重點工程、重大項目中……實施重大商業賄賂的行爲。
從事刑事案件事務的北京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郝亞超(音)說,此前中國有關部門曾發布過類似通知,但這次具有“許多政治分量”“北京認爲,需要同時打擊行賄者和受賄者,才能有效遏制腐敗,(希望確保)政商關系更清潔更透明。”
香港中文大學刑法與中國法律體系副教授米歇爾·苗說:“反腐機構希望向商人和實體發出明確提醒,(如今)與腐敗有關的風險已大幅增加。除了刑事懲罰,對行賄者的處罰還可能出現多種形式,如行政、紀律措施和市場禁入等。”(作者William Zheng,丁雨晴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