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第四節的修正將要求政府每一次向國際開發協會提供額外捐款必須尋求國會批准,而不是批准累計捐款金額的頂限。
“當新加坡在獨立初期還是一個第三世界國家時,我們已經受惠于世行提供的貸款,爲我們的國家建設和關鍵基礎設施,如港口建設提供資金。
他指出,目前《國際開發協會法》第四節允許政府向國際開發協會認捐的累計總額頂限爲100萬美元。它也允許政府尋求國會批准來提高頂限,政府曾在2016年和2019年這麽做。目前的頂限是130萬美元,相當于185萬新元。
我們可通過國際開發協會提供優惠貸款,用于大型投資項目如運輸、基礎設施和消除疾病,協助貧窮國家局部克服這些地理條件上的劣勢。我認爲新加坡可爲這個全球運動做出有意義的貢獻。
——雲天德(官委議員)
“飲水思源——當我們有能力幫助其他國家,作爲國際社會負責任的一員,我們應該這麽做。”
“新加坡作爲捐助國加入國際開發協會,我們能夠爲一個全球基金做出貢獻,並有可能促使其他國家像新加坡一樣走上經濟發展的道路。”
新加坡獨立後受惠于世界銀行提供的貸款而走上經濟發展的道路。我國將繼續貢獻己力,爲其他弱勢經濟體提供相同的協助,以資助他們的長期發展需求。
徐芳達星期四(10月20日)代表副總理兼財政部長黃循財在國會爲國際開發協會(修正)法案進行二讀和三讀。
徐方達說,法案修正是配合國際開發協會于2021年10月修正了投票權框架。在舊的框架之下,一國的捐款中只有一小部分會被列爲認捐投票權。在新的框架下,所有的新捐款都將等同于認捐投票權。
官委議員雲天德教授支持這項法案修正。他以新加坡的經驗爲例指出,當一個國家的政治和經濟制度建立起來,並融入全球經濟以促進技術轉讓,國家將能實現經濟起飛。擴大外部貸款以資助基礎設施項目,有助國家克服資本市場的限制。
交通部兼財政部高級政務部長徐芳達說,新加坡過去20年來一直向國際開發協會(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ssociation)捐款,支持世界銀行改善最貧窮國家的人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