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導報訊 4月1日,日本政府正式實施《改定高年齡者雇傭安定法》。這份法案在2020年3月由國會表決通過,2021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最核心的內容就是導入了企業員工可以繼續工作到70歲的退休制度,並規定雇傭方事業主有義務爲構築高齡者就業確保措施做出努力。這被認爲是現行“65歲雇傭確保”的延長線,也意味著日本開啓了70歲退休時代的序幕。
根據《令和2年版高齡社會白皮書》介紹,2019年日本總人口1億2617萬,其中65歲以上的人口有3589萬,占到總人口的28.4%。由于少子化進展迅速,高齡者增加,導致日本的勞動人口減少,養老金制度逐漸陷入困境。過去,由10個在職員工供養1名65歲以上老人;2015年已經縮小到2.3人供養1名65歲以上老人;預計到2065年將由1.3人供養1名65歲以上老人,情勢嚴峻。
爲了減輕現役世代的負擔、確保養老金財源,日本政府已經數次延遲了退休年齡了。日本最開始的退休年齡是55歲,1986年開始退休年齡提升至60歲。2006年,通過實施《高年齡者雇傭安定法》,階段性提高退休領取養老金的年齡,目前已提升至65歲。本次,實施實施《改定高年齡者雇傭安定法》,退休年齡提升至70歲,當然並沒有強制效應。
日本進一步延遲退休年齡,既有養老金枯竭的無奈,也有經濟發展的無奈。據內閣府在2019年調查,在60歲以上的現役員工中,36.7%的人表示只要幹得動就願意繼續工作,加上有意願工作到70、80歲的回答,占比高達87%。對于繼續雇傭的事業主來說,高齡者有豐富的經驗、卓越的技術、優秀的見識和各種社會資源,都是寶貴的財富。由于日本社會整體上後繼乏人,所以日本最新實施《改定高年齡者雇傭安定法》,也爲高齡勞動者繼續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從4月1日起,那些已經退休的企業員工可以選擇到其他公司再就業,或者繼續被原來的公司返聘。
當今世界,承受巨大養老壓力的不止日本,高福利的歐洲國家,退休年齡也在一再後延。英國、美國、德國、冰島、挪威、芬蘭、瑞典等歐美國家,退休年齡都在65歲以上。2019年,新加坡也提出到2022年退休年齡延長至63歲,到2030年延長至65歲。
NHK報道認爲,日本實施《改定高年齡者雇傭安定法》,有助于緩解養勞動力不足和緩解養老儲蓄金壓力,但對于日本政府、社會、企業以及企業員工而言,這也是一個巨大的挑戰。
《朝日新聞》報道,《改正高年齡者雇傭安全法》最核心的內容,就是把企業員工的退休年齡從65歲提高到了70歲。爲了實現這一目標,日本政府將出台相關的配套措施,爲真正推動70歲退休做准備,將來70歲退休會成爲一項義務。
《日經新聞》報道,回顧曆史可以發現,幾乎每隔10-20年,日本政府就會把退休年齡延長5年。比如,日本現在的65歲退休義務化開始于2006年4月,直到2013年才開始全面義務化;60歲退休義務化開始于1986年,直到1998年才開始全面義務化。
1960年日本男性的平均年齡爲65歲,所以55歲退休並不奇怪。現在90%以上的日本男性到65歲時依然身體健康,平均余命大概還有20年。所以,把退休年齡延長到70歲也是可以理解的。其實在政府制定《改正高年齡者雇傭安全法》之前,有越來越多的日本企業開始自發延長企業員工的退休年齡,並雇傭年齡在65歲以上的員工。厚生勞動省發布《2020年高年齡者雇傭狀況》報告顯示:65歲退休的企業占全體的18.4%(主要是一些大企業),66歲以上依然可以工作的企業占全體的33.4%,另有31.5%的企業表示制定了相關制度,可以雇傭70歲以上的員工。
去年,日本出現了“80歲退休”的企業,引發討論。綜合家電銷售企業NOJIMA表示,將實行員工可以工作到80歲的雇傭制度。如果員工願意,在身體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將以臨時員工身份與公司簽訂一年期合同,他們可以工作到80歲才退休,甚至80歲以後依然可以來公司工作。
爲了確保這些老年人的權益,日本政府從4月1日開始面向中小企業,推行“同一勞動同一薪酬”的薪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