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署理民政事務局局長陳積志昨日于立法會大會上表示,已聘請顧問團隊,研究其他國家和地區應對假新聞、假資訊的經驗和處理方法,期望年中完成所有相關報告,並提出具體建議與方案。
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疫情期間有人在社交媒體呼籲確診市民到處傳播病毒、違反防疫規定等,截至上月底,有19人涉嫌幹犯相關罪行被捕。
陳積志昨日指,當局正研究針對虛假資訊的立法及執法,已聘請專業顧問團隊研究世界各地立法的具體經驗,包括內地、新加坡、馬來西亞、美國、歐盟、英國、法國和德國。團隊目前已完成兩份報告,期望年中完成所有報告後,可以提出具體方案。
陳積志又指,研究由去年11月23日正式展開,分四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已完成,分析假虛假資訊對社會影響,現行香港規管不足的地方;第二份報告剛收到,研究8個不同法律管轄區的經驗;第三階段會收集不同持份者對議題的意見;第四階段是總結和推薦方案。
陳積志表示,會從4個方向入手,包括察覺假資訊、辨別資訊真僞、處理假資訊和執法,亦會考慮與事實核查和科研機構合作,也可以采取行政手段,持開放態度。
鄧炳強:19人涉發布
虛假抗疫消息等被捕
另外,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在回複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表示,在香港第五波疫情中,有人在社交平台自稱確診者並公然違反隔離規定,鼓吹確診市民四處傳播病毒,截至上月底,有19人因煽惑他人違反防疫措施、煽惑他人破壞政府防疫設施或發放虛假抗疫消息被拘捕。這些不當言論意圖妨礙政府的抗疫工作,警方必定會采取適當的執法行動,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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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指出,政府各政策局及部門一直關注及密切留意網上謠言及失實報道。一旦發現有不正確資訊廣泛流傳,會立即透過不同渠道主動澄清,遏止謠言散播,釋除公衆疑慮。除了透過傳統的媒介包括舉行記者招待會和發出新聞稿外,各司局長及部門首長亦利用不同機會,例如出席電視及電台節目,或在出席公開場合後會見傳媒,親自解釋政策及澄清不實報道。
政府亦積極利用互聯網和社交媒體,例如香港品牌網頁、添馬台和各部門的社交媒體專頁,直接向市民發放信息及澄清資訊。就海外流傳有關香港的失實資訊,特區政府會主動聯絡海外媒體及外國政府機構作出澄清,有需要時會安排與駐港領事、商會及團體會面以澄清及回應,減低失實資訊帶來的負面影響。
此外,政府也把握不同機會,主動向市民發放最新的資訊,例如以主題形式發布短視頻、聯絡傳媒機構作專題采訪及追蹤報道等,務求市民可以得到最准確和全面的資訊。如港台(香港電台)電視32台自2月中起亦成爲「防疫資訊台」,作爲政府向市民提供最新抗疫資訊的平台。
已有若幹法律條文
處理散播不當資訊
鄧炳強又指,雖然香港目前未有「假新聞法」,但現有法律已有若幹條文處理散播不當資訊。任何鼓吹他人犯法活動,無論有關行爲是否發生在互聯網上,只要涉及刑事罪行,均受相關法例規管,例如《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的刑事恐嚇、第9及10條與煽動意圖有關的罪行;《盜竊罪條例》第23條的勒索、第16A條的欺詐罪及第17條的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産罪,這些罪行對網上行爲均適用。
在網絡上發表不當言論亦可能觸犯其他罪行,例如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中的保障資料原則、侵犯知識産權或誹謗等,有需要時亦可按情況向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
現行法例框架下有機制要求移除不當的資訊,例如《私隱條例》賦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要求停止披露涉及「起底」的內容;而根據《刑事罪行條例》,如有未經同意下發布私密影像,法庭可按情況命令被告或其他人移除、刪除或銷毀有關私密影像。如發現有不當信息在網上流傳,警方會積極進行調查並適時采取執法行動,並按情況要求服務供應商移除有關信息。
鄧炳強強調,市民必須合法及負責任地使用互聯網。任何人在網上發布不當言論,如涉及刑事成分,政府一定會嚴正執法。
已聘請顧問研究其他
國家地區規管假資訊法例
鄧炳強表示,香港民政事務局正研究其他國家和地區,應對假新聞、假資訊的經驗和處理方法,並已聘請顧問,研究多個海外司法管轄區近年所訂立用作規管假資訊的不同法例,爲下一步的工作提供意見。
他說,不同地區的法例,從立法原意到涵蓋範圍,再到執行方式也有不同。虛假資訊議題牽涉甚廣,環顧世界各地,未有能以單一法例可以同時處理涉及假新聞、網絡虛假言論、以及操縱選舉的虛假資訊等情況。有關研究會借鑒不同國家及地區的法例及執行經驗,以香港具體情況制定立法規管建議。
鄧炳強又說,他自己也是假資訊的受害人,曾經被一間已停運的媒體歪曲說話,認爲要盡快澄清。他強調,假資訊造成社會混亂,意圖分化社會,影響公共秩序和國家安全,必須嚴肅正視,市民要合法和負責任地使用互聯網,如發現有不當言論,政府必定嚴正執法。
記者丨馮炜強 視頻 Sonia
實習編輯丨怡婷
審讀丨姚卓玲
審核丨雨杉 Oriole